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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校园文里的万人迷

快穿:被动技能是万人迷

这是寻欢第一次与人坦言自己的饥饿。

赵永乐原本还有点昏昏欲睡,听寻欢说的这么委屈,他猛的就清醒了,手足无措地把寻欢抱起来,“那阿欢要吃什么?晚上的鸡汤还在灶上温着,哥哥给阿欢煮鸡汤小馄饨吃好不好?”

寻欢把头埋在赵永乐的肩窝里,哼唧,“不要……”

这一年赵永乐十八岁,他的个头已经窜到了一米九二,因为力气大会帮镇上的婶伯们做农活,练了一身的腱子肉,可以说是真正的虎背熊腰。

大林镇山清水秀,最近有很多外地人来这里体验原生态的乡村生活,他们见了赵永乐,都得惊呼一声猛男,再跟赵永乐搭话,听到他才十八,个个口出国粹,“卧槽,十八还在读高中吧?这年头高中生发育的这么好?!”

赵永乐闻言也就点点头,很有些不苟言笑的味道——自从赵继忠和周霞去世后,他也的确很少说笑,少年的心还是热的,可面上已经很难动容。

唯一的例外是寻欢。

寻欢明明说饿却不吃鸡汤小馄饨,赵永乐也没有半点不耐,他温柔地抚摸寻欢的头发,放轻了声音,“好,那就不吃鸡汤小馄饨,不过这样饿着不行,哥哥心疼,阿欢告诉哥哥想吃什么好不好?”

寻欢没说话,好半天,才软软地跟赵永乐说,“……我好像不饿了,哥哥,我困,我想让哥哥抱着我睡。”

寻欢这样很有些无理取闹的样子,然而这么些年过来,赵永乐一直都觉得自家妹妹阿欢是天底下最乖巧可爱的女孩子,从未改变。

他转身把寻欢放到自己的床上,而后跟着躺上去,像儿时那样摸了摸寻欢的肚子,觉得她的确不像饿的样子,便抱住她,一只手轻拍着她的背,哄道,“好了,阿欢乖,睡吧。”

相较于赵永乐的高壮,才十一的寻欢在赵永乐怀里,娇小的就像个洋娃娃。

寻欢闭着眼睛,呼吸绵长,陷入沉睡前,她好像真的不饿了,她感觉自己吃到了什么,只可惜下一秒就被困意卷袭,导致她并没有反应过来。

没有饥饿的满足感令寻欢着迷,所以她非常喜欢被赵永乐抱着睡,这令她更加依赖赵永乐。

恰好赵永乐高考完了,有很长的暑假,寻欢一个五年级的小学生,也没有太多作业,她又聪明,每次考试都是年级第一,老师布置的那些内容,对她而言根本没有难度,刷刷刷完成的飞快。

兄妹二人理所当然地粘在一起,形影不离。

时值盛夏,大林镇上的槐树花开的香浓,寻欢说想去河边捉鱼,赵永乐就一手抱起寻欢一手拎着水桶,二人往镇口的河边走。

路上遇见戴着草帽从田里干完活回来的叔叔婶婶们,这个给寻欢塞瓶冰汽水、那个给寻欢递个薄荷糖的,给完了还会打趣。

“哟,让张婶看看这是谁家娇滴滴地小妮儿,咋还要哥哥抱着咧?原来是小阿欢呀,来来来,让张婶婶抱下,看咱小阿欢有没有长肉。”

“瘦了瘦了,小阿欢这是跟哥哥去哪玩?晚上到张婶婶家吃饭,张婶婶给小阿欢做红烧排骨补补!”

