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各位看简介就应该知道了,是一个老套狗血的失忆梗。
这种套路没看一百应该也看了八十了。结局各位应该已经烂熟于心了。
而且这篇文只是用来练文笔的,我都没想过要做什么构思,就是想到什么写什么。
想追的各位就别执着了。
而且本人万年鸽子精,虽然说我有些时候笔稿早就写好了,但码字对我来说是件很痛苦的事情,所以就拖着了。
总而言之,想写就写,随缘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