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天骄之子,袁一岚很早就知道了。
那是盛夏,阳光灿烂,洁净的讲台上充斥着晖色的光芒,反射后的阳光照在他的脸上将他白净的脸衬得无限温柔。
还在小学五年级的袁一岚懵懵懂懂,只觉得这个男生长得好可爱,脸蛋好好看,想和他交朋友……
很久以后再回想起来,只感慨那一眼万年,让花痴成性的她从此一去不复返
而那明媚的少年,全然占据了她的整个青春
司效恒和其他男生不太一样,这是袁一岚经过长时间的观察得出的结论。
班上的男同学都是她的好哥们,整天勾肩搭背就差去一个厕所了,社交能力她说第一没人敢说第二。而就这样厉害的人物,在司效恒转过来两个星期之久后,她都不敢和他打声招呼。
但是不受控制的,她的余光总是会多分给司效恒一点……
他成绩好好啊,作文怎么这么厉害,这人怎么还会写毛笔字,他为什么不多笑笑,笑起来真的好好看……渐渐的,袁一岚对他越来越感兴趣,在她众多好兄弟当中,竟然没有一个比司效恒优秀的。“我要和他拜把子!”袁一岚默默的想。
时光匆匆如流水,很快迎来小学的毕业。那时的摄影技术真的很烂,他们每一个人在成片中都像是发面馒头,除了司效恒。 她发自内心的肯定
默默的摸了摸照片上他的脸,然后珍惜的卷上毕业照。拿着手上握了半个小时的同学录。她生呼了几小口,慢慢的向不远处被阳光围绕的男孩走去
后来每次当阳光汇聚成明亮的光斑时,袁一岚总会想到她那时的样子:紧张、狼狈、又抱有一丝丝期待。在他清爽的笑容中,那皱巴巴的同学录上显现出整洁漂亮的笔迹“袁一岚,祝你今后顺利”
毕业典礼之后,她要到了司效恒的QQ,在一番纠结中,她还是加了。那个暑假最为炎热却也最为快乐,司效恒如同快乐的源泉向她奔涌而来,他们聊的很惬意。他们惊讶的发现共同的兴趣爱好,都迷恋Justin Bieber的歌曲,经常可以共享歌单然后开怀畅听。
她发现似乎司效恒也不是那么高高在上,他也是一个活生生的,一个幽默风趣的男孩子。
临近初中开学,司效恒却深陷谣言,小学众多学生的转学让她的心一揪一揪的,而他似乎也要远走高飞,那几页她辗转难眠,心里都是不舍,却不敢打扰他亲自去问问
所以当她在初中看到那个熟悉的背影时,心情就像是平静的湖水,波涛的猛浪,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在她胸口蔓延
她突然明白了所有
她似乎好像又或是肯定喜欢上了司效恒
从此,暗恋的种子在心底发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