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补这一章呢,是因为想和大家简单说一点。(没到一万字不能签约,就不能完本,就只能一直是连载状态。)
我喜欢的人在这本文(姑且算自传?好像又不像)里,一直是以“陈”代号,其实他本人也的确姓陈。(其实我就算到了一万字应该也不会签约,因为我不配![捂脸笑])
大约是因为我从前很喜欢他,我觉得他的名字挺好听的。
他叫陈昱昂,个子高高瘦瘦,很好看。
就算我已经忘了他的长相。
我都忘了他的什么呢。
我忘了他的外貌,忘了他的声音,忘了他的缺点,忘了他的优点。
有人说忘掉一个人最先忘掉的是他的缺点,可是在我眼里他从来没有缺点。
他是破晓冉冉升起的初旭,而非黄昏将落的残阳。
喜欢的人永远是自己生活下去的支柱,不能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我的意思是,爱人要爱对的人,并不是只会打击,口蜜腹剑。
而我和他相识七年,相处仅三年,我对他大约是没有多少了解的。
我只知道他的名字,他的朋友,他的习惯,他的些许爱好,但我从来不知道他的生日,他的内心所想。
爱一个人,他的心里所想对一个暗恋者是十分重要的,而这种重要又并非视奸那种,而是他对自己的想法,对自己的印象。
他们说,爱是常觉亏欠。
而爱一个人将会陷入内耗,自卑。
从前不在意的也会因为他的到来而改变。
喜欢一个人能改变自己,但是这种改变究竟是不是自己想要的呢,如果你会变得更好,那就不算坏。
我曾为他改变,后来我想,玫与梅不一样,却又有相似之处。
而我想寻的是玫,而非梅。
玫瑰长于荆棘,却披荆斩棘而得勇气。
梅花生于数九寒天,却以孜孜不倦,绚烂如严冬珠玉。
山川是不卷收的文章,日月为你掌灯伴读。
愿你前程似锦,一路繁花相送。
送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