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心之所系,情之所归。
心之向往,情以相随。
心之所想,情至深处。
男也好,女也好,钟意的便是最好的。
情不自禁,不由自主,无法抗拒,这便是所谓的喜欢。
我们一生中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去忘了自己。
忘乎自我,只顾他人。
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其实两个人的相遇,便是已经够难得的了。
如果真的喜欢一个人,喜欢这个人的时候,这种情感是无法抗拒、无法拒绝的。
不管是什么时候,我们心中始终装着这么一个人。
自己跟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时间再长 ,时光飞逝。
也只会觉得我和ta相处的时间太短了,才过了这么些时间,便要分离了。
喜不喜欢一个人,是不需要言语,身体才是最诚实的。
碰到自己喜欢的人,一般会下意识的去躲开、逃避。
我们费尽心思地去追求一个人,最后却被喜欢的人告知不喜欢我们。这种感觉…就好像。
遇到自己喜欢的东西,会目不转晴的盯着它。喜欢一个人,也会是如此。
遇到喜欢的东西,我们可能会缠着父母让他们给我们买;也有可能会自己赚到足够的会钱而再选择去买。又或者,也有其他的选择。
但是,有的时候结果偏偏就是不如我们意的。
比如,我们缠着父母给我们买的这个东西,父母会说:“下一次吧,下一次再给你买。”再然后,就是等到我们下一次去买的时候,那件东西已经被人买完了。
再比如,等我们好不容易赚到了足够的金钱。当我们开开心心地去购买时,却被告知这件物品下架了之类的。
最后,就是有感觉到那种我们,好不容易得到一个买这个东西的资格,却还是无法去拥有它。
年少时的喜欢,或许是永远。
我若是喜欢ta,便会事事与ta分享;但倘若ta不喜欢我,那事事与ta分享而得不到回应。
那,又有什么意义呢?只不过倒是,我自己一厢情愿罢了。
分享欲啊,是无声的告白。
我说不出我为什么爱你,但我知道你就是我不爱别人的理由。我喜欢你,就像南巷的花猫放荡不羁;我喜欢你,就像北城的石桥,古老至极。
起点是你,终点也是你。
我喜欢你,你不喜欢我。目之所至,皆是遗憾。
情,就是这世间最难求的。
可是啊,因缘相报,不可强求。
有因必有果,姻缘呐,上天安排的最大啦。
我们太年轻,以至于不知道以后的时光,竟然能那么长。
长得足够让我可以慢慢地去忘记你,足够让我重新喜欢一个人,就像当初喜欢你一样。
少年不惧岁月长,彼方尚有荣光在。
脸红心绪学梅妆,眉翠工夫如月画。
来时醉倒旗亭下,知是阿谁扶上马。
忆曾挑尽五更灯,不记临分多少话。
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