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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宋之慕的爱情故事

我特别特别喜欢吃樱桃,没有之一,从小吃到大,妈妈没有因为樱桃贵而阻止我吃,不让我吃,所以说,这应该是我干的最任性和有点自私的事了吧。我从小到大,脸都比别的同学要白一点,真的是这样,我真的感觉,我妈妈也常说,我的脸虽长得不是很好看,可是一白遮百丑,我还是美丽的。

我承认我是这样,周围的人也总是说我的脸白。一开始我自己都没法去解释,现在上了大学才知道,原来,樱桃有美白的作用和功效,怪不得我的脸可以长得这么白,原来我一直在吃天然的“美白素”啊,原来如此。

虽然说小时候家里面不太富裕,爸爸也不常给我们寄钱。可是我有一只可爱无比的比熊狗。是一只真正的纯种比熊犬,它是一只无比可爱的宠物狗。

我这个比熊狗狗当时买下来的价格是1200元,听我妈妈说,当时在猫狗宠物市场我一直不走,然后非常喜欢这只狗狗。这只狗狗是很活泼的,很喜欢人。见到我们了也不害怕,就一直活蹦乱跳的。我当时一见到它,就想买下它。可是因为比熊狗是比较高级的宠物狗,所以价格相对来说就高一些。

可是当时我一心想要,爸爸妈妈不常带我出来玩,这次出来一定要买回个宝贝啦。哈哈。当时我是这么想的。家里面也没有人来陪我玩,所以就想要个小狗来陪伴我。

当时爸爸也都和我们一起,也说不让我要,我就很难受的哭了。

爸爸和妈妈就劝我走,说给我买好吃的去,我死活都不肯离开,爸爸就说,别的地方还有漂亮的狗狗,不止他们一家有。

可是我当时就是不听,就是一根筋想要这个狗狗,当时这个狗狗还很小,价格却不低。因为人家卖家说,这是一只纯种的比熊狗比不纯种的要好之类的······

我当时不明白什么是纯种,什么是不纯种的。就只觉得,这种狗狗,肯定是好的了。就是这样的想法,其实现在想想当时的自己思想太过单纯,想法太过单一。其实,纯种的比熊狗真的很贵呀,不过,谁让我是孩子嘛,谁会想这么多。

然后,证实了一点,我在那里哭了将近半个小时,爸妈对我的招数我是软硬不吃,任凭他们怎么劝我,怎么哄我我都不走。

我爸爸一看,见我软硬不吃,气的就走了。妈妈这个时候去追爸爸了。我却还留在原地。现在的我不是光哭我还特别生他们的气。

到最后,人家宠物市场的老板竟然都来劝我说,妮妮你快走吧,你爸爸妈妈都生气了。

最终,在我一直坚持不走的勇气,以及一个劲的与大人软磨硬泡之下,爸爸妈妈终于宣告“失败”。我最终还是得逞了。

原价1500元,我爸爸给他讲到了1300元,当时我可高兴了,恨不得亲爸爸一口。

我心想可爱的小狗狗,以后我们就能朝夕相伴了。一起玩耍,一起看落日与夕阳,我荡秋千你就在旁边看着······我的想法真的无限多。

当时我记得我的这只纯种的比熊犬,它小的时候,眼睛圆圆的,瞳孔是纯黑色的,基本上看不到眼白,毛发是纯白。身上基本不带任何的卷毛。

来到我家的时候我一勺一勺的去给它喂食,它最喜欢吃的是鸡蛋黄和牛奶,每次我喂完它之后,它都非常的听话和高兴的摇着尾巴,似乎是在冲着我笑,我可以感觉到她是这个意思。虽然说它不可以像人类一样,没有人的语言可以与我进行交流,但是我能够感觉到它是无比高兴的。我也十分的高兴和激动。

我在小区里荡秋千的时候,它就在我身边陪着我。我在欣赏落日的景致的时候,它也会静静的趴在我的身边,陪我体会“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美好意蕴······

还有好多好多,早晨或者是傍晚,它给我带来的惊喜和感动,数不胜数。

渐渐的我长大了,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考试,大大小小的磨砺,完成了自己从一名青少年到大学生的蜕变。

我的这只比熊狗都陪伴着我,我给它起的名字叫铃铃,是小时候我给它起的,因为我觉得风铃随风起舞,它的日常是无限欢乐的所以我就给它也起了这个名字。希望在我家它可以一直活的开心和高兴。

我喜欢我的这只比熊并不是一朝一夕,而是从小的时候就开始的。潇俊现在也认识了它,在他认识了我之后,比熊狗竟然不用我的介绍,就直接往我男朋友的身上扑了过去,潇俊的反应竟然也很出人意外,他很平静,直接把我的比熊狗给抱住了······我感觉比熊狗真的是好高兴啊。

只是不过两秒钟,比熊狗还是被他给放下了。因为,比熊狗用爪子在挠他,反抗他。估计是潇俊抱得太紧了。比熊感到了窒息······

放下了比熊,它又开始摇着尾巴活蹦乱跳的了。我知道它不生任何人的气,包括一个陌生人对它的不尊重,不友好,它都温和又善良,都想和任何人交上好朋友。

感谢我的青春可以遇上它,它教给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让我在以后的人生路上有足够多的勇气可以越走越好。

再后来,我,潇俊,还有“铃铃”组成了一家。

我们在一起,深感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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