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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四章插曲

混出个江山

他是左右备身府里最受重视也是最年轻的将军,保护皇帝已有三年。他的入宫也颇属意外,他与明潇远师出同门,习武修文几乎都在一起,也就是说与现如今最当红的莫清枫也是同门。莫清枫小时候很粘明潇远,与自己并不如何亲热,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再也不爱搭理明潇远,甚至唯恐避之不及,当然了,与自己也始终没有亲近过。这些师兄弟之中,明潇远永远都是那个耀眼的月亮,其他人只能像星星一样陪衬在他周围,而他更是最不起眼的一个。他的才学比不上明潇远,武艺比不上莫清枫,就连那些琴棋书画也不像莫清枫般如此有灵气。他只是每日练习着师父教授的武艺,却仍然也学不好。明潇远对他与对比人没什么分别,他从来不高高在上,却那样的高贵与傲气是与生俱来的。他每一次都偷偷看着这位师兄练武,直到有一次他躲在树后之时被明潇远发现,他窘迫地低着头,以为自己这次一定完了,会被师父骂死。而明潇远却第一次露出灿然一笑,问道:“你练一套拳法,我来看看。”

那一日的事就如同在梦里,大师兄居然亲自指导了他!人们都以为莫清枫的武艺是最高的,他虽然年纪小,但天分极高,又是练得最为刻苦,甚至刻苦得连师父都心疼。但那日他才算真正的指导,大师兄才是真正的高手,才是大智若愚之人。自那一日,他对师兄五体投地,他将全部身心都交给了师兄。

大师兄如众人所望,金榜题名。所有人都为他高兴,除了莫清枫。那一日大师兄喝了很多,醉得不省人事,他将人送回房间的时候他听到了他细小的声音在哭,他知道他不开心,他不愿意的!他的心一直痛了这么多年,他知道自己能力有限,只想做一名阖闾之侠,骑着他的小黄马,用他学过的武艺除暴安良,用他读过的书为乡亲们写写书信,写写春联。仅此而已。

他的日子一直过得很惬意,家中父亲催促他成亲,他总是以各种借口推脱。直到后来巷尾搬来了一户人家,他家中有一名读过书会写字,又会骑马射箭的小姑娘。虽然那字写的并不好看,箭射的也没有什么力道。但她依然鹤立鸡群,很看不上巷子中的其他女子,他每日追随其后,喊她的名字。后来,两家的老人终于为他们订了亲。他很满意他的生活,也很愿意和她在一起,教她射箭,她也终于一点点被折服,直到满眼崇拜看着他。

清枫是个可怜的孩子,许是被家中那个疯掉的母亲逼得太紧了,终于离家出走再也不回来。后来师父派人终于打听到了他寄居在龙剑山庄,不仅如此,还与龙剑山庄的主人拜了把子。那人是什么人清枫年轻不知道,但自己这种老江湖怎会不知道?但他却并不反对,这孩子是这群人之中最苦的,而自己虽然什么都不如他,却是那么幸运。

如果这样的幸运能持久下去该多好!

直到他与他的新娘子大婚前两个月,她去镇上买布做嫁衣,遇到了回家省亲的郎将。他没想到光天化日之下强抢良家妇女这种事会发生在了自己身上。他本以为自己会提着剑杀进府中,然而他是老江湖,老江湖有老江湖的方法。对方是宫中当差的,也是贵妃娘娘的外甥,是丰家的外戚。他第一次在师兄高中之后找到了他,他局促不安地将两只手在身侧来回搓弄,过了很久,直到师兄不耐烦了拿他取笑他才哑着声音说了这件事。

大师兄果然还是惦着他的,他本以为他会吃惊自己要娶亲这件事,然而他只是骑了快马与自己奔向了那郎将的府中。那人的父亲虽无官职却荫了妻家的富贵,早就是一方之霸,家中保镖打手无数。

老爷子听了这件事后并没有耍赖,也未有任何吃惊,反而神色悲伤着令下人将人送出来。他想过,只要她还活着,哪怕是已经被人侮辱他也会娶她,照顾她一辈子。

送出来的是她,却也不再是她。

那郎将强行洞房之时因兴奋过度,下根充血折断,现在还在抢救。似乎抢救过来也已是废人一个。

她静静地躺在嫁衣之中,下体破裂,鲜血淋漓,染在嫁衣上竟然消失无踪。她的胸膛上是一个血窟窿,那里面的心,却不见了。

那老爷子留着泪只说了一句话:“念她年轻,留她个全尸吧。”他说着起身在香案前鞠了一躬,嘴里念着“无量天尊”。

明潇远似是也受不了这样的气氛,将自己的披风摘下来盖在她的身上。他想,他绝不会连累师兄的,只好将他抱起,在耳边说:“我带你回家。”

