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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三十八

民国六年秋,还有不少思想老旧的人家延续着老祖宗的“三寸金莲”,祖母就是这么一个。

家里的每个女孩刚出生不过四五周岁便被祖母让人强制裹了脚,那惨叫声每每都能穿过一两个院子传到我的耳里,让我害怕。

彼时我六岁,早已经迟了两个年头,母亲担忧我身体遭罪,便撺掇着父亲带着家往国外走。

母亲家里开明,全家都不让女孩裹脚,入了父亲的家门就格外看不惯祖母的做法,可百善孝为先,她只能管得了我们家。

父亲深爱着母亲,他不像我大伯和二叔家那样遵守我祖母的要求——娶一个裹脚的温婉女子。

不顾祖母的阻拦娶了我母亲,据说当时父亲还被祖母赶出家门,流浪数月让他反省。

可就是这数月,父亲和母亲去领了婚书办了婚事,直到有了我大哥以后祖母才知晓此事,无奈之下才让我母亲进了家门。

母亲是一个开明且有趣的女人,她不裹脚不扎长辫,一头利落的短发让老一辈的人不太喜欢,但父亲喜欢,打我记事起父亲母亲就从未吵过架,总是恩恩爱爱的。

在母亲被祖母刁难的时候,父亲也是维护母亲,哪怕平时对祖母言听计从,那时也是要顶撞几句,总是气得祖母骂他孽障,只能气得捏着手帕捂胸。

就像说出要分家带着我们去往国外那样,祖母拿起茶杯砸得他头破血流也不弯下腰,坚定的说要带大哥和我去国外见识见识。

国外,这是大伯和二叔都不曾在祖母面前提过的词汇,祖母还是那样封建的思想,每每见到外面穿着洋装的女人都要啐一口,骂伤风败俗。

于是听到父亲这样叛逆的话不顾大伯和二叔的阻拦执意把父亲和我们的名字从族谱上划去,但大哥的名字她是舍不得划去的,男孩儿是她的命根。

终于,我们一家如愿的带着所有家当去了国外,虽然没了大户人家殷实的基底,但父亲是有文化的知识分子,母亲她善于经商,他们一个做着报社翻译,一个在国外开了家店铺,赚来的钱足矣让我们衣食无忧。

虽然是在国外接受洋文化,但父亲母亲也从未让我们忘本,大哥和我到了识字的年龄除却要在学校学习知识,回了家还教我们学习国语。

横竖撇捺,握住我们的手一笔一划的书写着正体字,第一个字便是祖国。

我们一家就这么在国外生活了十四年。

到了1930年,民国十九年夏,我二十岁了,父亲和母亲说要带我回国。

因为几年前大哥突然说要回国报效国家,父亲支持他的想法就替他联系了国内的好友,随后大哥就漂洋过海回了国。

前不久大哥来信说,国内始终硝烟四起,不知何时平定,父亲担忧国家,于是便和母亲商议再举家迁回国。

虽然舍不得住了十多年的家,但就像父亲和母亲常说的那样,人是要落地归根的。

所以收拾好行李,我们和邻居们打了招呼便坐上了回国的轮船,哪怕我颠沛得整天吃不进饭,也平复不了回故土的激动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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