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冬,雨驱赶了白皑皑的雪,让人在寒夜中感觉到丝丝温暖;初春,雨督促着草地,枝头吐露出新生的绿意;盛夏,雨冲散了炎热,带来清凉,还赠予天空一条七色围巾;金秋,雨洗净了被尘土沾染的果实,使落叶归根,化作春泥更护花。
女孩坐在你的对面,金子制作的勺子搅了搅温热的咖啡,轻轻的说
白·子衿“我要讲的……只是一个故事而已。”
她用手撩起自己的一缕碎发
白·子衿“可我不希望你认为这只是一个故事。”
艳红的眼睛盯着我,开始讲这个甜蜜的、但不真实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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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的阳光穿梭于微隙的气息。舒倘,漫长。紫檀的香味,弥漫在春日,把天地间一切空虚盈满,阳光下,是一道纤绝的尘陌,呢喃着天真,充盈着那抹曾经深不可测的孤清而飘逸的影。
我躺在草坪中,大口大口的喘着气,发丝紧贴着额头,白色的衬衫被汗水所侵湿。我的天呐,我还在为之前的事情烦恼呢
暗夜家族?苍天,我都听到了什么?!这不就是老子写的第一本黑历史《大家都得喜欢我》里面最悲惨女主角的家族吗?
我才十八呀,十八呀,十八呀!这样我不是一会儿会儿就得凉凉了吗?哦,暗夜家族大小姐也就是咱们亲爱的女主角,你就是现在最最最最最亲爱的我,原主她又娇又嫩,但是她实力强悍,无数霸道的男主都败在他的脚底下,可谓是海王中的海王
但是她身世悲惨,她本是来自月夜家族的美妙大小姐,但在十岁的时候,一不小心走丢了,被月夜家族的死对头暗夜家族的族长给捡到,当了一个小小中的小小的小女仆。但是,这也让她遇到了男主之一——咱最最最最最亲爱的嘉德罗斯小朋友。
因为女仆这个身份,嘉德罗斯,几乎都没正眼瞧过她,哦哦哦,我还记得那个时候有好多为读者还在评论区里说……说作者,你太刀了,都把孩子都撒了等等的
哦,总之……我就是穿越到了这个身世悲惨到了不能再悲惨的女主角身上。也总之,我几乎是活不过20岁,因为我才刚发现,我有了女主这副柔弱的身躯,但没有女主这份元力呀!苍天,你让我穿越过来,穿越到这么悲惨,竟……竟然嘤嘤嘤
好了,不闹了。我,白子衿,就在今天,我穿越进了我这个玛丽苏到无敌的玛丽苏小说,当时我只想仰天长啸“***”
“我宁愿不当女主啊——”
可能你们就要输了,不当女主,我当啥?难不成当那啥事啥的,恶毒女配呀啥子的。是的没错,我就是想当恶毒女配,人家恶毒女配天生丽质,实力强悍,家庭背景足以与一个国家匹敌,而且还苟到了大结局,但就是因为我,没错,就是我我这个大名鼎鼎的作者,将她给写死了
但人家超级无敌牛逼的,因为我给她写的又好看,实力又强,家庭背景又好,性格又直爽,导致好多读者都超级喜欢她,也让我重新给她写了一篇文《女配逆袭计划》
。。。我想拍死我自己,因为我有可能穿越的是《女配逆袭计划》在这个时候我,嗯,应该说是原来的那个女主角,在这里成为了一个又娇又软的小姑娘,一个妖艳贱货,成为了大boss,哔——
什么傻x玩意儿?老子不活了
我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把亮晃晃的手工刀,咦~总是有那么点下不去手,真的很恶心诶——
我把心一横,闭上眼睛,降到直直的朝手腕砍去,手腕传来阵阵刺痛感,我也闻到了一股腥味
“嘶——”我倒吸一口凉气,在一阵天旋地转后,我又回到了没割手腕前。手臂传来一阵阵酥麻感,仿佛像电流刺痛了整个胳膊,经脉被损坏,都像什么没有这个手臂了似的。
怎么可以这样?死也不能让我死,活也像是半死不活……“什么傻逼神,老子跟你没完!”我仰起脑袋,朝天空怒吼,“哔——”顺带竖了一个中指
“轰隆——”惊雷,这通天修为天塌地陷紫金锤……咳咳,跑偏了跑偏了,一道紫色的闪电直接朝我脑门上劈来,还在天空中写了一句话:你来打我呀~
……什么傻逼玩意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