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俞风城,这是求婚吗?” “是。用我跪下吗?” 丁哥,我现在什么都有了,只缺一个能共度余生的人,我们还有可能吗? 暗恋就像一壶烈酒,明知道灌下去要晕眩、失态、痛苦,也让人飞蛾扑火、甘之如饴。你点到即止,我一醉方休可但凡醉酒,总有醒的一天。 喜欢是眼睛随时随地跟着你,怕你冷怕你热,怕你一顿饭吃不好,喜你所喜、悲你所悲,为你一笑我煞费苦心,为你一怒我茶饭不思,看着你和别人在一起难过的几个晚上睡不着觉,还要装作不在乎。 这世上最薄弱的,最没有保证的就是感情,偏偏万千白骨垒路,还是有人悍不畏死,心向往之。 原来人在遭受重击的时候,第一反应并不是痛,而是茫然。 爱一个人,就是渡劫。 “我真是太失败了。我没在什么都不怕失去、什么都能痊愈的年纪经历感情挫折,却在这个年纪一败涂地,真是……命啊。” 酒都喝下去了才知道有毒,又有什么用?毒以入骨,仙药难赎。 求而不得并不是最痛苦的,求无可求才是。 我这辈子最大的宽容和退让,都给了你,结果你还是辜负我他想起简隋英一脸坏笑地嘲笑他的名字,叫他“小玉玉”,他想起简隋英一身泥泞地伴着暴风雨而来,把温暖的被子裹到他身上,他想起简隋英一脸狰狞地跟他说“早晚有天我要上你一回”,却一次次对他妥协,他想着简隋英的坏,简隋英的好,想着简隋英让人百般沉迷的魅力,和让人恨得牙痒痒地劣行。简隋英是他这辈子碰到过的,最特立独行、最意气风发、最敢爱敢恨、最迷惑人心的男人,而他最不该怀疑的,就是这个男人真的喜欢他。 而他都做了什么。 李玉已经分不清自己身在何处,没有简隋英的日子里,走到哪里,都跟置身冰窖一般。 他都已经被简隋英变成这样了,可笑他居然也怀疑过,自己有多喜欢简隋英。他们对于彼此而言,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共戴天的仇人。他们都挥出最重最狠的拳头,试图把自己内心的痛苦和嫉恨都翻倍地加注在对方身上。任何恩怨是非,在真正地生死面前,都显得如此渺小。有那么一瞬间,他悲哀的意识到,他欣赏的,始终是碰上敌手敢甩开膀子捍卫自己东西的男人求而不得究竟有多痛苦,他比谁都清楚,那种看着自己爱的人越走越远的绝望,能把人变得彻底地疯狂“我没有装好人,以前或许装过,但我现在没有,我不是好人,可不会有人比我更爱你。”———洛羿 “乖,说话。你撒谎,我会知道。” 洛羿把礼盒递到他手里,深邃漂亮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神情诚挚不已:“你来到我身边,就是我这辈子得到的最好的礼物。” “不要怕我”洛羿将头埋进了他的肩颈,“所有人都怕我,你不可以怕我。” “我说了我会保护你,无论如何都会做到。”洛羿用两只手握住了他的手,细细摩挲着他每一根手指,就好像在用这种方式镌刻记忆。 曾经越是美好,变质之后,越是面目可憎。 我的喜欢一文不值,所以扔了也没什么可惜的。你的喜欢也一样廉价,你数过是我换得多,还是你换得多吗?哈哈哈哈哈。 “黎叔叔每个小时都要至少想我一次。” “那我睡着了怎么办。” “那你清醒的时候一小时想我两次。” 喜欢一个人,就尽心尽力地对对方好,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吗?结果到头来,只有他自己这么认为。 李程秀的眼睛慢慢红了,颤声道,“邵群,你是,畜生。” 他最想要的,是在这样乍暖还寒的季节,跟李程秀度过一个个平和温馨的夜晚。没有了李程秀,他突然就没有了想要回去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