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菀安静的听着,她穿的就比修罗暖和多了,临出来的时候,小确幸还特意给她套上了毛绒大衣。
“我们小的时候,吃不饱穿不暖还算平常,这块地界又跟那边洋鬼子连着,法制管不住,烧杀抢掠什么的隔三差五的发生。
我跟夜西墨是发小,小的时候家里上不起学就让我们出去找零活干,这一干就是十来年,后来四处筹钱给他取了个媳妇,再接着就有了小确幸,那会儿政府已经驻扎进来,就是没啥用,该发生的依旧发生。
直到有天深夜,夜西墨浑身都是血的找到我,说他杀人了,杀了个洋鬼子的狗腿。
那狗腿子的家族可不简单,仗着后面有洋鬼子撑腰连政府都不放眼里,在当地也是只收遮天坏事做尽。
这仇也就这会儿结上的,我不杀你,你就杀我,人命比草都贱的时代。
我当时对他说,别怕,你带着你媳妇儿孩子往外地去,我在这给你看看口风。
当时也是没有办法,我们这十几个零散的力工,说白了就是奴才,以为这事他们找不到人也就不了了之了,我们下层都还夸他是个英雄。
就这样安生了给有半年吧,又出事了,小确幸的母亲没了,剩下俩孩子跟他。
他就说了一句让我如梦惊醒的话,他说一味的逃避只能让那些垃圾更猖獗,我们应该打回去打痛他们,让自己有实力保护自己的人。
也是那天我们十几个力工当即决定,组建了夜西阁,他也从此更名夜西墨。”
静菀在一旁听着入神,修罗满是回忆的神情,“那时候真的人吃人,他们十几个人凭借一身力气还有狠劲儿,一年间又笼络了一帮人。
夜西墨四处打杀也有了威名,而他出谋划策成了军师。
说来好笑,怎么成军师的,就因为他是在这群人里识字最多的,都是底层的兄弟好多连名字都不会写。
瞅着要树立威望,也就起了个修罗的名号。
又经过两三年的苟且,小确幸也长大了,夜西墨就开始了最后一步计划。
也是一个雨夜,夜西墨带着所有兄弟杀上了那狗腿子的家族,借着瓢泼大雨,流血漂颅。
夜西墨一战成名。
成了S市说一不二的主。
现在的油田矿产什么的,就是从狗腿子那抢来的。
当时洋鬼子不干了,发狠说要灭了我们,可政府这会儿站出来了说,我们自己家怎么斗都行,你要敢进来我们一致对外。
当然夜西墨也被关进去了,事情性质太恶劣了,那几年小确幸一直都在跟我生活。
他们的隔阂一直得不到解决,越积越深,她母亲的死也怪不得夜西墨,造化弄人吧。”
“那现在打算怎么办,国家如今强盛,这片地方的乱区早完要扫除的。”静菀从来都不是圣母心,队伍夜西的未来发展她想着首先要得到政府的认可然后开始洗白,转成正面的。
凉风袭过耳畔,修罗把衣服紧的不能再紧了,脚下也积了一堆烟头,“咱进屋吧,这有清洁工的吧。”
说罢,就一个人径直走了,在这坐了给有一个小时了吧,呼呼的凉风直灌啊。
“这就是黑帮大佬吗?”静菀想笑也不敢笑,她还好,没感觉有多冷,毛绒大衣抗冻的很。
瞅着地上的烟头,寻思着这么贵的地段,应该有安排清洁工吧,院子里也没锁门。
别墅内,小确幸红着眼显然是哭过了,而夜西墨手上一对染血的牙印。
父女两人在沙发上靠在一起,谁也不说话,就这么靠着。
“吃饭去吧,俩位,十一点多了。”
修罗很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