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没有可能生活在神的躯壳上?
每部传说的开头都是如此,惊人的相似让它仿佛是一个事实。
但无论如何,这里,我们的故乡,是这样存在着。信奉着相同的神明,崇拜着相同的王,依赖着相同的教会。
这里只有一个王国,所以不需要有名字。这里只允许一种宗教,所以不允许有辨别。这里只有我们,所以不会有罪孽。
没有异端,没有争吵,没有痛苦。这里是,我们的家。
这里是——我们的“城市”。
但是,我亲爱的孩子,请切记不要靠近那雾的尽头。雾之外是被诅咒的世界,雾之外是罪人的世界。那是不被人接纳的废墟,那是不被神许可的存在。
那是名为“遗骸”的——
“我们的城市。”站在长满发光花朵的山上,有着美丽金色眼睛的男子如是说。
……
灾害从不会带给人温馨的回忆。
神明作为传说以来的第三千年,不知从何地卷起的一场瘟疫战争,压垮了本就脆弱的人性。那是一种没人听说过的病毒——中毒的人身体会从手指开始逐渐腐烂,接着是胳膊与腿脚,最后,可能是在几个月或几年后,病毒才会侵蚀到大脑的神经。所以,在那之前,不幸染病的人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身体腐化,露出森森的白骨,成了蛆虫的新家。
对于这种诡异的腐烂病,没有治疗的方法,也无人知晓病毒的起因和感染的机制。于是,名为恐惧的灾难在人群之中飞速传播。
教会和贵族们互相推卸着责任,乱成了一锅粥,全然没有安逸时争强支持率的积极。而对于底层平民来说,不被重视已经成了理所应当。
最终,在反复的协商之下,对于那些不幸被感染的人,他们伟大的国王下令将那些人驱逐出城市,驱逐到雾中的森林,与往日的罪人一并处置。当然,那个人可以选择将他尚且健康的亲人一起带到野兽的领地,也可以选择亲手将他们永远留在这个美丽的乌托邦。
于是,他们有了新的名字——被遗弃的难民。
“我呸!这帮装模作样的畜牲!平时拉选票的时候都说自己最牛,真出事了怎么没人站出来啊!”
“得了,你可少说两句吧,要是让人告发了可别连累我们。”
“就是!”“就是说啊!”“我可不想因为你这混蛋被那群鬣狗发现!我可是好不容易才找到这个酒馆的。”
亮着橘黄色灯光的酒吧里,一群裹着肮脏破布的男人挤在一起喝着劣质啤酒,腐烂的气息连同杂乱的噪音一起扩散。
“妈的,不提也罢,这群狗屎还他妈要整什么禁酒令!狗屁东西!但凡他们能象征性减少一下那群议员每顿饭的点心,我都不至于沦落到来喝这种马尿一样的酒!”
酒吧的老板是个壮实的猎人,个子高得可怕,虽然看着也才中年,光手臂和脖颈就有了好几道疤,长得也不太和善。他不知道从何时就在森林深处定居了下来,灰色的眼睛从不会向来访者倾诉他的故事。
据说老板以前是个罪犯,不过因为新的教皇受冕,运气好被赶了出来。没了工作,就逃到这种地方,私自开了家小酒馆。虽然过于简陋,但在这时候也算是种慰藉。
老板抬起混浊的眼睛,剜了流浪汉们一眼:“只有这种酒,爱喝不喝。”他的背后的墙壁上挂着一个狼头的装饰,猛兽的眼睛发着荧光,恶狠狠地盯着对面的人们。
诸位闲散人员便闭了嘴,安静地喝着来之不易的饮料。
过了一会,说不清多久,但月亮走到了西边,酒馆的灯一闪一闪的,愈发昏暗了。于是开始有人陆陆续续地离开,或者去准备永无止境的工作,或者去尝试见天国的家人。
根据王国和教会统一制定的法律,除了感染者永生不得再次进入城市,其他人依旧有着返回故乡的资格,前提是要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永无止境的工作。
这是他们唯一再度感受阳光的机会。
天渐渐亮了,一如每日一样亮了。尽管这片土地之上依旧笼罩着黑暗,但城市那边的太阳已经升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