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麦德维斯小镇长久以来都是一座宁静,祥和的小镇,美国标准式的小康社会,人们丰衣足食,幸福安稳。
但它的到来,却无情的打破了这份难得的平稳。
1968年9月13日晚,一名新生婴儿诞生于其母亲的怀中,呱呱坠地。
与别的孩子大不相同,它显得太过安静,没有嚎啕大哭,嗷嗷待哺。
它只是静静的躺在怀抱中,漆黑无比的双眼注视着天空,那肥嘟嘟的小脸上,却是面无表情。
它的父母是爱它的……可是,就算是他们,也觉得这个孩子……表现的根本不像是一个人类。
而是某种未知的生物。
七年的时间过去了,弗尔斯也在父母的眼中渐渐成长,但它的症状,却是没有丝毫的改变。
它还是如以往那般,安静的坐在椅子上,双眼直愣愣的看着窗外的景色,又或者抬起头来,噔噔的望着天空,就仿佛……它能看穿一切。
尽管诺伊克父母带着它找了许多心里医生,但最终都以失败告终。
1975年的10月18日晚,似乎是感受到了黑夜的召唤般,它终于有了些许的动作。
父母已上楼熟睡,进入了梦乡,这给予了它最大的机会。
于是,它悄悄走入了厨房,拿起了一柄厨刀,不发出一丝一毫的动静,潜入了第二楼……
鲜血四溅,一滴滴从床铺之中缓缓流出,粘在地板上,诺伊克父母惊恐万分的大叫着,但这显然阻止不了它手上的厨刀刺入。
最终,终是没了力气。
他们死了,死在了自己的孩子手上。
……
直到邻居家的罗萨太太前来查看情况之时,它才从父母的房间中走出,缓缓走下阶梯,围观的众人这才发现,杀人凶手的真面目。
一个……七岁大的孩子。
“天哪!弗尔斯!你做了什么?!你杀人了?!”
它杀的,是它的亲生父母,照顾了它整整七年的人啊……
有人从愣神中惊醒,赶忙报了警。
他们不明白,为什么?
为什么一个七岁的小男孩,会做出如此伤天害理的事?犯下如此罄竹难书的罪行?
而当警方赶到现场之时,只见到那站在人群中间的孩子,正手持血淋淋的厨刀,两只漆黑如幽幽之古谭的双眼目视着前方。
那俊逸出尘的脸庞上毫无表情,整个人就愣愣的呆在原地,不论警察们如何询问,它还是一动不动,一句话也不说。
没有办法,警方只好将它视作为精神病,做了一个尝试性的决定,把这个年仅七岁的小男孩送入索蒙德精神病院,接受强制性的治疗。
由老霍尔勒.乌森多斯医生挽救它的人格,试图将这个孩子回到正常人的正轨。
然而……有些东西……
生来便是极度邪恶的种子,比起恶魔与魔鬼,它们更加渴望鲜血的绽放,心中蕴藏着永无止境的一切负面欲望。
如同一具行尸走肉,在它们的身上,根本没有一丝一毫的,一个活着的生物气息,能感受到的,只是漆黑一片的深渊地狱。
它们或许会思考——思考着如何用最为残忍的方式杀死猎物。
“带有脑子的人形杀戮机器”
形容它们最合适不过了。
而就例如——
弗尔斯.诺伊克。
……
此时,已是夜晚,那皎洁的月光如同一张美丽的面纱,为圣麦德维斯小镇笼罩了一层神秘之感,但这却是更显氛围的凝重,仿佛有什么东西正在悄然入侵这份平和。
远处,弗尔斯凝望着这座曾经属于它的家乡,抬脚走了进去。
死亡,开始了进行时。
“警长,死神来光临你的小镇了。”——老霍尔勒.乌多森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