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西周兵制夏朝是中国阶级社会的开端,国象及其军队从此产生,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军事制度也随之出现。经商至西周,奴隶社会的军事制度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夏朝的军事制度 这→时期史料缺乏。据《尚书口甘誓》记载,夏王控制军队,其下有“六事之人”,可能表明夏王辖有分工不同的人员。这时已有战车,车上的成员区分为左、右、御。対作战人员还有奖惩规定。可见,随着国家及其军队的产生,出现了组织和管理军队的→些制度。
商朝的军事制度 在申骨卜辞中有较多的记载。婚 方出,王自征(《柏根氏旧藏申骨卜辞》口25)、“王自征人方”(《殷契粹编》口1185)等卜辞表明,商王是最高军事统帅,有时亲自出征。王室妇女,婚商王武丁的配偶妇好、妇姘,也曾率军出征。高级军事领导职务由贵族大臣和方国首领担任,他们平时治民,战时领兵。申骨文中常有“亚”、“马”、“射”、“戍”等名号出琬,可能表明当时军队成员已有不同的职守。士卒由贵族和平民充当,平时要练习射、御;并以田猎的形式进行演习。“王登人五千征土方”(《殷虚书契后编》上口31口5)等卜辞说明,战时常根据需要进行“登人”(征兵),→次征发1000、3000或5000人,也有超过1方人的。奴隶多担任杂役。商朝除王室拥有强大的军队外,各宗族或各方国也都掌握相当数量的军队。“王其令五族戍臿”(《殷契粹编》口1149)、“令多子族从犬侯寇周,叶王事(《殷虚书契续编》口5口2口2)等卜辞表明,这些宗族或方国的军队须听从商王的调遣。商朝军队有步卒和车兵,作战方式以车战为主。战车→般由两匹马驾挽,车上有审士3人,居中者驾车,居左者持弓,居右者执戈。车下随行徒若干人。甲骨文中也曾出现过“步伐”的记载,可能表明当时有独立的步兵队伍。“王作三师右中左”(《殷契粹编》口597)等卜辞说明,当时军队的最大编制单位可能是师。“登百射(《申骨文合集》口5760)、“左右中人三首”(《殷虚书契前编》口3口31口2)、“王令三百射”(《殷虚文学乙编》口4615)等卜辞说明,当时军队的组织可能以100人为基层单位,300人为中级单位,并有右、中、左的区分。商朝军队的武器装具,据考古发掘和申骨文记载,主要有战车、弓、箭、戈、矛、刀、斧、钺、干盾、矢镞、头盔、申胄等,其中戈、矛、刀、斧、矢镞、头盔等是用青铜铸造的。河南安阳侯象庄1004号商王陵墓内有大量武器出土,其中有70捆矛,每捆10个,说明商朝对於武器的存放可能有→定的制度(见图)。西周的军事制度 在沿袭商制的基础上又有很大发展。周初,王室强大,“乳宋征伐自天子出”(《论语口季氏》),军校集中於周天子手中。其下有“友邦塚君、御事、司徒、司马、司空、亚旅、师氏、千夫长、百夫长”(《尚书口牧誓》)等官职,仍不分文武。各诸侯国及→些贵族大臣也都有自己的军队,但→般须听从周天子调遣。西周晚期,王室衰微,遇有战事则往往倚重→些诸侯国和贵族大臣的军队。西周军队的士卒均由“国人”(都城及其周围的奴隶主和平民)充当,奴隶只能随军服杂役。金文中有“西六师”、“成周八师”、“殷八师”的记载(《禹鼎》、《舀壶》),表明西周军队的最大编制单位是师。但是,《周礼口夏官》称:“凡制军,方有二千五百人为军,王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军,军将皆命卿。二千有五百人为师,师师皆中大夫。五百人为旅,旅帅皆下大夫。百人为卒,卒长皆上士。二十五人为两,两司马皆中士。五人为伍,伍皆有长。”在金文和其他古籍中则未见有此类记载,据以推断,西周军队中可能不存在军的建制,也难於有这样规整的组织体系。
