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19年-1949年的历史,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首先是第一阶段(1919~1927)这一阶段被称为“大革命”时期,1924~1927年为国民革命时期,其中1926~1927年为北伐战争时期。1919年爆发的五四运动成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开端,并直接促成1921年7月23日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新民主主义革命拥有了坚强的领导核心。
其次是第二阶段(1927~1937)这一阶段被称为“土地革命”时期。由1927年8月1日南昌起义开始,中国共产党代表人民群众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统治的第一枪。
再次是第三阶段(1937~1945)这一阶段被称为“抗日战争” 时期。1931年9月18日,以“九一八事变”为起点,中国人民进入了艰苦卓绝的十四年抗战时期。1935年1月遵义会议召开,解决了当时具有决定意义的军事问题和组织问题。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七七事变),日军全面侵华。钱塘江大桥修建。1937年9月,平型关大捷,八路军在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平型关附近伏击了辎重部队,这是全面抗战开始后,中国军队的第一次重大胜利,粉碎了日军不可战胜的神话。1937年12月13日,日军南京大屠杀。
最后是第四阶段(1945~1949)这一阶段被称为“解放战争”时期。1945年抗战胜利后,国共进行重庆谈判,签订关于和平建国问题的协定(即“《双十协定》”)。1946年,***撕毁《双十协定》,发动内战。在中国共产党的英明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解放战争最终获得胜利,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了除台湾、西藏以及港澳以外全部的大陆领土(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香港和澳门分别于1997、1999年回归祖国)。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