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手间,洗手间在哪里?”一脸慌慌张张的男子撞倒了一个侍应生,酒水洒了一地,幸亏是在嘈杂的酒吧里,才没引来过多的注目。
侍应生看着一地的狼藉刚准备大骂,却被那人眼中的血红吓住了。
那本是一双极好看的桃花眼,只是此时被主人睁的老大,含满了惊恐。
该不会是个脑子有问题的吧.....
侍应生这般想着,抬手指了指洗手间的方向,也不顾地上的碎片,堪称落荒而逃。
淅沥沥的水声在安静的隔间里尤为明显,韩云归几次想挽起袖子的手,哆哆嗦嗦的滑错了位置,活像个得了癫疯症的病人。
最后干脆心狠一扯,直接将大半个胳膊露了出来。
莹白的手腕往上,是一大片水泡,几乎布满了整个手臂,比上周严重一倍,细看过去,还有黄色的脓液。
韩云归的胃部翻滚着,溃烂的手臂不断刺激着他的视觉神经。
“呕——”
再忍不住,韩云归抬起另一只手撑在镜子上,低头吐了起来。
他足足吐了十分钟有余,即便肚子里因为没吃什么东西,只吐出一些酸水来。
他的身体正在腐烂。
韩云归清晰的意识到了这个现象。
“因为情蛊吗?”他喃喃自语。
韩云归和程锦谈恋爱的时候,程锦曾跟他说过,他的祖母是苗疆人,他也因为好奇炼过一个蛊。
程锦那时还逼着他喝了一碗黑乎乎的水,开玩笑似的和他说,这碗里被他下了情蛊,如果他变心就会尝到蛊虫钻心的痛苦。
“不会吧....”韩云归一直以为程锦不过是在跟自己开玩笑,加上那时两人正打的火热,他为了哄程锦开心,便也喝了。
他原以为那黑乎乎的是中药,只是喝下去并没有苦味,反倒带了些甜和淡淡的血腥味。
那时候的自己并没有多想,甚至转身就忘了,若不是最近手臂上的异样,韩云归还真没记起有这茬来。
难道真的是情蛊?
韩云归的心里一点底都没有,他是一个标准的花花公子,只是和那些流连花丛的富二代不同,他喜好男,万花丛中只取绿叶。
韩云归和程锦的相恋简简单单,当初两人在酒吧一拍即合,当晚就滚上了床单。韩云归是一个很随性的人,所以当第二天早晨程锦提出交往的时候,他想了想也就同意了。
反正交往也没什么损失,这个程锦脸蛋不错,后头也紧。
之后也是有一番浓情蜜意甜言蜜语的时光,只是现在他厌了。
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就是单纯的厌倦了。
他开始讨厌那个男人每天围着围裙在厨房里捣鼓来捣鼓去,讨厌每天一进门就看见男人的笑容,讨厌每次他任性闹脾气后,都是男人低声下气的来道歉。
没有理由的,韩云归开始觉得烦躁,可每次面对男人,吃着他煮的饭菜的时候,“分手”两个字在齿间总是说不出口。
男人应该很少对人笑,他的笑容很僵硬,很别扭,像硬扯出来似的。
每次男人对他笑的时候,韩云归都想叫他别再笑了,要笑就笑得好看点,笑得傻兮兮的,和那张冷峻的脸搭配,怎么搭配怎么怪异。
“叮铃——”手机响了,韩云归拿起来一看,备注上写着林晚。
韩云归呼了一口气,说真的,这时候他真有点儿怕接到程锦的电话。
韩云归拢起了袖子,拇指滑到绿色的接听键,点开。
“云哥。”电话那头传来了林晚撒娇的声音。
“嗯。”韩云归应了声。
“云哥,说好了这次首映礼帮我撑场子的,怎么都快散场了都不见你~”
林晚是他最近保养的小明星,长得白白嫩嫩,干净的仿佛不像是从娱乐圈走出来的。
听他说到首映礼,韩云归想起自己确实答应过这么一件事来,只是最近一门心思全在开始腐烂的胳膊上,哪还有精力关注别的事。
“抱歉,我在加班,礼物过几天补给你。”说完,韩云归也不等电话那头反应,直接将电话挂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