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哥听说城郊的那片梨园,最近正值梨花盛开,可好看了。
今天周日,我正在家画设计稿,正因为没灵感而发愁呢,转头一看手机屏幕亮了起来,原来是猫哥在群里发的消息。
我是嘛,城郊还有梨园?我居然一直都不知道。
郝帅我也听说了,今天早上我还看我朋友发了朋友圈,那梨园还不小呢。
我哇,那肯定很好看!
猫哥嗯,确实好看,我今天刷视频都刷到了好几条。
李满满唉,那么多人都知道,估计来来往往的游客肯定很多,去了估计也是看人头,而不是赏梨花。
我哈哈哈,又想到之前满满元旦爬山的场景,人挤人,确实也没什么看头了。
郑琳梨园嘛?我昨天去了,确实挺多人的。
郑琳不过那个梨园很大,也没有看人头那么夸张,人群分散开来也还好。
郝帅欸?郑琳姐已经去过了嘛?
郑琳是的,也是看到朋友圈有人晒图,昨天就和我先生一起去了呢。
李满满真好,梨花满园、携手漫步一定很浪漫!
我哇,心动了心动了。
猫哥我嗅到了八卦的味道。
李满满这还用想嘛,她肯定是想着和齐总监一起去。
郝帅哇哦,梨花满园。
猫哥哇哦,携手漫步。
我你们,哎呀……
我不过,你们也确实猜对了,我就是想着和齐总监一起去,嘿嘿。
我猫哥,你不要太得意,小心我偷偷告诉姜莱。
猫哥欸?你可不要乱说啊,我和她……真没什么……
郝帅你就嘴硬吧你,我上次还看到你早上趁她没到,偷偷跑到隔壁组,在她工位上放了什么。
李满满哦哦哦~
我哦哦哦~
猫哥没有!
后面大家的消息我也没有再看了,不过肯定都在起哄就是了,大家也就不会再把注意力集中到我身上来了。
我笑眯眯地抱着手机一个人偷着乐,嘿嘿,怎么感觉我现在越来越坏了。我仰头想了想,不会真应了岐舌的话了吧,我和齐司礼越来越像了?
咦……不会吧,我在一个人胡思乱想些什么呢,我摇了摇头,把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丢出脑外。
我放下手机向花园走去,只见穿着围裙的他正低头擦着一个小花盆,毛巾仔仔细细地在花盆侧面擦着,不留一点儿污渍。
“阿礼,你擦着这个花盆做什么呀?”我走进问到,“哎?这个花盆怎么这么眼熟?”
“当然眼熟了,这之前种着一盆多肉。”他平静地说到,手里依然没有闲着,继续擦着花盆。
“那多肉呢?”
“在你的勤劳浇水中,它解脱了。”
“啊?”不是吧,我又浇死了一盆多肉,顿时我感觉到了满满的罪恶感。
齐司礼默默地看了我一眼,缓缓地开了口,“我来算算,这已经是你浇死的第五盆多肉了,你可真是难得一遇的多肉杀手。”
“哪有那么夸张……”我弱弱地说着,但半点反驳的气势都没有。
“一起买多肉的时候,花店的老板们都说多肉特别好养,结果呢?”
我尴尬地挠了挠后脑勺,“哎呀,太关心它们了嘛,一不小心就多浇了点水,我保证,下次绝对不会了。”
齐司礼轻哼了一声,“但愿。”
“你设计稿画完了?”
唉,真是的,和上司结婚就这一点不好,公司里完不成的工作,到了家里还是会有人催促自己,我摇了摇头,“没有。”
“那你来花园,不会只是为了看看这个空花盆吧。”说着,齐司礼停下了手中的动作,将擦好的花盆摆在了花架上。
我在他身后抱住了他,脸轻轻地贴在了他背上,轻声说到,“阿礼……我感觉我好像灵感枯竭了,我们出去找找灵感怎么样。”
他的手随即覆在了我的手背上,“说吧,你这是又看上了哪家餐馆,还是哪处公园?”
幸好阿礼没有回头,不然一定会看到我此时尴尬的面部表情,不亏是阿礼,再多的演技也是白搭,“嗯……最近天气很好,听说城郊的梨园现在正值梨花盛开,我想去看。”
“下次想出去玩,不必这么拐弯抹角。”他转过身来,嘴角微微上扬,给了我额头一个一指弹。
嘶……我往后仰了一下,脑壳有点嗡嗡的,齐司礼千年的修行果然不可小觑。
看我那么久没有反应,齐司礼戏谑地说到,“你脑子里又在想些什么奇奇怪怪地东西,笑容那么诡异。”
“欸?哪里诡异了?”
“哪里都诡异。”齐司礼一边说着,一边解下了身上的围裙,“不是说要去城郊梨园吗,傻站着干什么?”
