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夏。
今天依旧是个阳光明媚的好日子。
阳光透过高大的落地窗,铺在熟睡的女孩儿身上。
我揉了揉眼,意识朦胧。
“西可,现在什么时候啦?”
“主人,已经九点半了!”
西可是我的家养小精灵,全身银灰色,天生就是该叫西可的嘛。
我翻了个身,嘟囔道:“九点半啊,也不早了……霍格沃茨的录取通知书还没收到吗?”
“没有,主人。”
怎么会呢?
昨天我在对角巷打听到,凡是满了十一岁的、会魔法的小巫师都会收到来自这所全世界最好的魔法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啊?!
可是,为什么它还不寄来给我?
我还特地让西可把窗户全部打开了嘞!
我一边下楼洗漱,一边暗自思考。
难不成霍格沃茨的招生办出了什么意外?不太可能吧……至今为止,我可是这一带最强的未成年魔法师了,就算麻瓜出身,也不能阻止我成为咱小镇的孩子王,无论是麻瓜小孩还是巫师小孩,都臣服于我咧!
想到这里,我挑了套整洁漂亮的礼服换上,在大镜子前照了照——嗯,不错!未来肯定是个威震天下的大巫师!
别人说我好动、狡猾、是闹腾的小妖精——这是对我别样的赞美。实在不理解也不认可咱们镇上那个活在别人口中的乖乖女伊万斯,但毕竟是人家的选择嘛,尊重就是咯。这也注定我们成为不了一类人。
所以时隔两年,她对我来讲都是可有可无的伊万斯,并非亲密的莉莉。
说来也怪,她一个全镇最干净漂亮(啊当然除我以外)的乖乖小姐,倒和咱们镇上那个酒鬼的儿子是好朋友——那可是号称“邋遢鼻涕虫”的小鬼!
这对青梅竹马让咱全镇的小孩都觉得不可思议,那对比,可强烈了!
啧,心情不好怎么办?
找斯内普的麻烦呗!
在他的痛苦之上建起华丽丽的快乐城堡什么的,我可在行了!
我在几个小弟的簇拥下,来到了那个乌漆麻黑的小巷子口。
我随手一招:“哎,那个谁。”
“怎,怎么了?”一旁的小弟赶上前来。
“去,看看鼻涕虫他爸妈在不在。”
“好嘞姐!”
小弟顿时喜上眉梢,追随了这么久的大姐大终于肯重用自己了!
那小弟还没走进去几步,巷尾的老木门就被“嘭”地撞开了,瘦小的黑色身影倒在地上,手上还紧紧攥着一封白色的信件。
“给老子滚——”
怒吼声响彻四周,把小弟们吓了一跳。
我啧了一声。
又来了又来了,那酒鬼大叔一喝高了就对着自家孩子打骂不断,真是个败类。
那个瘦小的孩子就是西弗勒斯•斯内普,对,那个小镇远近闻名的怪胎。
他双眼通红,全身脏乱得像个野人。但我的注意力全部放在了他手里紧紧攥住的信封。
奇了怪了,怎么可能会有人给那鼻涕怪写信?
难不成是霍格沃茨的录取通知书?!我激动得心头一颤。
我向小弟们一挥手:“你们先回去吧,我要亲自会会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