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暮雨对于自己小时候的家记忆已经不怎么深刻了。但是唯一记得的就是自己对于剑的热爱是发自内心的,回剑、收剑的那一刻才会让他觉得是快活的。
后来进入暗河,他出色的天赋,沉稳的心性让他成为暗河大家长的傀,如果他有野心的话,那么下一任的大家长就是他了。
可事到临头的时候,他放弃了。
他不会成为一个合格的大家长,相反昌河很合适。小时候的经历,这么多年的杀手生活早已泯灭他的良知,为了他的目的,他可以放弃所有人,这样的人才能带着暗河在地底生存的更久。
可是这样一个连自己都认为没有良心的人,居然会对一个女人一见钟情。刚开始的时候,昌河瞒的很好,开始没有人发现。只是后来每次派发任务的时候,他会拒绝那些刺杀高官和大世家掌权人的生意。
这不是原本的苏昌河。
于是我派人去调查,带回来的消息是每年过一段时间他都要去九霄城,探子还打探到他到制衣店买女装。
苏暮雨起初是不信的,直到他在九霄城待了三天,见到了那个女子。从始至终,苏昌河都不知道他来过。回去之后,苏暮雨杀了所有探听这件事的杀手。其实不止苏暮雨发现了,慕雨墨也有所察觉,可在苏昌河当着谢家所有杀手的面,杀了谢家家主,她选择什么也没看见,也约束慕家的人不要随意打听消息。
后来昌河带着我和昌离去见她,我知道昌河是把我当做弟弟。
就好像所有的面纱都被掀开,昌河和我说会离开暗河,问我愿不愿意一起离开,他觉得我的剑是因为暗河才迟迟没有到剑仙的境界。我问他离开之后,他准备去哪,他说要建一个山谷,背靠大山,种满四季花,春赏百花,冬观雪。
一听这些,就知道是为谁而建,我当时不知为何答应了。
答应的结果就是经常去大山里练剑,直到他们的孩子出世。有些可惜不是女孩,要是女孩长的像她,肯定很美。
孩子出生之后,昌河不耐烦她的心思一直在孩子身上,总是把孩子扔给我和昌离。我让昌离好好练剑,孩子我来照顾。
孩子的名字叫苏慕叶,寓意苏昌河爱慕叶蓁。
我觉得这个名字甚好,苏爱慕叶。
孩子长大之后,她把青莲剑歌教给他。她说暗河的剑都是杀人的剑,不想孩子过早接触这些,所以我此后也未当着慕叶的面练剑。
须臾数年,我还是只敢在夜深人静叫她的名片字,她叫叶蓁。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室宜家。
桃之夭夭,有蕡有实。之子于归,宜室宜家。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作者说:因为有宝留言,关于苏暮雨的。所以我就写了这样的番外,主要在我刚开始写的时候,没想这么多,关于苏暮雨的都没有,突兀写后宫,不知道怎么写。
不过这个番外我真的写的挺顺手,我发现BE才是所有故事的答案,遗憾才是美。
小道士和小仙女多美啊,一生三面,一死一疯。
这本书到这就完结了,感谢这么多的收藏,么么哒!
下一本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