“你答应了?好耶!”
几十分钟后,我们便到了城郊梨园。
按理说现在是上午九点多,景区应该是游客高峰期,可是我和齐司礼到的时候i,梨园并没有多少人。
昨夜刚下过雨,空气中还弥漫着泥土的气息,我和齐司礼沿着青石板铺成的小道,慢慢地向梨园深处走去。
在阳光的映照下,雪白纯净的梨花反射出银光,在春风的轻轻吹拂下,细嫩的枝条在风中摇曳,跳动着、舞动着。
阳春三月,梨花满园。
梨花香瘦淡如雪,斜风低吟满园春。
怪不得古人都喜欢以雪喻梨花,以梨花喻雪……
当我置身这梨园深处,我才真真正正地体会什么是到繁花胜雪,近处、远处,白色的梨花在伴着风的节奏,在空中摇荡。
一时间,我看地有些出神,听到咔嚓一声,我才回过头来看向齐司礼,然后又听到咔嚓一声。
”阿礼,你是不是在拍我?“我笑着向齐司礼走了过去。
”没有。“他脸不红心不跳,一本正经放下手机,假装什么都没有做地样子。
”明明就有,我都听到拍照的快门声了。“
”我在拍梨花而已。“
”真的吗?“我顺势就从他的手里拿走了他的手机,他居然还没有反应过来,很遗憾的是手机已经黑屏了,我抬头便对上了一双略带得意的琥珀色眼睛。
坏狐狸!我在心里又把他拉出来吐槽了一百遍。
”既然你不给我看,那我就自己拍。“
我有点赌气地嘟囔着,从包里拿出我自己的手机,接着打开相机……对着齐司礼就是一顿咔嚓。
”阿礼,你笑一笑。“
”阿礼,你往左边去一点,那朵最好看的梨花被你挡住了。“
”阿礼,不要这么僵硬嘛,摆个pose!“
”阿礼……“
为了拍照,齐司礼愣是被我折腾了半个多小时,居然没有毒舌吐槽我。我是不是太过分了……想着,我手里停下来拍照的动作。
”怎么了?“他问到。
”阿礼,你不愿意就说出来,折腾了你那么久……“
我还没说完,他就打断了我,”谁说我不愿意了?“
我弱弱地问到,”那你怎么一句话也不说。“
”你一直叽叽喳喳的,我插不上话。“他嗔怪着,沿着铺满雪白梨花瓣的青石板路,缓缓地向我走了过来。
我看到他抬起了手,还以为他又要敲我额头,不自觉闭上了眼,等待了许久,额头也没有传来预想中的敲击感,我疑惑地睁开了眼。
轻轻地,他将落在我头发上的梨花瓣,一片一片地拿开。
“谢谢……”我轻声说到,“阿礼,我们合张影吧。”
“好。”
我比了个耶,准备拍照,奈何他太高了,我掌握不好拍照的角度。
他没有说话,放低了身子,将下巴搭在了我的左肩膀上,我没来由地浑身一颤。
只听咔嚓一声,这美好的一刻便定格在手机屏幕上,照片里,我们都开心地笑着,一如平常。
真好啊!我看着手机屏幕上的照片,心想着。
我转过头,想要和齐司礼说话,却被封住了唇……
“唔……”
我睁大了眼睛看着他,他……一直在等我回头?从什么时候开始?
