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报卖报!宋晋庸新任上海司令!”连日来,从南至北街头的报童吆喝的都是这类新闻。
约莫午饭时分,一辆从苏州开往上海的绿皮火车停靠在北站,车头喷出的白烟渲染了这座城的生气,人来人往,相比起苏州的淡雅、不谙世事,这儿的空气中都充斥着奢靡之气。
“小姐你瞧!这便是上海,可真热闹。”茉玉丫头性子活泼,就喜这种嘈杂闹腾,暮时清坐了一天的火车,身子疲惫不堪,只是这车站的味道实在让她没有困意,只是有些乏了。
“你这丫头,莫不是惦记你那在上海做工的情郎了?”暮时清拿她打趣,这位‘情郎’儿时只与茉玉打过几回照面,之后便开始写信,各种咬文嚼字的酥麻露骨书信往来,那情郎也算上进,在上海站住了脚跟,也不枉这小女儿家为他日夜相思。
茉玉霎时间羞红了脸,“这么多的人,小姐怎得提起这茬了!”
“是是是,你再不去见他呀,怕是要同别家女娇娥跑咯!”调侃的她那红扑扑的脸蛋,实在好笑。
主仆俩人正打趣。
车站外迎进来两个军装革履的士兵,腰间别着枪,擦得锃亮的枪把手,一眼就吸引住了她,养在闺阁中的小姐,哪里见过这真家伙,从前也只不过在书文中见过图样。
略微年长一些、胡子拉碴的士兵上前询问:“阁下可是苏州来的暮先生?”声音沙哑,听起来像是常年吸烟所致。
“正是,敝人暮信昆,应你家宋司令诚邀。”
“司令命我等安排暮先生及千金入住上海最高级的芳华旅馆,届时司令会邀您过府一叙。”士兵稍稍抬了抬手,指了指停在车站外的黑色汽车,示意:“请。”听闻宋晋庸虽是山匪出身,手下的兵却训练有素,有规有章。
暮时清缓缓摇下车窗,他们要去的地方叫芳华旅馆,是上海的高级旅馆,坐落四周梨园、马场,都是有钱人家的排场,费用昂贵。一整条街望过去,着洋装的女孩儿多,倒是显得她这素净的江南旗袍有些出入了。
暮时清看得入神时,突然猛地一个刹车,头被撞的生疼,“小姐,没事吧?”茉玉抽出袖里的帕子,轻轻擦拭她额间已经有些蹭红的皮肤,冰丝触感缓和了她的些许不适。
“对不起暮小姐,前方出了一些故障,请稍等。”军人的素养便是临危不乱。
大概距车子几百米的地方,有一伙人聚众打架,为首的是一个穿咖啡色背带裤的男人,手里拿着铁棍,凌乱的短发遮住了他的半张脸,挺立的后背看得出常年习武,裤腿上已经是血迹斑斑,不过那不是他的血,是那几个小混混的。
“真是多管闲事!看老子不削了你!”坡脚男人抽出裤兜里的短刀朝男人刺去,速度很快,但他更快。
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刀尖落地,男人狠狠地踹了那人下腹两三下,方才过瘾。
躲在人堆里藏了好久的小姑娘见那几个混混仓皇而逃,方才出来,“谢这位...少爷救命之恩。”她畏畏缩缩的打量了一番这个男人,刚才打的那样狠,现在想来还是有些心有余悸。
原来不是聚众打架,是见义勇为么?
暮时清站在人群中,将事情看了个大概,也难怪,这样的年纪正是爱看热闹的。
“好了好了,都散了。”
人潮退去之后,方才开车的士兵上前行了个十分标准的军礼。
两三句交谈之后,那个男人炙热的目光朝这辆车探来,她安静的站着,没有回避他的目光,这一次她看清了男人的脸。
是很锋利,很有侵略性的长相。
有点儿像混血,不过那周正的五官,还是更偏中式些。
他的身姿很挺拔,站在那里就很好看,若不是见到他那副发狠、脸上带血形同鬼魅的模样,暮时清会以为他是个正经读书人。
这样的场面确实是她不曾见过的,看着便愣了神,暮信昆咳了两嗓子也没能把她的魂叫回来。
“时清,上车。”不耐烦地。
暮信昆已然有些生气了,他不希望在联合商会之前惹出什么祸端,于他于暮家都不利。
之后的那一路上父亲的脸色都十分的难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