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源
关门捉贼,是指对弱小的敌军要采取四面包围、聚而歼之的谋略。如果让敌人得以脱逃,情况就会十分复杂。穷追不舍,一怕它拼命反扑,二怕中敌诱兵之计。这里所说的“贼”,是指那些善于偷袭的小部队,它的特点是行动诡秘,出没不定,行踪难测。它的数量不多,破坏性很大,常会乘我方不备,侵扰我军。所以,对这种“贼”,不可放其逃跑,而要断他的后路,聚而歼之。当然,此计运用得好,决不只限于“小贼”,甚至可以围歼敌主力部队。
关门捉贼
战国后期,秦国攻打赵国。秦军在长平(今山西高平北)受阻。长平守将是赵国名将廉颇,他见秦军势力强大,不能硬拼,便命令部队坚壁固守,不与秦军交战。两军相持四个多月,秦军仍拿不下饭长平。秦王采纳了范雎的建议,用离间法让赵王怀疑廉颇,赵王中计,调回廉颇,派赵括为将到长平与秦军作战。赵括到长平后,完全改变了廉颇坚守不战的策略,主张与秦军对面决战。秦将白起故意让赵括尝到一点甜头,使赵括的军队取得了几次小胜。赵括果然得意忘形,派人到秦营下战书。这下正中白起的下怀。他分兵几路,指挥形成对赵括军的包围圈。第二天,赵括亲率四十万大军,来与秦兵决战。秦军与赵军几次交战,都打输了。赵括志得意满,哪里知道敌人用的是诱敌之计。他率领大军追赶被打败了的秦军,一直追到秦壁。秦军坚守不出,赵括一连数日也攻克不了,只得退兵。这时突然得到消息:自己的后营已被秦军攻占,粮道也被秦军截断。秦军已把赵军全部包围起未。一连四十六天,赵军绝粮,士兵杀人相食,赵括只得拼命突围。白起已严密部署,多次击退企图突围的赵军,最后,赵括中箭身亡,赵军大乱。可惜四十万大军都被秦军杀戮。这个赵括,就是会“纸上谈兵”,在真正的战场上,一下子就中了敌军“关门捉贼”之计,损失四十万大军,使赵国从此一蹶不振。
赏析
关门捉贼与借刀杀人或上屋抽梯一样都属于中国那类其含义直截了当、从字面就可以理解,没有诗意,也无相关典故的计谋。构成该计的两个行为,被按照次序极为简洁地描述出来:首先关上门,然后再抓住入侵者。下面这则从西方报纸上摘录下来的例子也可阐明该计:“星期五夜里,埃格利绍附近的一位居民表现得十分冷静,成功地将一名闯入其地下室的盗窃者锁了起来,警察没费多大力气便将其抓获。”( 《新苏黎世报》 ,1987.10.31,第11版)。该计的行动方式正好与第十六计“欲擒故纵”相反,但町与其相组合。
关门捉贼中的“贼”多指事实上的贼人,而“关门”却时常被转义理解为在野外进行的包围。
关门捉贼是紧接着金蝉脱壳的。金蝉脱壳注重的是脱逃和暗中逃遁,而关门捉贼与此相反,不是脱逃,而是使脱逃成为不可能。如果金蝉脱壳是在危急关头、陷入敌手、形势极端不利的情况下施用的计谋,那么关门捉贼却适合于为具有优势、处于强势的人所采用。
关门捉贼属机灵计。要么利用敌人的弱小和孤立,要么利用它自动闯入我方领地的情况,要么发挥自己的优势,切断敌人所有的后路并置之于死地。
倘若缺少其中一个条件,对敌人进行封锁就有可能对自己不利。蜀国丞相诸葛亮(181—234)就曾因此而失败。234年,他远离国门,面临严重的补给困难,将退守河岸边的敌军将领司马懿(179…251)围困长达100天。长时间的封锁,最终并不是司马懿消耗殆尽,而是诸葛亮自己
关门捉贼
依据出现于16世纪至i7世纪的《三十六计》一书,“贼”在军事上是指奇兵,即使用偷袭战术的部队和游兵,或在一方领地上出没无常、机动灵活、流动作战的敌军小部队、游击队等等。其特点是人数较少、行踪迅速难测、诡计多端、能造成很大的破坏性。这种敌人,要尽可能迅速地消灭他们,并听从《孙子兵法》的忠告:“十则围之”;这样的敌人如同“网中之鱼”,可以“瓮中捉鳖”。
作为政治家和军事统帅的曹操(155-220),百忙之中还抽出时间对《孙子兵法》进行阐述。按他的解释,“十则围之”不能单纯从数字上来理解,而是要从指挥者的角度,对敌我双方统帅的指挥能力、武器装备、战斗能力以及天时地利等各方面的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如果具备相当的优势,而且胜券在握,用关门捉贼也可来围歼敌军主力部队。
包围圈必定是冲不破的,“关起来的门”应是打不开的,“锁起来的屋子”应是没有漏洞和薄弱环节的。必须要在敌人还没有想到要决一死战,成为亡命之徒时,去战胜他。
对势均力敌的敌人不应去包围,因为这会有“引狼入室”的危险,会把房子里所有的东西打得粉碎。对势均力敌的敌人来说第十六计更适用一些。然而,也可以为围歼敌人而创造有利条件,即采取分散敌人的办法,然后集中自己的有生力量,获得优势之后对敌人进行各个击破。
即使给敌人一定的活动余地,也必须是在特定范围内。像老子说的那样:“天网恢恢,疏而不失”( 《道德经》 ,73章)。按照这句话的精神实质也许可以贯彻《孙子兵法》中“围地则谋”的意图,而给被围困的敌人让开似乎可以逃脱之路,以达到第十一九计中瓦解其气势的效果。让敌人感到自己有救.“示以生路,令无必死之心”(杜牧)。然而,必须注意的是,不能让敌人真的逃脱,也要避免像《吴子》(后人认为是吴起[前?--前3811所著)中所描述的情况出现:“今使一死贼伏于旷野,干人追之,莫不枭视狼顾。何者?恐其暴起害己也。是以一人投命,足惧千夫。”
封锁敌人,既可以直接进行,也可以通过间接途径。为了达到间接封锁的目的,要全面掌握敌人所处的真实情况。任何可能的藏身之处都不能放过,并要切断敌人与外部世界的信息渠道和物资补给。尽量破坏敌人可能利用的一切机会,使其无论在时间还是空间上都无法采取任何行动。
关门要么视情况立即进行,不使变得多疑的贼还有机会迅速逃跑;要么晚一点,等贼窃物在手后,来个人赃俱获。关门也可闪电般进行,让贼的脚来不及伸出门缝。然而关门也可以不声不响慢慢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