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宋亚轩,是一位花店老板,我有一位青梅竹马的男朋友叫丁程鑫,他是一位作家,别人都说我们两个特别配,是啊,一位没钱赚的店家,一位不出名的作家,大概是挺配的吧。
我的花店开在十字路口的一个不起眼的巷子里,这一带是江南,雨水最为丰厚,春雨过后,坑坑洼洼的青石阶上满是春天的气息,我很喜欢这里古朴的建筑,是江南独有的建筑,经过春雨的洗礼,花店里含苞待放的花儿沾上了雨露显得格外娇媚,但是人比花更娇媚,丁程鑫长着一双勾人心魄的眼睛,笑起来更加漂亮,一个作家长得如此好看,真的是进错行业了。
花店的生意不太好,但我也闲的自在,每天的生活就是养养花,看看男朋友,好不乐乎。
过年了,我像往常一样去找丁程鑫,今天是我和他在一起的第1313天,漫天飞舞的雪花,美哉!美哉!所有的好心情在我踏入丁程鑫房门的那一刻都凝固了,他走了,他不要我,,房间被搬的干干净净,唯独桌上留下一封书信,上面只有一句话“宋亚轩,我不爱你了,我们分手吧”字字扎心,我说在房间的角落失声痛哭,今天花店没有开门,作家也没有更新,我看着出租房外的雪花,好似埋没了丁程鑫对我的爱意,我们在一起的天数好像明里暗里的告知我,我们不能一生一世一双人。
我将花店卖了,拿到了钱,踏上了旅游的道路,我看遍了人间山河,不论是江南的水乡,亦或是大漠的敦煌,都不及丁程鑫在我的身旁,后来啊,我慢慢释怀了,开始放下那个惊艳了我整个青春的男孩,我不知道他为什么离开?可能是小说里的情节青梅竹马敌不过天降,亦或是他真的对我腻了,厌烦了。
我回到了曾与丁程鑫一起生活的那个城市参加同学聚会,同学聚会很热闹,大家都非常热情,我们聊天聊着聊着就聊到了丁程鑫,此时大家才发现丁程鑫没有来,几乎所有人都像头扭向我,仿佛在问我,他不是你男朋友吗?他去哪儿了?他怎么没有来呀?我将头埋的很低,不知该如何回答,是丁程鑫最要好的哥们救了场“你们不知道吗?丁程鑫早和宋亚轩分手了,而且半个月前他就已经去了”我愣住了,不是因为我与丁程鑫的爱情长跑在众人面前宣布了死亡,而是我的爱人,那个花还要娇媚的少年,他抛下我去了另外的地方,而且是我可能到不了的地方,毕竟一个惊艳了你整个青春的男孩,又怎么可能说释怀就释怀了呢?直到同学聚会结束,我还呆愣在原地,我不肯相信丁程鑫已经死亡的消息,准确来说我不敢相信,我拽着刚宣布丁程鑫死亡的那个男生,红着眼眶问他是不是真的,得到的是一本丁程鑫未发布的书,那个男生说“丁哥还没有发布,这是一本草稿,他说等他死后要是还能遇见你,就将这本草稿给你,我也算完成任务了,节哀”我捧着书漫无目的的走,走到了我之前开的花店的门口,我发现花店几乎和原先我开的时候一样,唯独多了一张书桌,我走进去仔细瞧了瞧,发现书桌上有一张照片,是我和丁程鑫的合照,我的余光瞥到旁边有一盆花快要焉了,我顺手拿起水壶向它喷了喷,下意识的动作让我愣了愣,我不知道为什么水壶的摆放和我之前的摆放那么相似,我刚放下水壶起身,不小心将那本草稿碰落了,此时才发现里面夹了一封信,信中的内容是这样的“宋亚轩,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人间了,不要伤心,其实我真的非常爱你,还记得分手的那天吗?那是我们在一起的1313天,当时医院确认了我的癌症,我就想啊,我不能连累你,所以才和你提了分手,对不起啊,我知道你当时肯定特别难受,后来啊,为了让你出去散心,我买下了这家花店,让你有钱财去旅游,我的身子是一天不如一天了,但是我很开心,因为在这段时日不多的日子里,我写完了这本书,这本书的主角是以我们两个为原型,但是我改了结局,他们两个幸福的走了下去,轩崽,原谅阿程哥哥这么早先离开你,好不好?下辈子我一定娶你,我真的特别爱你,我让人将我的骨灰埋在了花店的后院里,我知道你很重视这个花店,哥哥帮你一直守着它”宋亚轩笑了“阿程哥哥,你可真讨厌,先抛下了轩轩,还想娶我,那是不可能滴!”
最后宋亚轩服下大量的安眠药,躺在埋有丁程鑫骨灰的地方,永远的陪伴那个惊艳了他整个青春的男孩
——————————————————
本作者表示这篇虽然是be,但是不刀啊,我觉得挺甜的,就当是福利啦,还有我要在线表白为我送花的宝贝们,尤其是莫莫,太爱你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