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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四殿·仵官王

十殿阎王

五官王

神话人物

五官王吕,二月十八日诞辰,司掌合大地狱,又名剥剹血池地狱,另设十六小地狱,凡世人抗粮赖租,交易欺诈者,推入此狱,另再判以小狱受苦,满日送解第五殿察核。附:十六小狱分别为:一、池小地狱;二、蝥链竹签小地狱;三、沸汤浇手小地狱;四、掌畔流液小地狱;五、断筋剔骨小地狱;六、堰肩刷皮小地狱;七、锁肤小地狱;八、蹲峰小地狱;九、铁衣小地狱;十、木石土瓦压小地狱;十一、剑眼小地狱;十二、飞灰塞口小地狱;十三、灌药小地狱;十四、油滑跌小地狱;十五、刺嘴小地狱;十六、碎石埋身小地狱。

形象:皱眉瞪眼,连耳长鬃,头戴方冠,身穿长袍,左手在膝前握一个念珠,右手持笏放在膝间(大足石窟石箓山第九龛)。

中文名 五官王

外文名 Wuguanwang

掌管 掌管地狱在大海之底

所在地 正东方沃焦石下的合大地狱

冥界十王 第四王

简介

五官王为冥界十王之第四王。据预修十王生七经、地藏十王经等所举,此王之本地为普贤菩萨,系冥途中司掌五刑之王。亦即于三江之间建大殿,治众生妄语罪之冥官。亡者于四七日(即第四个“七日”)时至此王之处,接受生前所造善恶业之审判。五官王之称,古来散见于诸经。灌顶经卷十二(大二一·五三五下):“地下鬼神及伺候者奏上五官,五官料简除死定生。”又经律异相卷四十九所引之净度三昧经谓,五官乃指鲜官、水官、铁官、土官、天官,分别禁制杀,盗、淫、两舌、饮酒等五恶。而上述之地藏十王经则以十恶配当冥界十王,故以五官王为治妄语之冥官,此系由净度三昧经之说转来者。(法苑珠林卷八十八、佛祖统纪卷三十三、禅林象器笺灵像门)

(异类)十王经所说十王之第四。司秤罪人罪之轻重者。十王经曰:‘五官业秤,向空悬,左右双童业簿全,轻重岂由情所愿,低昂自任昔因缘。’

罪刑与罪因

掌管地狱

一名泵池小地狱。

二名炼竹签小地狱。

三名沸汤浇手小地狱。

四名掌面流液小地狱。

五名断筋剔骨小地狱。

六名堰肩刷皮小地狱。

七名踹肤小地狱。

八名蹲峰小地狱。

九名铁衣小地狱。

十名木石土瓦压小地狱。

十一名戮眼小地狱。

十二名飞灰塞口小地狱。

十三名灌药小地狱。

十四名油豆滑跌小地狱。

十五名刺嘴小地狱。

十六名碎石埋身小地狱。

入狱条件

世人若以下事件者,配入此处:

五官王

(一) 漏税不缴。

(二) 耍赖不给租金。

(三) 卖东西用重秤或大斗进,小斗出,投机倒把,以占人家便宜。

(四) 配合假药,当真药卖人,以误人病机的。

(五) 泡过水的米,仍当好米卖人,制假、造假,贩卖经营假货。

(六) 买东西时用假银子(钱)给商家。或者将零头的钱扣下不给。

(七) 经营、出售一些惑人心思,引人犯淫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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