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嫂子,这忘恩负义的狗东西还管他做什么?死了还干净些。”
“话不能这么说,好歹是条人命。”
“那你准备咋办?”
“等他醒了,问问他意思,要是真的不愿意,叫他写下借条,放他走吧。”
“这狗崽子,便宜他的,狼心狗肺的玩意儿!”
……
听着外面的对话,李良不禁苦笑一声:这踏马的遇到的都是些什么事儿。他好好在家喂着鸡,怎么就穿到这个不知道是什么朝代的地方了?还踏马成了一个人人唾弃的白眼狼。
李良前世是个退伍老兵,响应国家号召回乡创业办了个养鸡场,除了年过三十还是个光棍儿,日子过的也算红红火火。
结果一觉睡醒,睁眼就到了古代。
他当然也接收到了原主的记忆,过了一遍之后自己也忍不住骂他,真是个狼心狗肺的狗东西!
原主李良原本是李家村的,家里孩子多,十岁的时候被卖给了林家村的林根家里当上门女婿。他长得好看,唇红齿白的,林家又挂念着他以后是家里的顶梁柱,所以对他千般万般好。看他身子弱,还咬牙送他去了学堂学习,想着他以后种不了地,当个账房先生也是好的。
但奈何这人脾气贱,老以为人家求着他,上了两年学堂心就大了,看不上家里比他大了两岁的媳妇,在镇上勾搭人家先生家的闺女。
这不,被发现了之后直接一顿好打送回了村。这事儿已经在村里传开了,搞的林家好一顿没脸。
好在林家虽气,却真的是个实诚的人家,还请了大夫来给李良诊治。
“唉……”李良叹了口气,不知该如何是好。
门响了一声,李良转头看去。先是一个很瘦的四十来岁的中年妇人,瓜子脸,丹凤眼,脸上没有一丝温度。
正是林母,他的岳母。
“你醒了?”
李良赶忙应道:“是。”
刘氏身后探出一颗脑袋,三十几岁的样子,带着一顶花布头巾,圆脸小眼。是邻居林杉家的王氏。
跟刘氏面无表情不同,王氏一脸嘲讽,见他视线过去忙扭过头呸了一声,活像见到了什么脏东西。
李良讪讪无语。
刘氏看着他道:“大夫看过,你身上都是皮肉伤,就脑袋后头那里起了个大包,也没什么大碍。你自己起来吃点东西,等会咱们商量个事儿。”
说完带着王氏转身走了。
李良知道她要说什么,他自己仔细思量了一下,打个欠条儿换个自由身也行。
遂撑着身子爬起来,忍着脑子的抽痛,一步一挪到外面。
囫囵喝了两碗粥,便老实地坐在门口等着。
王氏已经回家去了,只留下刘氏坐在院子里编竹筐。
李良知道她在等林小圆回家,原主记忆中的林小圆面目并不十分清晰,只知道她很黑,力气大又凶悍,让原主非常不满。
林家现在只剩下刘氏和林小圆两个人,家里有四亩水田两亩旱地,都是母女两个侍弄的,其中出了大力的就是林小圆。她生来力气就比旁人大,长大后更是了不得,气力十足的汉子都比不上她,如果不是家里招赘,不知道有多少人家想要求娶。
只是刘氏为了不让林根断了香火,铁了心要招女婿,才轮得上李良。
只是奈何李良不争气,闹到了现在这般地步。
刘氏的竹筐首位的时候,门外终于响起了脚步声,紧接着大门被推开,扛着锄头的少女走进来。
十七八岁的年纪,一双大大的杏眼,乌黑的瞳仁十分清亮,小麦色的皮肤上挂着汗珠,行走间十足的青春活力,怎么看都是个挺好看的小姑娘,哪里有原主记忆中一星半点儿的丑陋样子。
“娘。我回来了。”
说完抬头看见坐在门口的李良,脸上的笑意迅速散了,正眼都没给他一个,自顾自地打水洗脸。
刘氏进了厨房端了午饭出来,招呼着女儿进屋吃饭。走过李良身边的时候,终于大发慈悲地说了话:“一起吃吧。”
李良忙跟在她身后,老实地在桌子前坐下。
午饭是糙米饭,菜是家里腌的萝卜干,用麻油拌了。外加一盘子大白菜。
糙米的滋味并不好,但李良本身也是个糙汉子,对这些也没什么讲究,倒也吃的不错。
饭后刘氏道:“我知道你不愿意在我家当上门女婿,索性我现在也看开了。你不愿意我也不会强求,但你这些年的花费,总得一并还了给我,你说是不是?”
李良能说什么?自然只有点头的份儿。
“行,当初买你过来,你除了抱来一只母鸡,别的什么也没有。买你花了二两银子,五年吃吃喝喝的再不算一年也得五两银子,你去镇上读书读了四年,每年束脩就要一两半银子,笔墨就算在你每年花费里。这样的话一共就是十三两银子。你可有异议?”
“没有。”
“好,你要是同意,我就去请了厘正过来写字据,每年起码还我三两银子,你签好了就自由了。你是想回李家村找你亲爹娘,或者去镇上都随你。”
李良盘算了一下自己的处境,看着刘氏道:“nia……婶儿,我实在没什么去处,之前是我混蛋。您看这样行吗?字据我签,你拿回去收着。您和小圆是真心对我好,我知道我现在说什么您应该也不会相信,但我这回真的知道错了。我一定会补偿你们的,虽然……我现在啥也没有。”
刘氏没有同他废话,林小圆也直接去找了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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