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的第一场签售会被公司安排在了有些喧闹的广场,书迷们排长队等候。偶尔三两个漂亮女生还会撑把伞遮挡令人生厌的强光。
有人在排到桌前时问鹿笙,她和阿严是怎样相遇的。女孩轻笑,好像,所有机缘巧合的相遇都是她的一手策划。
纤细的手指勾住笔在书外的纸质薄层上迅速签好名字后,鹿笙双手捧书递上。
鹿笙你想知道的,书里有。
这是她第一本男女主都有原型的小说,也是她第一次鼓起勇气把阿严和笙笙的故事讲给书迷们听。
书未出售前,书迷们只知道,阿严是鹿笙从高中到如今的挚爱,是她笔下所有男性角色的聚合体。
打着太阳伞的女孩离开广场,随意进入家咖啡店要了杯最传统的冰美式。坐在桌前,小心翼翼地打开那层签了名的书页。
浅蓝色为主调的封面上,身着白T恤的男生温柔地望着床上熟睡的女孩。面前的男生形象做了效果处理,换一个角度再看会发现,他的下半身正在缓缓消失。像是很快就会离开这个世界。
翻开第一页,是鹿笙的自述。
鹿笙答应写这本关于阿严的小说时,他在医院,我在他身边。写完时,阿严还在医院,我依旧陪他。
鹿笙现在,阿严在哪儿?不清楚。可能去了别的星球吧,南瓜星球或者玫瑰星球之类的。不过我私心希望那个星球还有荔枝味儿的棒棒糖。
鹿笙他吃了那么久的药,怕是连最爱的甜味儿都快忘记了。
这段话她反复看了很多遍。直到服务员将咖啡杯放到身边。女孩回神,抱着书跑了出去。
她算是鹿笙很死忠的书迷了,签售从不落下,微博互动频繁。低谷时期也会和鹿笙在网上聊天寻找安慰。对方给自己的感觉从来都是乐观又知性的姐姐形象。也会时不时记录她和阿严的日常。
没有人会想到,阿严已在某一天得了严重的病症。因为鹿笙从未透漏出过这些。
穿过街道回到广场时,签售已经结束了。工作人员在收拾着场地。正中央也没有了鹿笙的身影。
女孩转身,带着不安地犹豫着,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又能做些什么。目光瞟向花坛角落,怔住。
那个刚刚还耐心签名,笑靥如花的姐姐,此刻在角落哭得撕心裂肺。像是失去了什么,又像是从未拥有。
女孩站在原地不敢向前,心中闪现无数安慰的话,又都被自己一一否定。最终只是站在与鹿笙相隔五米开外的远处。无法感同她的身受。
良久,她回到咖啡店,知道作为读者自己不该过多地关心作家的私生活。她的身份需要做的,仅仅只是把这书用心,认真地看完。
鹿笙说实在的,阿严和我曾经喜欢的那种男生相差甚远。遇见他以前,我以为自己喜欢痞痞的男生。遇见之后,发现绅士些的痞子也挺好的。
鹿笙直到喜欢他,才知道原来择偶标准并不代表类型。只是出现了一个惊艳了我整个青春的人,怎么也忘不掉。
鹿笙从那以后,再让我心动过的男孩子,都像阿严。
从前的岁月淡白得如薄纸一般,再回首时发现,竟已在不知不觉间镀上了层黄釉。原本刻骨铭心的过往也在不经意间模糊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