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渐觉得友情和爱情跟永恒其实没有太大关系
换了空间时间,总会有人离去
也总会有更与当下的你心意相通的同伴出现
来陪你走接下来或短或长的一段路
所以不要太念念不忘,也不要期待有什么回响
“十几岁时喜欢一个人,面容素净如雪般的高个子少年,看起来清朗,像是操场跑道边一颗沉默地翠绿杨树。”
方小书认真的在笔记本上写下这句话,勾起了一抹干涩的笑。
“小书,你和张艺兴是怎么认识的?”身旁的女孩喝了一口卡布奇诺,悠悠的开口道。
“其实仔细想来,我们好像没有什么故事,也好像没有什么交集,哪怕在一个班里。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爱上一个陌生人,不过是老天偶尔赏赐给我的一个温暖微笑,就像冬日的一米阳光,明媚不忧伤。”说到这,方小书情不自禁的笑了起来。
“晓晓,其实我之所以晚上没有和你一起回家,是因为喜欢他的那一年,从秋天到第二年的春天,他天天走路回家,我远远跟在他后面亦步亦趋,以至于他的每一步姿态,我都谙熟于心,很傻吧,现在我也是这么觉得的。”
“还好吧。”被称之为边晓的女孩简简单单的回答。方小书没有在意,继续说:“他是姿势端然的少年。我知道他与所有人都不同,左右手均可以写出漂亮的字。姑妈从英国回来的时候,送给我一支从莎翁展览馆附近的纪念品店里买回的鹅毛笔。金色的笔尖,浅棕色的羽毛笔杆有近一尺长。我笔书写竟有飞翔的诗意。我拆开朴素简洁的包装,瞬间,第一个想到的人便是他。”
“那日下午我骑车穿越大半个城市,去书店买来一本薄薄的英语字帖,开始练习写漂亮的圆体字。因为我曾经在老师给全班放的电影镜头里看过一篇漂亮的圆体字书信,偶然听到他的一句惊叹,太漂亮了。”
“在那年春节结束的时候,我开始夜夜在台灯下透着灰白的薄纸,蘸墨临帖。连鹅毛笔的笔尖,都被磨得光滑圆润,使用起来顺手舒心。那一沓用来重复临摹拉丁字母的纸,已经摞成厚厚一沓。那封信,我几乎写了两年。夜夜面对着信纸,强迫症一样练习如何把每一个字母都写得像一首诗。想象着如何以电影场景一样的方式交给他,然后获得他掌心的温度,以及像花荫下的苔藓一般青郁的恋情。”
“后来?”边晓安静迫不及待的开口。
“后来啊,他生日的那一天。我带着写了两年的信,最后一次跟着他回家。那条路我已经再熟悉不过来。夕阳之下我一直凝视他的背影,两年多的时间,那些因为他而天真卑微的时刻,声势浩大地清晰浮现,在内心深处摇摇欲坠,心跳变得粗狂激烈。追上他的那一刻,我几乎深吸一口气,喊了他的名字,把信交给他。他略带诧异地点点头,拿过了信,然后转身继续往前走。”
“不会,就这样结束了吧。”边晓听得有些动容,双手握住方小书的手,试图给她一些安慰。
方小书笑了笑,表示她没事,“我亦转身,双手捂面,禁不住哭出来。那个时刻我怀疑,这难道就是我用七百多个日夜,换来的一个潦草结果吗?他又怎么能够知道,白纸上那些花纹一般繁复漂亮的英文,是我用整整两年时间日日夜夜在灯下,心酸莫名的想念中一笔一画练习出来的告白。”
//你要从同路者中寻找同伴,而非硬拽着旧人一起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