鸽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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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复一日,雷狮在这里待了整整十年
陪着安迷修一直到他15岁
此时的雷狮也把自己的身体变化成了14岁的样貌
安迷修雷狮!我明天要去参加仪式了!我要成为真正的骑士了!
安迷修飞跑过来,看见雷狮就搂住了对方
像兄弟一样,两个人在那里笑
雷狮恭喜啊!终于把你的弱鸡水平在我心中提高一点了~
安迷修不要再嘲笑我了,雷狮!
安迷修不满的崛起嘴
雷狮反而像听不见一样哈哈大笑
再看安迷修的脸……只是觉得很可爱
他是吸血鬼……可是,他好像很喜欢这个骑士
倒霉,自己怎么和紫堂家的那个长子一样没出息
雷狮想了整整两天……直到第三天安迷修带着两把剑来找自己
安迷修看神明赐予我的剑!冷热流!这个名字好听吗?
雷狮好听,好听……
雷狮皱了皱眉,这家伙怎么成骑士了?居然还真成骑士了……自己还以为圣殿的要求有多高,这家伙的实力怎么可以成骑士呢?
安迷修嘿嘿,那我从明天起就要出去闯荡了,因为我师傅死了,我在这里没什么好留恋的……你呢?
雷狮我吗?我还在这里留着,我的伤还没养好呢,我可是只喝动物的血呢,伤养的很慢呐……
雷狮故作可怜
好像这十年里他没有杀过人似的
吸血鬼的速度很快,所以雷狮可以以最快的速度移动到下一个村庄,吃饱饭之后再回来
他从来不动诺尔小镇的人,因为安迷修在这里他不想让安迷修伤心
安迷修啊?那……只要喝人血,你的伤是不是就可以好了?
安迷修很希望和雷狮一起出去闯荡,虽然一个吸血鬼和一个骑士一起闯荡是一件很奇怪的事
这也不太可能发生
但是……雷狮养伤养的太慢了,若是自己走了,以后谁保护他呢?
雷狮应该吧……
安迷修那你喝在下的血吧!在下三天之后走,你可以在这三天喝我的血
安迷修把自己的胳膊露出来
小麦色的皮肤,血管在皮肤上突出,看起来是一条非常有力的胳膊
雷狮你的血?
雷狮回忆了一下十年前的味道,确实是那次喝完之后再也没有尝到过
所以……
雷狮我可不客气了
雷狮抓住安迷修的胳膊,扯开安迷修的衣领就咬了上去
安迷修嘶……是咬胳膊,不是咬脖子!
雷狮脖子上的血比较美味……
雷狮我们撕咬猎物都是咬脖子的……
雷狮说着搂上安迷修的腰……
好细……
安迷修好吧,你赶快喝
安迷修皱了皱眉,自己的腰被这家伙搂住了
不过只需要三天,这家伙伤好了自己就走
三天的时间当然过得很快
很快就到了最后一天,这是雷狮最后一次喝他的血
不过这一次他并没有去咬脖子,而是咬住了安迷修的嘴唇
安迷修!!!
雷狮听说你们人类是这样表达爱意的……嗯?
安迷修你……
安迷修比较容易害羞,脸刷的一下就红了
这个吸血鬼在干什么啊?!!
安迷修我……我走了!
安迷修落荒而逃,真的是落荒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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