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注意:女主的样貌如图片以下:
作者图片有点不太清楚,就这样吧!
作者正文如下:
一晃十年过去了——
小莎在众人和老爹的教导下,小莎已将三色霸气学会了!(现在小莎正十四岁了)
小莎郑重其事地对老爹说“呐!老爹,我想出去历练!”
“历练?库啦啦啦~老爹我自然同意”
“只不过,此番一去多会回来?”
“两年”
“你……要保重身体,照顾好自己呀,女儿”
蔓莎抱住老爹,“你也是”
“少喝点酒,爱护好身体!笨蛋老爹!”抹掉眼泪对着老爹说。
“知道了,臭丫头!”
—回到卧室—
装备好两把剑别在腰上,戴上黑手套,扎好头发,并穿上斗蓬(没戴帽子)。准备就绪后,准备和马尔科他们告别……
和他们告别后,乘上小船,踏上旅途。
……
——两天过后——
来到香波地岛上,
找到敲竹杠BAR店后,走了进去。
“你好,这位客人,想喝点什么酒”夏其正擦着酒台。酒台上正坐着一位白发的男人。
“好久不见,夏姨和雷利叔叔”坐在雷利旁边,并摘下帽子
“哦~是你呀,白胡子家的小丫头,蔓莎”雷利叔叔惊奇地说道
“好久不见!小莎,几年不见,变得更漂亮了!”夏姨递给我一杯果汁。
“哪有,夏姨”抱着夏姨又递给两人一份礼物
“这是给我俩的礼物?
“嗯!打开看看!”
“这是酒!”雷利打开瓶子。
“还是个好酒!小丫头,有心了!”满眼发光的雷利正在品尝中。
“这是给我买的衣服!”
“嗯!在路途中看见的,我觉得这衣服挺适合你,就买了!夏姨,你看着这衣服怎么样?”
“谢谢了,小姑娘”
夏姨拿出一把钥匙“给,这是你房间的钥匙,先在这儿住两天,再出发吧!”
接过钥匙,放在口袋里“谢了!夏姨”
小莎和夏姨聊了一会儿天,虽然雷利偶然会插一些话……但他们依旧很开心!
住了两天后,和他们告别后,决定去看望一位朋友。
—在一座小岛上—
“来!喝酒吧!”
“开宴会啦!”
吵吵闹闹的声音从岛上传来,在海边把小船停在这儿,拿上两把刀,走了进去。
悄咪咪地走向某位喝酒的大叔后面。
抱住他,并蒙住他眼睛,给他们打个安静的手势“咳!这位四皇之一的红发香克斯,猜猜我是谁?”
老早就发现有人来的香克斯“是小莎吧”拿下蒙住双眼的手,拉过人,抱住怀中的人。
“哎,,Ծ^Ծ,,,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不告诉你,略~”香克斯做着鬼脸。
“哼”离开他的怀抱,转过身来,向众人打招呼。
“你们好,我是爱德华.蔓莎,我是白胡子老爹的女儿,请多指教喽!”
行了个标准的礼向大家打招呼。
“你好”贝克曼递给我一杯橙汁。
“坐下吧!”
“给,这是我做的烤肉”路给我一串肉。
“谢谢喽”
香克斯凑了过来“哼”转过身去,不理他。
“好啦!别生气了”香克斯无奈又宠溺的轻声细语地哄我
“说实话,你的左臂怎么弄的?”
“哈哈,我把他赌在了新时代了”
“说清楚,笨蛋”
香克斯无奈即又怀念地将事情从头到尾给小莎说了个明自。
“是吗?”小莎也对香克斯的做法也有些理解!
“下次可不许这样了!”亲了他的侧脸一口
香克斯即刻脸红了,“小莎你以后可别这些亲陌生男人了”不然我会嫉妒的
“哎呀,这是朋友间的亲亲呀!”小莎看到香克斯十分正经又有点红的脸有些不解……
“朋友?你还亲过谁了?”
小莎正在回想“嗯?就马尔科和你香克斯”怎么了,香克斯问这干嘛?
香克斯:马尔科,再过几天找他算帐
远方的马尔科打了一个喷嚏:有种不好的预感,算了,也不知道小莎现在到哪了,别给我惹出一大把桃花,……(在心中盘算着)
……
作者好啦!
作者下次再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