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悲风秋画扇。
如果相遇只是相遇,我多希望,只是遇见你,而没有喜欢上你......
16岁之前,我不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16岁以后我感受到喜欢一个人原来可以这么快乐,又那么痛苦。快乐得就像那晚的月,皎洁却容不下我对风的念;痛苦得就像那夜的晚风,轻柔却剥夺了我对月的爱。就算到了十年后,我还是能想起那温柔的晚风,那结白的月,那平和的人以及那句轻飘飘的话。
“哥,我要结婚了,不是跟你。但是我希望你能来。”
“你可以不结婚吗,我可以不去吗”
说着,朦胧了视线,嘶哑了嗓音。那喉咙里好像有千斤重的世俗,压得我只剩哽咽。我抬起头望向天空。
心想:这是下雨了吗。好像下雨了,不然为什么天上一颗星星都没有而我的眼角盛满了水;又好像没有下雨,那一轮朔月实在太耀眼,我以后再也触摸不到它了。
原来雨水也是咸的啊......
“对不起,我真的很爱你,但是我.....”
秋夜的晚风拂过他的面,冰冷的手指替我擦着泪。我深吸了一口气,平复了一下心情,握着那双湿哒哒的手,我不敢抬头看他,但是我好怕这是见他的最后一面。我还是抬起了头,扯了扯嘴角,勉强挤出一抹笑。
“江月,我会去的,我说过我要当你孩子的干爹,你可不准忘了。”
他一把把我搂进怀里,在我耳边轻声
“枫默,我还是爱你。”
那声音很轻,轻得就像不曾说过一样,随风散了。那月啊,好像躲起来了,我伸手,看不到那人,也抓不住那手,更听不到那句“我还是爱你”。
江月啊,如果回到16岁,我多希望还是不要相识了。这几年我过得太累了,累到被你的甜言蜜语浸透了,却没有想过我们的未来。我们的未来.....在16岁那年,就已经想好了。
没有未来.......望各自安好。
我们相识七年,厮混了四年,我等了他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