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叫林晚,我的爱人。
我们相识于校园。
他总穿着干净的白衬衫和校服外套,有一种少年感。
我那时就觉得,他真好看。
我很少见到他,他的成绩很好,经常到校外培训。那时的他冷淡疏离,不怎么爱说话,总是在人群之外。但他本身就是焦点,单是在站在那里,就会有无数的目光看向他,无数的人坠向暗恋的深渊。
我不确定他知不知道我的名字。
我们再次相遇是在一个酒吧。
我在毕业后, 如原成为一名作家,在一年之内已经小有名气。这家酒吧是我和一个朋友开的。
我并不常来,那天也是赶巧。
有一个店员过来和我说,“有个客人喝醉了。”
这种情况是常有的,我顺着店员指的方向,向一个吧台走去。
只见那人身形修长,醉卧在吧台上也极有美感,骨节分明的手指虚握着酒杯,一切都昏暗而缱绻。
“先生,醒一醒。”我轻声说。
他似乎还有些意识,深埋在臂弯里的脸微微仰起,我几乎是立刻认出了那个人。
与几年前不同,他的眉目似乎少了几分清隽,多了几分艳丽和颓丧。
他看到我,眸种闪过一丝清亮,但很快又被醉意所笼罩。
酒吧中回响着一首情歌。歌词听不清楚,但女主唱声线缠绵柔和。在这昏暗的角落中,充斥着各种酒的味道,一切都暧昧至极。
具体后来怎么样,我已经记不清楚了。但我有几个画面和触感我记得特别清楚:我扶他起来时,那双手冰凉的触感,淡淡的酒味和冷调的香水味, 和他黑色的风衣扫到脸上那轻轻的感觉。
后来我一直在忙新书发布会,很久没去酒吧。但我在忙碌中却有一种前所有的感觉,那天晚上林晚抬头那一幕经常在我的眼前浮现,我原以为那是一个作家对美的过分敏感。
直到那天,我才知并非如此。
我穿着并不常穿的深红色大衣,似有所感地走到上次那个角落。
他静静的坐在那里,他还是那么耀眼夺目。不久,已经有很多个男男女女来搭讪,但似乎都没有成功。
我在远处看着他,灯光很昏暗。我只能看到一个身形和侧脸的轮廓,但我近日来忙碌的疲惫一扫而空,一种淡淡的满足笼罩在我的心间。
林晚啊,无论是什么样子,都能让人为他着迷。
此后我们又是很长时间没有见面。我投身于下一本书的写作中。
春天很快过去了。
盛夏来临,蝉鸣聒噪,我与林晚相爱。
那天晚上,我第二次隔了很久来到酒吧。
林晚又喝醉了,据店员说,这已经是很多次了,我把酒杯从他手中抽出。
温声道,“先生,喝酒伤身。”
“小姐,谢谢。”他从来没有醉到一塌糊涂过,每次都保持着仪态和分寸。
我们的脸离的很近。他的眸子在昏暗中很亮,这是我们重逢来前所未有的。
“小姐,看人要明目张胆,知道吗?”他口齿很清晰,丝毫不像喝醉了的模样,一字一句落在我的心上,还有回响,使我的心微微发疼。
他轻轻把头埋在我的颈窝里,他炙热的呼吸透过一层薄薄的短袖布料,让我的皮肤有一种灼伤的错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