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嘉祺看见宋亚轩站上高台,一袭黑色劲装,双手放在黑白相间的琴键上,靴子踩在台阶上,他甚至可以听到“踢踏”的声音,莫名地让人兴奋起来,而在伴奏响起的那一刻,在鼓槌和架子鼓碰撞的那一瞬间,马嘉祺听到了耳返里的键盘声,看到了宋亚轩眼神里的狂热。
这是一个他从来没见过的宋亚轩。
小孩因为沉浸在音乐里,不自觉地咬了嘴唇,手指一刻不停地在键盘上跃动,马嘉祺从耳返里听见了他沙哑的嗓音。
这样的宋亚轩有一种独特的魅力,让人不自觉地被他吸引,马嘉祺被这种致命的吸引力牵扯出了心底的疯狂,抿了抿嘴唇,然后发泄似的敲在鼓上。
音乐可以让他疯狂,而宋亚轩让他渴望。
等到所有节目和采访录制完毕已经半夜了,马嘉祺公司有急事,秘书电话已经催命似的,像是他再不回去公司就要倒闭了一样。
宋亚轩倒是没那么着急走,送马嘉祺出门后才开始慢慢理行李,下次录制在四天后,这四天里他给自己作了个计划:把他自己的第一首原创的词写完。
这是一首情歌,宋亚轩认为自己虽然没谈过恋爱,但没吃过猪肉还见过猪跑,那种感觉他还是懂一点的。
宋亚轩心里想着:无非就是粉红泡泡满天飞。
但他想是这么想的,真正开始写的时候又不知道怎么下手,宋亚轩原定的风格是甜甜的恋爱,亲亲抱抱举高高的那种,可是他绞尽脑汁都想不出来该怎么写。
写得太亲密会让人觉得齁甜,甚至猥琐,而写得太隐晦又表达不出那个意思。
宋亚轩大字型地躺在床上两眼一闭被子一蒙。
算了睡觉。
颓废了整整三天,宋亚轩愣是一段都没写完,拖着疲惫的身体和沉重的行李箱又飞去录制新一期的节目,他到的时候,马嘉祺还没来。
公司想必很忙,宋亚轩想着。
因为挑的红眼航班,他感觉眼皮子在打架,于是一头扎进被子里,裹成个毛毛虫就睡了。
这一睡就睡到了下午,把中饭都睡了过去,这下好了,他是被饿醒的。
宋亚轩一睁眼就看见旁边床上靠着一个人,马嘉祺的渔夫帽还没摘,腿上放着笔记本电脑,好像在看文件。
宋亚轩没出声,就这么安静地看了好久,马嘉祺感受到有人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转头和他对上了眼神。
马嘉祺放轻了声音:“醒了?想吃什么吗?”
房间里开足了暖气,刚才他只顾着休息忘了开,是马嘉祺来的时候开的,现在很暖和。他掀开被子坐起来晃晃脑袋,“有啥?”
马嘉祺合上笔记本,“带你出去吃,想吃什么?”
宋亚轩一下子也报不出名字,马嘉祺就打算到了再说了,“外套穿上,走吧。”
宋亚轩刚想去捞床边的外套,马嘉祺先他一步拿走了,然后走过来披在他身上,这个姿势像是他们在拥抱,马嘉祺还故意走的进了些,但出乎他意料的是,宋亚轩没后退没转头,反而向他走了一步。
宋亚轩笑道:“你给我穿吗?”
一边说一边穿上衣服,或许是嫌刚才的话说得暧昧,他又说:“马哥好像很喜欢我。”
马嘉祺对上宋亚轩的目光,有一瞬间觉得他的眼神不再单纯,但他再仔细看过去的时候,又找不到那种感觉了。
马嘉祺:应该是看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