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个法治社会。
首先,现在是个法治社会。
其次,她唐冉,是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最后,这个人,真的不是她杀的。
唐冉今年二十六岁。是一位光荣的人民教师,在S市的第一初中任教。听着不错对吧?在外人看来,确实不错。唐冉有着事业编,端着铁饭碗,每年有寒暑假,退休有工资。怎么说都是顶顶好的人生,但——
这都是对于其他人而言。
天知道初中生为什么无缘无故,莫名其妙的就失踪了呢?
天知道学生家长半夜十点钟,一个电话打过来,说自己孩子不见了?
天知道她忙里忙外,半夜十二点找遍了几乎全市,结果家长打电话过来说,没事原谅孩子躲在了他奶奶家,唐冉内心的那种崩溃感。
还有,天知道她走到半路,无意间看见一座桥,她甚至鬼迷心窍的担心学生是不是跑到桥下过夜去了。
要不然是因为这个,她还不至于被一个东西绊了一跤。结果打开手电筒定神一瞧,是具男性尸体。
唐冉从小胆子大,她而现在已经静静坐在河边的石头上五分钟了。她在思考人生,其实她一直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癖好——她有一个恋尸癖。
她喜欢俊美无俦的人。
她也喜欢沉默寡言的男人。
但是如果,他不能说话,就更好了。
她这个小癖好一直被她很好的隐藏着,谁也不知道,她是一个有着奇怪爱好的变态。啊,也不能说她是变态。因为毕竟她也从来没有碰过尸体。
唐冉曾经想当医生,想当法医。但她过于废物,数理化是她的死敌,她再怎么努力,也战胜不了这三个死敌。于是为了自己的未来,唐冉不得已选了文科。
所以,按道理来说。这是她第一次面对面地接触到一具尸体,还是一具狼狈至极的男性尸体呢。
唐冉把手电筒的光打向这个人,现在这个情况,放在寻常其实是有点惊悚的。晚上十二点半,桥下昏暗无灯,偶尔有车经过,带来一闪而过的光亮。她唐冉此时正打着手电筒,照在一具死了半天的尸体上。
要不是唐冉是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她大概会被尸体吓得半死吧?
其实尸体被水草覆盖着,唐冉大着胆子撩开水草,去摸了一把他的脸。
嗯,已经冰凉。
但是目测的话,应该没有死很久。因为尸体还尚未开始僵硬,还有一点活人的柔软。就是没有呼吸,一动不动,具有天生来自尸体的恐怖。
唐冉知道,她第一时间内应该报警。而事实上,她也这么做了。
警察来的很快,警车停满了桥上。有人扯了黄色的警戒线,有穿着警服的警察请她去问话。还有人给案发现场拍了照片,抬走了那具尸体。
“你为什么会到桥下来?”
“是因为我的学生失踪了,我找遍了全市都没有找到,之前经过桥上,我甚至怀疑我的学生是不是跑桥下过夜去了。你知道的,有流浪汉会这样做。”
“你是老师?”
……
“你在发现尸体之后,摸了他的脸?”
“是,是的。”
“为什么?”
“当时我不知道他已经……没了啊,我还以为是个溺水者。”
她在撒谎。
赵近东本篇是篇灵异文,不恐怖!不犯法!不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