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助手有县丞、主簿。县丞协助知县管理县政,主簿管全县粮
税、户籍。水浒中宋江上山前好像就是县丞→职。
2、州--最早出现在西汶。汶武帝把全国划分成了13个监察区,称为
州,州的长官叫刺史,负责监察郡,县的官吏。东汶后,刺史又称州
牧。隋取消郡的建制,只存州、县。
宋朝州的行政长官才称知州。明清两代的州有两级别:直隶州稻散
州。
直隶州属省,级别与府相同;散州隶属府,同县级。
知州属官有同知、通判,分别掌财政、刑法、治安等。清朝时,直
隶州(76个)散州(48个)
府(京兆府、河南府、太原府)府的长官称府尹,宋朝的府属“路”
(介于中央和州之间)
明清两代除首都、陪都所在地府长官仍称尹外,→般都称知府。
明代府按纳税粮分三等:纳粮20方以上为上府,20方以下十方以上
为中府,十方以下为下府,无粮的叫地府,全国150多个府。
明朝官职表
1 皇宫辅臣
1. 1 宗人府
1. 2 三公
1. 3 三孤
1. 4 东宫辅臣
1. 5 詹事府
1. 6 太医院
2 中央政府
21 中书省
2. 2 明朝内阁
23六部
2. 3. 1 吏部
2. 3. 2户部
2. 3. 3 礼部
2. 3. 4 兵部
2. 3. 5 刑部
2. 3. 6 工部
2. 4 五寺
2. 4. 1 大理寺
3. 8 各省总督
3. 9 各省巡抚
4 五军都督府
4. 1 京卫指挥使司
4. 2 王府仪卫司
4. 3 都指挥使司
4. 3. 1 卫指挥使司
→、皇宫辅臣
1、宗人府
宗人府,掌管明朝皇帝九族的宗族名册,并按时撰写帝王谱系,记
录宗室成员子女的嫡庶、名称封号、嗣职袭位、生卒年间、婚嫁、丧
葬谥号等事。凡是宗室陈述请求,均为之向皇上汇披,并引荐贤才、
记录得失等。明朝洪武三年(1370年),设立大宗正院。洪武二十二
年(1389年),改名宗人府,并命亲王掌管,秦王朱樉为第→任宗人
令。此后,均以元勋外戚大臣兼领,不再专设官员,其负责事务转移
至礼部。
宗人令1人 正一品宗人府
左宗正1人 正一品 宗人府
右宗正 1人 正一品 宗人府
左宗人1人 正一品 宗人府
右宗人1人 正一品宗人府
经历 1人 正五品 宗人府经历司
2、三公
三公,即明朝的太师、太傅、太保三职的合称,正→品。负责协助
皇帝处理重要国事政务,职位至重。洪武三年(1370年),明太祖朱
元璋授李善长为太师、徐达为太傅、常遇春为太保。建文年间,三公
职位被撤。直到永宋二十年(1422)八月,明成祖朱棣再恢复三公职
位,但无实授。宣德三年(1427),明宣宗授英国公张辅为太师,沐
晟为太傅,陈懋为太保,当时三公官职,几乎为专授。自宣德、正统
年间以后,三公成为虚衔,为勋戚文武大臣加官、赠官。
太师 无定员 正一品三公
太傅 无定员 正一品三公
太保 无定员 正一品三公
3、三孤
三孤,即明朝的少师、少傅、少保三职的合称,从→品。负责协助
皇帝处理重要国事政务,职位至重。洪武三年(1370年),明太祖朱元璋设立少师、少傅、少保,但无兼兼领者。建文年间,三孤职位被
撤。直到永宋二十年(1422)八月,明成祖朱棣再恢复三孤职位,但
无实授。宣德三年(1427),明宣宗授蹇义进少师,杨士奇进少傅,
夏原吉进少保,当时三孤官职,几乎为专授。自宣德、正统年间以
后,三孤成为虚衔,为勋戚文武大臣加官、赠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