从他下巴搭在我肩膀的时候吗?还是……当他沿着青石板向我走来的时候。
他和梨花一般白色的睫毛轻轻地抖动着,低垂地眼眸十分深邃,吸引着我不断为之着迷。
我大脑仿若一片空白,双臂情不自禁地环上了他的脖子,本能的想抱住他,紧些,再紧些。
虽然没有镜子,但我知道我现在的脸一定潮红透了,还好现在四周没有人。
他温柔的舌尖很容易便撬开了我的牙关,我也主动与他交融,身体轻微地颤抖着,承受着他传递来的满腔爱意。
“嗯嗯嗯……啊……”氤氲的热气也不知从何处传来,我的眼睛周围似乎有雾气弥漫了起来,睫毛已经潮湿了起来,水润得难以睁开。
我索性也闭上了眼睛,竭尽所能地回应着他,我们仿佛要融为了一体,隐在这漫野的梨花之中……
那一天,山野烂漫……
也人间浪漫。
梨园、商场、小吃街……就这样,不知不觉中,我已经和齐司礼在外面玩了一天。
等我想起来问齐司礼现在什么时间的时候,居然已经是黄昏时刻。淡淡的月牙儿俯瞰着大地,金黄色的余晖披撒在周围的高楼大厦上,远处的楼房也渐渐模糊了起来,唯有我和齐司礼正身处在的小吃街,在朦胧的暮色中,透露出浓浓的烟火气儿。
突然想到《一日禅》里的那句,“人间烟火味,最抚凡人心。”
在没遇到齐司礼之前,我曾幻想过很多次自己未来丈夫的模样,或高冷男神、或阳光男孩、或粘人奶狗……
特别是在学生时期,当时特别流行霸总文,这应该也是我幻想最多的类型,我想每个女孩子,小时候心里都会有一个嫁入豪门的梦想吧。想象着有那么一个人可以独宠着自己,深情且专一,高冷且多金,如此种种。
现在想想,总觉得当时的自己很幼稚,我有些自嘲地笑着,却听齐司礼说着,“怎么了?笨鸟,又自顾自地傻笑。”
“啊?没怎么。”我笑着回答到,又大口吃了口手里的关东煮,嗯……牛肉丸真好吃。
齐司礼揉了揉我的头,隔着手中关东煮的热气,他的脸似乎又模糊了起来。
高中有一段时间,木心先生的《从前慢》很是流行,虽然流行的那一句并不是原话,但我一直很喜欢。
“从前车马很慢,一生只够爱一人。”
当时并不是很懂这一句,但我知道,我之所以喜欢这句话,是因为我也向往那种深情、专一、长久、共白头式的爱情。
“我没有订婚。”
“我也没有男朋友。”
钱钟书与杨绛先生的爱情,又不知令多少女孩们羡慕,毫无意外,我也是其中之一。
钱钟书先生曾说,“我见到她之前,从未想到过要结婚,我娶了她几十年,从未后悔娶她,也未想过要娶别的女人。”
《围城》里,他写到:“婚姻就像围城,城外的人想进来,城里的人想出去。”
然而现实却是,钱钟书自始至终心甘情愿,自从进入婚姻的围城,他乐在其中,再也没有想过出去。
杨绛先生也欣赏着钱钟书的才情,始终支持与理解着他,包容他的缺点,不计较生活中的亏欠。
一见倾心,患难与共,白头偕老。
是初见乍欢,也是久经不厌;是相互成就,也是彼此守护。
后来啊,人越长大反而越现实,我慢慢明白,其实大多数人的青春都是平平淡淡的,并没有肆意张狂的青春回忆,更没有轰轰烈烈的校园恋爱。
都说人不轻狂枉少年,可真当少年时期过去才发现,哪里有轻狂?!
有的只是日复一日的努力,和始终如一的坚持,像老师们所说的那样,坚持不懈地奋斗着,为的是让自己的人生有更多的选择,让自己的未来有更好的平台。
很明显,我并不是一名好的学生,既不能像天之骄子一样傲视群雄,也不能做一匹黑马杀出重围,但却也不甘心吊车尾。
生于平凡,不甘于平凡,又困于平凡。
卷也卷不动,躺又躺不平,45°人生,当个平凡的普通人。
“回去吗?”齐司礼问到。
“啊?”我还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他似有些生气,轻轻地敲了下我的额头,“笨鸟,想什么呢,这么入神。”
“在想,遇见你……”
“什么?”
“真好!”
我笑着,趁齐司礼没注意,顺手拿了一个牛肉丸串串塞进了了他的嘴里,然后,扭头就跑。
或许上一秒我还在感慨自己的平凡,但一想到这一秒我的世界里有他,也便不觉得我的人生有多糟糕了。
也许我的青春没有小说电视里描绘地那么精彩,但有齐司礼在的岁月,每一天都是青春,每一天都是浪漫限定。
而他便是这场青春里最浓墨重彩的一笔!
他说……
“无论命运如何,她一生都会平安喜乐。”
“你是时间银河里,我收到的最好的礼物。”
“时间还早,星星和院子都不会跑。我也会等你。”
“我曾一笔一笔描摹你的姓名,直至将它们刻进记忆深处。”
“永远在耳边叽叽喳喳的某人,是我与这个世界最温暖的牵绊。”
“她喜欢在院子里赏花,就还是在院子里赏花。喜欢到处乱跑,看大千世界,就仍然去看。喜欢设计,给她每天换一身当季的衣服,也未尝不可。”
他一头银白色的头发,一双琥珀色的眼眸,清冷倨傲,本就不像是凡世俗人。
但不知为何,和他在一起,每一天都是平淡却精彩的烟火人间。
一如那年孟春,“人间袅袅烟火气,幸得浮生半日闲。”
藏在烟火里的温度,一如他藏在毒舌傲娇的表面下的温柔。
虽微风细雨,徐徐图之,却刻骨铭心,念念不忘!
是他千年的沉淀,也是他千年的爱与等待……
我停下脚步,转头便对上他金黄的眼眸,莞尔一笑,拉起他的手便往前奔跑。
夕阳下,两个小小的身影一前一后,不曾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