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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狼雄鹿·第一章

屌丝遇上光逆袭成为奥特曼

数年前,圣使降临于东京,临走前落下了几盒普罗米修斯之丸。

在上古时代,万物皆愚。那时诸神最喜欢干的事,便是下凡去找哪些不识五谷的人间姑娘寻欢。知道普罗米修斯盗取天丸,带到人间。

话说这天丸,乃是取天上的仙桃中最肥硕的那些,在最成熟的时期摘下来,在七七四十九天后练成丹丸。吃了之后可以增长智慧,延年益寿。

又说那天上的圣使,也不知下次再来会是什么时候,或许是一日之后,又许是百年以后。时间一长,人们难免动了贪念。

且说南国这位少年天子,轻佻任性,没个人君之样,宠臣亲信之间都以三爷相称。

对于这仙丹天丸,他自是想独吞。但一则是听说这天丸服多了反而有毒,二则是怕这天上诸神会怪罪,三则是出于手下的一位大臣的建议。

这位大臣认为:“当今世道,我中土正朔势弱,北方狄人势强。中土边患自古因在北,北国为攻,我朝为守。据北方探子消息,北国之最北疆草原狼患严重。我们何不遣人到草原赠予天丸,使北狼明智,在北方牵制狄国。甚至可起两面夹击之势?”

群臣皆以为此计不可取,偏偏这位少年认为此计大胆可取。他便派八位大侠以进北国贺寿为由,将其中几盒丹丸带到北方,剩下的丹丸则先保存起来,倘若天上圣使迟迟不来,便自己吞了。圣丸在北国的军队的护送下安全到达北国之后,又有两位大侠,冒充盗贼。那八位大侠“抵挡不住”,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盗贼”携了圣丸,往草原跑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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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这北国草原,乃是荒芜人烟。在这语言不通,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两人已行了数日的路了。

只见几只乌鸦正啃食着一只刚死不久的狼。这狼乃是侧卧着的,还很新鲜,看伤口似乎是在打猎时受了致命伤。

两人见此,便知这里又是一个狼群的栖息地。上一次经过人烟处,还是在两天以前。

两人扯下了狼的两条后腿,顺带着与之相连的两大块屁股肉,一起烤了吃。抱着剩肉睡了,醒来已是黄昏。

只听得几公里外的一声狼嚎,两人即速起身。带上几片方便携带的肉,起上马,边跑边吃,朝狼嚎处奔去。

原来,刚才那声狼嚎乃是狼王所发。其用意为何则不得而知,大概是让狼群成员集合准备狩猎罢。在两人两马向狼嚎的方向奔去的途中,狼群亦在移动。就在两人十分接近狼群的地方,狼群发现了几只雄性马鹿。

又说那两位大侠,当他们听到狼嚎声愈来愈近之时,即刻翻身下马,将马牵好——草原的人十分少,到此处已是无人区,狼却又十分之多。自然,这里的狼不怕人,人也制服不了狼群。诚然,骑上马更方便跑路脱险,但是却不方便隐藏。要是在狼群的追逐下不得不弃马而逃,性命可保,却难回去了。但不如让马在安全处藏好,自己弯腰趴下,偷偷地接近狼群。

“段兄,你看着马,我带着药丸过去。”其中一人说。

“好。”

爬着爬着,忽然便是呦呦一声,他抬头一看,只见一只粗心大意的鹿被一头狼给偷袭了,左后腿上正带着血。

不远处,鹿群大部队并不理会受伤的同胞,而是朝狼群反方向跑去。而那流血的落单的巨鹿则在则朝鹿群跑去,后面跟着的便是刚才偷袭它的狼,这匹狼后面又跟着狼群。

令他没想到的是,这匹巨鹿的速度是真的快,一边边流着血,一边赶上了本以将它远远甩开的鹿群。一霎那间,它竟然跑到了鹿群的最前面。

这位大侠想,我何不趁机放箭,射伤一只队列末尾的狼?等狼群和鹿群走远了,我再靠近喂它药丸吃。在这之后,我只须放下剩余的那盒药丸,便可完成任务回家了。

原来,普罗米修斯之丸有一种神奇的吸引力:无智生物会主动地吞下它,吞下药丸之后的生物会试图将所拥有的其它同类型药丸分给同类。

这位刘二爷本是射术的名家,偏在这时出了差错。这箭本该射狼的,却射到了鹿群中的一只鹿。那鹿叭的一声跪倒在地,被随后赶来的狼群团团围住。

而先前那流血的巨鹿,早已跑得只剩一个小黑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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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刘大侠赶到那鹿身边,它早已气喘吁吁。血还在留着,恐怕命不久矣。

刘大侠叹了一口气,同时拿出一颗药丸给它喂下。之后他撕下衣服上的一条布带,试着给鹿包扎起来。

接着,他拿出一盒药丸并轻轻放下,便走开了。

之后,一切都得看各自的造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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