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女人忘我地边走边吵闹,爽朗的笑声和腼腆的笑声混杂在只属于森林的泥土芳香,沉醉迷人。
不知怎的,郑秀晶听见草丛里有一种奇怪的响声,她警惕地盯着耸动的四周,微微眯眼,把手放在嘴边示意金泫雅不要说话。
金泫雅金泫雅一直走在前面嚷嚷着,结果回头一看发现背后没人了,她吓了一跳,赶紧回去找人,“Amber?你在哪儿?”
站在草丛面前的郑秀晶呆愣(其实内心非常想爆粗口),她刚想提醒金泫雅安静,咻地一声,一只狗跑了出来,然后那只狗就往她身上蹿,想扑倒她,如果是平时那种一般的狗还没什么,就很正常,可是这是一只立起来和她一样高的狗啊,咳咳咳,况且还很健壮(肥)。
她倒在地上的时候还以为自己要凉凉的时候,一声冷冽沙哑的男声响起,那一刻她觉得那男的简直是天使。
Kai“小白,别闹。”金钟仁看着地上这个被自家狗子疯狂舔脸的女人,莫名觉得有些可爱,忍不住低头噗嗤一声笑了,额前的碎发遮住眼睛,带着些许腼腆。只不过他的笑声可能有些些许小,郑秀晶没听见而已。
狗子一听自家主人发话了,立马起来,十分有自知之明地乖乖蹲坐在自家主人面前。
金钟仁伸出手,回来找她的金泫雅错愕地站在树旁,看着初升不久的阳光正好洒在自家先生和Amber身上,女人伸出手放在自家先生的掌心,想要借力站起来,结果一个不稳一下跌倒在自家先生的怀里,怀里的女人可能错过了男人嘴角转瞬即逝的坏笑,可是她看得很清楚,那种眼神是无法替代的,许多年未见的。
郑秀晶“不好意思,先生。”
Kai“嗯。”
郑秀晶“先生口中的小白不会是这只哈士奇吧?”
Kai“不是……”
郑秀晶“那就好,我就说嘛,它这么肥……”
郑秀晶话还没说话就被金钟仁打断了,而金钟仁完全忽视Amber 的眼中的后怕,莫名有一种小孩子恶作剧的成就感,或者说是大人的孩子气吧。
Kai“这不是哈士奇,是狼,纯正的狼王。”他倏地抿嘴笑起来,实在好看。
郑秀晶“啊!”她看了看正匐在自己脚背上的一坨肉团子,一下子蹦到金钟仁的身上,紧紧抓住他的衣领,死活不放手。
Kai“咳咳咳,你下来。”没人注意到,男人红红的耳垂。
郑秀晶“先生,你把他弄走!”她的声音里带着软糯的奶音,听起来就让人觉得够委屈了。
Kai“好啊。”男人嘴角轻佻,非但没有放手,还不动声色地抱紧了她,就是渴望一辈子都不放开的那种。
没人理解为何金钟仁会带走Amber ,不是什么救命之恩,而是为了岁月如故,一见如初的安好。
有人说,人的这一生会遇见两个人,一个惊艳了时光,一个温柔了岁月。
而郑秀晶的存在,于金钟仁而言,就是时光与岁月,他的生命才有期可待。
我从不喜欢迁就 ,却想用最干净的内心 ,为你妥协三生三世,遇见你,纯属三生有幸。——金钟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