明潇远将二人送了回去并没有留下,他知道他身在官场,身不由己。当夜他命岳父岳母带了自己的母亲连夜赶往老家,只将她留了下来,葬在院子中。

那一天夜里,朗将家中所有主子悉数被杀。后来据下人回忆,那一晚血流成河,死尸遍地,犹如地狱。而那个人,一人、一剑,浴血而立,像是来自地下的幽灵鬼混,又像是要终结一切的死神。

护院们都被吓傻了,这家中很少会有人敢来捣乱,遑论杀人。朗将被当着老爷子的面一剑封喉,那一刻人们甚至松了口气,这样的结局对他来说可能也是解脱,更是惩罚。

他背对着老爷子,轻声道:“念在你年迈,留你一条狗命。”让他活下来看着子女的死去,才是一种最大的惩罚,就好比于他一般。

一时间这桩案子传遍了京城,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杀出府上的,更没有人知道他藏在了哪里。直到明潇远找到他,后面发生的事完全出乎了自己的预料。

“跟我走。”这是明潇远见到他后说的第一句话。

“去哪?去干什么?你知不知道我干了什么?”

明潇远依然像在看当年最没出息的师弟一般看着他,“龙卷风无所不摧,唯有中心的风眼才是最安全的。”看着他惊慌无神的眼睛,继续道:“不要怕,走。”

“我不怕,我有什么好怕?”是啊,一个大肆屠庄的杀手又有什么怕的?

“你就不怕会牵连你与她的家人?你以为逃回老家就找不到了?”明潇远说完拉起人带着满眼的不屑、轻视,“你根本就害怕得要死,你还是与以前一样胆小怕事,一事无成。还是和小时候一样的笨,一样让人瞧不起。”

“不对!我杀人了!”他杀了很多人,他并不无能,他证明给自己看,也要证明给师兄看,其实自己的武艺与胆识都不比他们差,甚至可能会强于他们。

“呸。”明潇远嫌恶地松开手,更加鄙夷地看着他,“越没用的人越只会杀人,你要杀就去杀吧,要不要去投奔七杀?”

他被明潇远逼得再没有退路,他甚至哭起来,其实他一直都不喜欢杀人,也不喜欢与人动手。“不,不,我不要杀人师兄,我不想杀人。”他甚至是嚎啕着拽住明潇远即将离去的衣角,他终于还是认清了,他怕得要死,他依然是小时候那个最没用的师弟,不如大师兄,更不如年幼的莫清枫。

“把眼泪擦了,别像个婆娘!”这是明潇远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人们都挑着大拇指夸明大人大义灭亲,亲自将自己的师弟绑了来见驾,江湖中对他却很不屑,为了富贵竟连师弟都不放过。

那一日的他,梳洗干净,只留着淡青胡茬。白衣儒鞋,浆洗干净。长发披散于风中,挺胸昂头,不卑不亢。三分萧杀七分萧索,看得南宫恺然就要从龙椅上跑过去问问他到底是何事如此不开心!

南宫恺然不相信眼前这个人会是屠庄的凶手,不相信憔悴的身子里会有这样尖锐的戾气与力量。最后还是明潇远秉明皇帝为他讨了一柄刀献艺,南宫恺然看着银光之中的他几近痴迷。

“卿本佳人,奈何为贼?”

明潇远知道计谋已成,连忙将事实秉明,并奉上万民书,全是遭受过那朗将家鱼肉的百姓签写。明潇远只是一个人给了一文钱,识字的签字,不识字的按手印,很快筹集齐备。南宫恺然冷哼一声,并未细想其中的可信度,当下下令朗将一家恃宠而骄,草菅人命、鱼肉乡邻,念在已受惩罚不再追究。而他,其情可悯,其心可诛,法外施恩,处以杖刑。听着执事太监们的报数,他知道从今他便是别人手中的仗,俎上的肉,再不是他自己。明潇远不知何时已然走了,南宫恺然暗中下了令,他并未伤了筋骨。一月后,他与她的家人们被朝廷接回京城“安居”,而他再次被传唤入宫,做了一名栩卫。

他升的很快,三年的功夫就升到了将军,惠妃娘娘却从来没向皇帝闹过,这个女人真的很聪明。

他在宫中平步青云,却很少能再单独见明潇远,除了早朝之时。即使见面也无非是陛下最近如何如何,陛下近日耽于什么什么。他一如小时候那个神一样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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