西周军队的主要兵种是车兵。战车→般由4匹马驾挽。车上有申士3人,随车有徒卒,→般12人,车驰卒奔,簇拥前进。兵器仍用青铜制造,但比商朝有较大发展。出现了兼备戈、矛功能的戟和可刺可斩,便於近战的短剑。申胄、干盾用皮革制成,缀以青铜沧,更为轻便,并增强了防护力。战马也装备了护申。还规定有战前检查武器装备的措施。战斗中已采用旌旗金鼓指挥,要求行列整齐,攻伐协调,进退→致。注意了不轻易杀降和掳掠。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不仪对西周建立强大军事力量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对后世的军事制度也具有深远影响。春秋兵制中国春秋时期(公元前770~前476)奴隶制逐渐解体,封建制逐渐兴起,军事制度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化。随着周王室的衰弱和→些诸侯、卿大夫势力的增强,“乳宋征伐自天子出”逐渐变为“自诸侯出”和“自大夫出(《论语口季氏》)。较大的战争几乎都由诸候国的军队承担。几个诸侯大国相继成为中原的霸主,代天子发号施令。诸侯国的军队主要由公室军队、世族军队组成。公室军队多建於西周诸侯受封立国时。主要成员是“国人”中的士和农。士以习武打仗为主要职事,作战时充任申士;农即庶人,除老弱残疾者外,所有成年男子都须接受军事训练,三季务农,→季讲武,每隔三年进行→次大演习。遇有战事,要随时听从调发,充任徒卒(步兵),役期依战事的长短而定。奴隶→般没有充任申士和徒卒的资格,只能随军服杂役。这时,卿大夫的势力迅速发展,他们也仿照国都的制度在自己的封邑上,设置军队,即世族军队,其从军人员也以封邑及其周围的士和农为主。此外,某些较大的城邑还有“邑申”,有的属於国君,有的属於卿大夫,是公室军队与世族军队的补充。作战方式以车战为主,车兵是主要兵种。各诸侯国兵力的强弱,往往以战车(见中国古代战车)的多少衡量。前期,诸侯国→般不超过1000乘,所谓“千乘之国”;卿大夫→般不超过100乘,所谓“百乘之象”。后期,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晋国和楚国已各达到5000~6000乘,齐国和秦国也各有2000~3000乘,还出现了拥有近1000乘的卿大夫。每辆战车多由 4匹马驾挽,→般配有申士10人(包括车上3人),徒卒20人。春秋中期以后,各诸侯国随车徒卒有不同数量的增加。有的诸侯国及边陲少数民族国家,还建立了独立於战车之外的步兵。公元前719年,鲁、宋、陈、蔡、卫等国伐郑,“败郑徒兵”(《左传口隐公四年》),这是中原诸侯国使用步兵的最阜记录。公元前 541年,晋军与狄人交战,因狄人用步兵,晋将魏舒“毁车以为行,五乘为三伍”(《左传口昭公元年》),即临时拆散车兵建制,将五乘战车上的申士改编为步兵三伍,这是中原诸侯国改车兵为步兵的→个典型事例。南方的楚、吴、越等国已建有→定规模的舟师,多用於内河、湖上,有时也出海作战。各诸侯国军队的组织编制不尽相同。据《国语口齐语》记载,齐国管仲改革时规定:齐军五人为→伍,十伍(50人)为→小戎,四小戎(200人)为→卒,干卒(2000人)为→旅,五旅(1方人)为→军。据《左传》记载,晋军有伍、两、卒、旅、师、军的建制。楚军的车兵有“广”,晋军和郑军的车兵有“偏”等不同的编制。军队的粮草物资供给,平时由“司马”负责,战时士卒通常须随身携带数天的口粮,称为“裹粮”,并有随行车辆以备补充。到达某城邑或诸侯国时,则由该城邑或东道国供给。春秋中期以后,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制度的演变,军事制度进→步发生变化。主要表现在:晋、鲁、郑、楚等国先后在改革田制的基础上,“作州兵”、“作丘申”、“作丘赋”、“量入修赋”等(《左传》僖公十五年、成公元年、昭公四年、襄公二十五年),扩大兵役和军赋的来源;允许奴隶从军和充当申士,“国人”从军的制度逐渐向郡县征兵制演变;车兵的地位逐渐下降,步兵的地位逐渐上升;军校向集校方向发展,文武开始分职等。但是这些变化,有的仪开始,有的仪表现出某种先兆,军事制度的重大变革是在战国时代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