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简也不装了,他从床上做起来,房间里的光线比外面还要暗,他看不真切,但他能准确的感觉到,维斯珀很虚弱。
“你没事了吧!”
“你希望我有事,还是没事呢?”
时简不答,维斯珀又说,“恐怕你是希望我有事,这样你就可以离开这里了。”
时简不想继续这个话题,他抓着项链,“这个会对你有影响,是吗?”
“怎么,我要是说有影响,你就会摘下来?”维斯珀说,“算了吧,我知道你不会。”
“我想出去走走,你能陪我吗?”
“去哪里?”
“这里我也不认识,你随便带我去吧。”
戈雅在门口守着,他看见维斯珀带着时简出来,“公爵大人,您去哪?”
维斯珀冷冰冰的说,“我去哪还要向你汇报吗?戈雅看来是我对你太过纵容了,让你觉得我不会对你怎么样!”
戈雅害怕的跪了下去,“公爵大人,是我逾越了,但公爵大人,你现在的身体……”
维斯珀冷冷一抬手,戈雅便被吊了起来,“一个时辰,如若再犯,你就不必来见我了。”
“是!”
时简一直不敢出声说话,却还是忍不住问,“你身体没事吧?”
“我没事。”
维斯珀带他来了永夜林,自从维斯珀上位后,这里基本没有人回来,在所有血族心里,这里是禁地。
这里有一个小木屋,很精致,什么都不缺。
“卡米拉,你还记得这里吗?这是我们第一次相遇的地方。”
“公爵大人,我能进去看看吗?”
“当然,这本就是你的地方。”
时简走进木屋,他从来没有来过这里,却觉得这里很熟悉,对这个地方,他在梦里见过。
可那又怎样,他不是卡米拉,即便是,他现在也叫时简。
永夜林永远没有太阳,它注定是黑暗的,没有一丝光。
即便如此,卡米拉还住在这里,也是为什么呢?明明卡帕多西亚族有很大一片的领地。
时简有些好奇,“永夜林,名字的来由是什么?”
“我的先辈们其实是与人类生活在一起的,我们本是不惧怕阳光的。”
“后来呢?为什么现在……”
“后来我们发现吸食人类的鲜血,可以让我们永远保留我们的容貌,只是被吸食的人类,若果没死,就变成族内最低等的血族,那种血族没有自己的思维,只会不停地吸食鲜血。”
“所以我们族内分成的两类人,一类禁止吸食人类鲜血,而另一类人则是要把人类全部变成我们一族。”
“人类也开始反抗,成立了血猎组织。再后来和我们对立的血族,他们对我们下了诅咒,所有血族一律不得见光。”
“当时下诅咒的地点就是永夜林,自那之后,永夜林永不见光,我的祖辈便给这片林子起名永夜林。”
时简问,“难道诅咒不能解除吗?”
“我的故事还没有讲完。”维斯珀说,“诺布勒索尼族,他们就是当时做下诅咒的人,我们其他族人联合,把他们灭族了,后来我们找到了破除诅咒的方法,那就是需要诺布勒索尼族族人献祭。”
“所以这个诅咒我们永远摆脱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