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弗勒斯·斯内普第一人称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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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这个梦,永远都在回忆这件陈年往事。这个梦简直让我烦透了,甚至让我想检查检查自己脑子里是否塞满了芨芨草。
梦里,也就是五六年前的我——那个只能被蠢狮子们摁在地上暴打,什么用也没有的废物。
是在那十三号大街,我遇见了那个似曾相识的男人:带着墨镜,样子应该很飒——不过我不记得了,只是在去了霍格沃兹不知道一年还是两年后的一天,我真的在十三号麻瓜大街上遇见了他。
他穿着一身黑斗篷,很难不让我想起蝙蝠来。他推了推墨镜,将斗篷向下拉扯,并且烦躁地抓着油腻的头发——直到看见我,他莫名其妙停了下来,想抬手伸向我,但胳膊抬到一半又放下了,
他在我面前微微蹲下。
我有些畏惧的望向他,这里是麻瓜的地盘 我不能施咒,也没有认识的人来保护我。
微风扬起他额前的缕缕碎发,墨镜后的尖锐,戾气一消而散。莫名的温柔。黑色斗篷向他的后脑勺掉落下去
“What do you want to be when you grow up?”(你长大后想成为什么样的人?)
好一会儿,他才开口问我。
我惊讶于这一瞬间的变化,虽然抱紧了怀中的魔药笔记本,但还是怯怯地回答。
回答了些什么呢?梦醒了,因为我不记得了。正如我早已不记得那男子的面容一样。
不过我不在乎了,我只是恨,恨我当初的软弱,恨我当初为什么不狠狠地说,老子他妈是要加入食死徒的人!如今我的黑魔法早不如当初那样软弱,我现在是合格的黑巫师!
这场梦境反反复复地做着,我开始心神不宁,便发狠地想要让自己的黑魔法更加强烈一点。
我明白,只要我够强,够有野心,我的主人——他已经成为了我的主人,必定会重用我的,蠢狮子,别让我再看到你们!
我自傲着又来到了当初的那十三号大街。为了遮挡我的面容,我竟捡起了家里麻瓜父亲的墨镜,为的就是体验一把那梦中男子的视角。
一半的脑子告诉我一定要与这条该死的街关系两清,回去一定不会再做那样巨怪的梦境了,可是另一半的脑子告诉我,这是不可能的。
我向前走着,一边推了推墨镜,又把斗篷往下拉一点——我可不想半路被谁认出来,又抓了抓头发。
在我将推墨镜的手放下的那一刻,我遇见了他。
那个抱着魔药课笔记的男孩儿,我愣了,在他面前停下来。
我抬手想伸向他,可有不听使唤地放下了胳膊。我微微蹲下,透过墨镜注视着他的眼睛。他畏惧的望着我。
微风不知从哪儿来,扬起了我前额的碎发,带走了镜片背后的一切阴冷,负面,戾气,温柔暖烘烘的,捂红而捂湿了我的双眼。
我明白了。
“What do you want to be when you grow up?”
他怯怯地抱紧了怀里的笔记本。我虽清楚了答案,可心却还是矛盾的期盼着,盼着他的眼神能够在下一秒狠起来,冲我吼啊,老子他妈是要加入食死徒的!
“kind.”他侧过了头。越来越狠劲地勒着本子,第一条的配方微微露出了点儿,青涩的字迹,出自我的,不,应该是我们的右手。
这样吗?明明回答与心中所期盼的截然不同,可我并没有失落。
无所谓了,这是答案。
男人在梦中的面容清晰起来,答案在耳边回响,记忆如潮水般涌入大脑。
Kind.
我的初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