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
黄昏落霞的小餐馆中,周卫国目光复杂的看着手中的报纸,街头巷尾的,议论声唏嘘声纷纷。
在报刊上星火新出的小说《世事无常》中,街上的流浪汉醉酒之后意外跌倒河中溺水而亡,再次醒来之后却意外借尸还魂成了那坐拥千亩良田的大富翁。
衣穿住行吃喝玩乐,只要他振臂一呼便有几十名仆人伺候着,走到哪儿哪儿的人便对他诚惶诚恐卑躬屈膝,即便是曾经在他还是街头巷尾的流浪汉时对他嗤之以鼻的“成功人士”们在他这个“大富翁”面前那都叫一个卑躬屈膝,一声令下,便是让他们舔他的鞋子,他们也是乐意至极。
他成为了一个当地最成功的一个男人,有钱有权有趋之若鹜的小弟,也有攀龙附凤想要赢得他的芳心的红颜,曾经瞧也不瞧他一眼的那些白皮鞋洋裙子小高跟小姐们而今还不是要讨他的芳心……想到这儿,他得意又猖狂的笑了。
哪儿还记得呢?在他还是那个穷困潦倒、日常偷鸡摸狗,会因为不小心惊扰了富家子弟便会被打成重伤的他啊,心中曾恨透了那些挥霍无度的权贵、军阀。他借尸还了魂,已然成了富人,属于他们上流阶层的一员。恨?那是什么?他们是同一个阶层的啊,他该维护的是他们的利益,然后,无师自通的,像他曾经憎恨的权贵们子弟以权势欺压他一样,欺压另一个“他”,融入他们,和谐的成为他们的一员。
梦中女神?昔日的好友?不不不,他们都不过是躲在这个城市中的犄角旮旯里的下等人,阴暗的老鼠罢了,他不同,他是被天神选中的男人,他是西装革履的上等人。
金钱和欲望的沟壑喂养中,流浪汉的人格在悄无声息的死去。哦,又或许,借尸还魂的那一刻,他便早已不是他,面容的不同下,灵魂早已污浊,活下来的是大富翁啊。
花团锦簇的词藻之下啊,波涛阵阵,冲击这溃提的海岸线。
真的,不愧是她啊。
把人性的阴暗、怯懦、自私、多变、诡诈看得实在透彻。
想到这里,周卫国目光又落在报纸上那句“哦,琳琳,我美丽的小姐,今晚的月色真美,你也是”之上,忍不住的有些想笑,又忍不住的轻轻喟叹。
哦,忘了说,琳琳是前流浪汉现大富翁的第九十九个爱人。
付了饭钱,收好报纸,嗯,作为她忠实的书迷,大抵他该再写一封信给她了,这一次就聊聊她的才华吧。
然后?然后今晚加训,她已经在她的道路上闪闪发光了,那他也不应该落后太多。
至于为什么?原谅这会儿周卫国还没弄清楚自己内心的那些朦胧的情意吧。
这些,远在大洋彼岸的周卫国想要写信一诉心事的姑娘却全然不知,而今的她啊,正拿着母亲写给她的,关于《世事无常》引起的反馈,眸子亮亮的笑了。
便希望那锦簇的花团之下的波涛也能够被人听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