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姐,我不想去中原和亲,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思雅公主依靠在苏子凝的怀里,哭的梨花带雨,苏子凝轻轻拍打着思雅公主的肩膀,说:“阿姐一定会帮你,绝不会让你去中原。”
……
穿过辽阔的戈壁,踏过了美丽的草原,三月下旬,韩瑾骋抵达蒙国首都牙帐。
那蒙国哈木达大王是个好客之主,对韩瑾骋以及迎亲队伍的招待那可比蒙国最重要的节日祭神节还要隆重,以表他对中原皇帝的重视与尊敬。除此他还请了全蒙国最好的乐舞团来给静国皇帝献舞。
“我的思雅是所有儿女里我最喜欢的一个,我这女儿什么都不喜,唯独对骑马情有独钟,她最大的愿望就是找一个马术好的郎君,陪她赛马。”哈木达大王说道。
“那自然是,男儿应当自强嘛!”韩瑾骋回道。
“既然这样,那皇帝可否随我去马场试一试?”
说完,哈木达大王伸手邀请,韩瑾骋便随之前往马场。
马场上,一匹匹的骏马并排而立,蒙国被称为马背上的民族,于他们而言,马儿不仅是他们的交通工具,更是他们的神,那蒙国人爱马,全天下皆知,若有人敢吃马儿,就是与他们为敌。
“皇帝陛下可以看看,如果有喜欢的马儿可以带走,在我们蒙国,没有不爱马的男儿,马儿是我们的亲人朋友,不会骑马的那叫不上男儿。”
哈木达大王为人非常的豪爽,而且还很亲民,他是蒙国历代君王史上最受百姓爱戴的君主。
“那瑾骋就先谢过大王了。”
话落,他上前去选了一匹红色的汗血马,摸了摸马儿的头说:“大王,朕喜欢这匹马,大王可否相送?”
这匹汗血马是哈木达大王的挚爱,只怪韩瑾骋眼光太毒,既然话都说出去了,总不能再收回吧,“这匹马恐怕皇帝陛下驾驭不了,此马性子太烈,就连我们草原第一勇士都无法驾驭得了。”
虽然韩瑾骋身材看起来硕大厚实,且他常年练武而肌肉很是发达,可草原上衡量男儿身材的从来都是肥膘,只有肥大壮实的才能称得上是勇士。
“难驾驭的才是好马!”
说完他纵身一跃而上,在马屁股上一巴掌,马飞奔而起。
马儿跑的很快,马背上的人晃晃癫癫的,随时都有可能被摔下身去,可韩瑾骋性子非常的倔强,越是他降服不了的东西,他就越感兴趣。
马儿驮着他在马场上跑了好几圈,可他没有勒马的意思,马儿也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反之越加快了速度。
就在这样时间僵住的时候,只听见“嗖”的一声,一只箭从侧边射来,直直刺进了马儿的脖子里,马儿瞬间倒地,疼得缱绻了起来。
所有人朝着箭袭来的方向将目光投去,只见苏子凝手里还持着弓,依旧保持着箭只射出前的姿势,她说:“皇帝陛下,有些东西,降服不了,就不要硬降,到时受伤害的,不仅是您自己。”
苏子凝身着蒙国服饰,梳着蒙国的辫子发式,头顶还戴着一颗珊瑚红宝石为饰的头饰,脚踩着一双羊皮靴子,褪去了中原女子的样子,妥妥的变成了一个蒙国女子。
她的话里包含了许多许多,从前的她和现在的这马儿又有何区别?
“凝儿!”
韩瑾骋有些许的吃惊,三年没见,她倒是变化了不少,无论是着装还是性子,唯一没变的是她对他说话的态度,依旧还是那么的冷淡。
“苏子凝见过中原皇帝。”说完,她对他行了一个蒙国礼。
韩瑾骋忙上去扶住了苏子凝,说道:“凝儿,三年未见,你过得好吗?”
“你们两个人认识?”哈木达大王问道。
“不认识!”
哈木达大王话刚问完,苏子凝便笃定的回答道。
“我思雅妹妹爱马,这是人尽皆知的事,皇帝陛下可否与我赛马?输了的人,就得任赢着随意处置。”
“丫头!这不可!”哈木达大王道。
“好,一言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