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点啊!真墨迹死了。”于鸳溪穿了条印花长裙,妖娆性感里又带点可爱。顺便朝着迟到的两人翻了个白眼。
唐栀瞧见她一脸不耐烦,忍不住打趣:“你他妈没良心的一点不想我们啊?”
“想想想,想死了都。”
“这还差不多。”唐栀说着上手捏起了于鸳溪的脸。
一旁的林清荷和李墨无奈又好笑的看着眼前的两人,一人抓一个扭打着进了酒吧。
高考前几个月大家都默契的不多交流,各自为自己的前程努力。李墨是音乐生,据她所说,在她分娩之前就听了不少中西方古典音乐。不得不承认,李墨确实长了副好嗓子。唐栀曾问过她为什么成绩优异还要不顾劝阻的选择音乐?李墨的回答让她永远的记住了。
“你知道吗唐栀,我从小没有多自信,但在我唱歌的时候,我就觉得我应该是舞台最中间的那个,那束最亮的光就该是为我打的。”
是音乐和艺术,救她于平庸和自卑之中。
于鸳溪同林清荷唐栀一样,也是舞蹈生。她甚至是跳的最好的那个。对于艺术而言,天赋有时大于一切。于鸳溪就是那个老天爷赏饭吃的人,跳什么有什么样。可偏偏赏给她饭又不让她端稳饭碗。于鸳溪唯一的美中不足就是不够瘦,圆圆的脸蛋儿任谁看了都想捏两把。她是南方人,自幼跟着妈妈来了北方,个子也不如其他人高。
对于将外形视为重中之重的舞蹈来说,没人知道于鸳溪付出了多少。大家都不以为然的觉得她就是靠天赋。可如果不努力的话,天赋也是会溜走的。
进了酒吧大家瞬间都放松下来。虽说是灯红酒绿之地,但这确实能让人暂且放下琐碎。
“我靠,终于回来了。”憋了好几个月的林清荷忍不住第一个喊到。
之前艺考集训的时候她们经常偷溜出去喝酒,也算是苦中作乐。
唐栀和林清荷紧接着站到了台子上跟着节奏律动。李墨坐在沙发上点了根烟。
旁人看来这就是一群坏小孩。抽烟喝酒样样沾。可好坏的定义到底是什么。她们抽烟,但从不做出格事。她们喝酒,但总在散场后买走老人摆摊的野菜。她们悲观的同时又永远积极热烈。
唐栀举着手机对着每个人拍了又拍,像是生怕忘了谁的模样。
“报志愿的时候一直没敢问你们去哪,现在都说说吧,考哪去了?”唐栀率先问到。
林清荷看着她笑了笑。“录到成都去了。”
“哪??”
“两千公里??”
“你不是说要留在北方吗?!”
三个人一同惊讶问道。
“北方的好学校没要我,成都要了。我也没想到一下子那么远,都是注定好的吧。或许那里有我该遇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