看到格瑞第一眼,金就马上扑了上来,毛茸茸的金色脑袋蹭了蹭格瑞胸前的白色衣料,就像一只粘人的小狗,
乖巧又听主人的话,还很粘人呢。
格瑞轻轻揉了揉对方的毛发,细柔的发丝加柔净两指间里,凑近些,便能闻到那一点淡淡的水蜜桃香味。
格瑞只是安抚性的摸了摸,随即就把对方拉开了距离,他并不是很习惯与对方有太亲密的身体接触,但金明白,
对于格瑞来说,这已经算是十分亲密的接触了!
因此,他脸上带着一点点的欣喜和激动,
他喜欢格瑞,
就是那种喜欢,
不像对姐姐秋一样的喜欢,
他知道那是什么,可他怕他赌错,
暗恋的种子在心底埋下,
随着身体的长大,慢慢滋长发芽,
如同一朵含苞待放的花儿,含着清晨的露珠,滚落,带着清香。
推开金带来的熊抱之后,身体上的重物离开,格瑞这才正儿八经的打量打量自家发小的体格,
一个字,
弱!
比他还弱!
浑身上下没有一点肌肉……[虽说他也没有]
被格瑞用炙热的目光打量了几下,金的脸色爆红,忍不住由心底漫出一抹羞涩,
‘真是……’
格瑞是个正经人,打量了几秒就把目光移开了,突然想起上一次过来的时候,金还有一个朋友在这,但现在好像不在了?
格瑞抬眸,似乎是想问金些什么,
不料,被对方先一步抢答,语气中带着一点点的失落,
“紫堂回家了的,是有一个我们同年级的学长接他走的!”
金湛蓝色的眼睛里冒出了一丝亮光,眼神中带着崇拜之意,
“那可是我们学校最出名的学长啊!年仅23岁就获得了诺奖!但没想到才出国留学回来,就出了这么一回事……”
“不过紫堂他好像并不是和学长很熟的样子?”
金语气中带着一点点的疑惑,
“嗯,既然有人接他走了,也好。”
格瑞倒是没多大在意,他对于紫堂这个人的评价,简洁明了,对方就是社会典型上的社恐人群,木讷讷的,不怎么引人的好感。
唯一的优点,可能就是他比较老实吧?
不过……
格瑞想起上次来,紫堂深深盯着他的目光,抿嘴想了想,
心道,
‘对待这种人,还是小心为上吧。’
如果说信任,那还太早。
格瑞的眉毛舒缓,顺手拿起桌上的杯子,倒了一杯水,透过杯子传来的冰凉触感,格瑞将杯里的凉白开一饮而尽。
上午进行过一场丧尸马拉松比赛,他的腿都要跑废了!上一次这么跑的时候是什么时候来着?
好像是他七八岁读小学的时候,那一个下午,他的发小金来找他玩,结果路上招惹了一条大恶犬,然后恰好金在逃亡过程中遇到了格瑞,于是二话不说,拽着格瑞就往前跑,两个人就从此踏上了逃亡之路。
说实话,格瑞当时挺懵的,他看着自家发小被狗追,然后扑到了他身上,然后拽着他一起跑,然后他迫不得已要和他一起马拉松比赛。
就,挺无语的!!!
他还记得,当时他们两个跑回家,啪的一下关上门,然后恶狗撞到门上,发出来的闷响声,
当天那个晚上,他失眠了,没睡着,
但从此,他们两个便就是过命的交情了!
而且金小时候总是表现出惊人的毅力,上了十几年的学校,依旧找不到图书馆在哪。
但他从不泄气!
并且还向自家班主任丹尼尔老师提议,要在学校装指示牌和那种景区游览图。
关键是,还真被批准了。
于是有时候格瑞在秋姐拜托他去接金的时候,总是能够在高一A班看到一个金发小男孩抓着一张貌似景区游览图倒着看,
没错,金连看地图的正反都不知道了。
所以每次回家,
格瑞都会牵着金的手走,
穿过人海,
跨过闹市,
两个人一起,
回家。
一夜这应该算是金瑞小糖吧!
一夜(ಡωಡ)hiahiahia
一夜所以大家知道为什么金找不到图书馆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