寻欢就坐在赵永乐的手臂上笑的甜甜的,张婶婶说要抱寻欢,寻欢也不扭捏,张开手臂就往张婶婶的怀里扑,喜的张婶婶直笑,说小阿欢是粘人精。

赵永乐看着差不多了,就把寻欢抱回来,很体贴的说,“张婶,阿欢骨架小看着纤细,真抱起来可不轻,别让她把您胳膊压疼了。”

张婶婶也顺势松开了寻欢,从背篓里掏出一个小西瓜给寻欢,生怕寻欢不要,等寻欢拿稳了她就摆摆手走了,还叮嘱赵永乐记得晚上到她家吃饭。

赵永乐应下,看了眼寻欢手里的小西瓜,想着刚好昨天买了十斤果冻橙,晚上可以带过去跟张婶婶家里人一起吃。

“张婶婶的小儿子张泽跟我是同学,也在我的学习小组里,这次期末考他从班级的倒数第二考了班级前十。”

寻欢拿着小西瓜,与赵永乐说道。

赵永乐一听就知道了寻欢的意思,不过也没说什么,只夸寻欢,“阿欢是个乖孩子。”

寻欢点头。

大林镇的人们很好,寻欢愿意回报他们,赵永乐也是这样。

等到了河边,除了经常在这里玩的小孩子们,河对岸还坐着一群穿着校服的高中生,但他们的校服跟大林镇上学校的校服不一样,他们的校服是日式的白衬衫配墨绿格子的长裤、百褶裙。

他们每个人或站或坐,人人都拿着块画板,显然是别的学校组织来大林镇写生的。

寻欢被赵永乐抱着出现的时候,他们不约而同地都看了过来。

小姑娘穿着鹅黄色的蕾丝花边吊带裙,乌黑茂密的头发被分成两股,扎成了低低的双马尾,发尾带着些天然的卷曲弧度,很是俏皮。

她的皮肤很白,是时下美妆流行的奶油肌感,被夏日的阳光照着,透出些许热出来的粉红。

高中生们看着她,她也在安静地望着他们。

她有一双猫儿眼,眼型偏圆,显得天真,可她的眼尾又略微上翘,便在这天真里增添了几分明媚,现在是身量不足,都能让人感叹她漂亮,等她真正长开了,有了少女的婀娜,这张脸才会显出无尽艳色与风情。

“哇——好绝!”有女生捂嘴不停地用手肘去碰自己闺蜜,“你懂吧你懂吧?小萝莉绝,这体型差也绝!”

女生的闺蜜连连点头,“我懂我懂我懂!嘘——那个男孩子应该是她哥哥吧?那肱二头肌……吸溜~”

女生是个外向的,她放下画板站起来,隔着河对寻欢挥手,“嗨~漂亮妹妹——!”

寻欢的注意力因此转到女生身上,赵永乐抱着寻欢走近了些,寻欢抿唇笑,乖乖的喊,“姐姐好。”

“啊啊啊啊啊啊,妹妹好妹妹好~!妹妹好乖~!!!我叫吴敏儿,妹妹叫什么名字吖~?”

寻欢看了眼赵永乐,见他没有抵触的情绪,回道,“敏儿姐姐,我叫赵寻欢。”

吴敏儿兴奋地脸都红了,她是在山城长大的,山城属于繁华的一线城市,比起京市都差不到哪里,大大小小的偶像明星她不知道见过多少,但真的是第一次见到像寻欢这样小小年纪就长的这么好看的女孩子。

毫不客气地说,看到了寻欢,她才相信史书上记载的十三岁就倾国倾城的美人是真实存在的。

“寻欢妹妹~我可以帮你画幅素描吗?你真的好漂亮哦!不画下来我今天都舍不得回山城!”

吴敏儿做了个祈求的抱拳动作,眼巴巴地看着寻欢。

寻欢歪了歪头,“可是,我是跟哥哥过来捉鱼的……”

“没关系!”吴敏儿连忙接话,“寻欢妹妹你跟你哥哥随便玩,只要你愿意让我画你就行了!”

寻欢于是点头应下,全程都没开口的赵永乐这才把寻欢放下来,他先把自己的鞋袜脱了站到河里,然后让寻欢扶着他的肩膀,帮寻欢把小凉鞋一只只的脱掉,牵着她往河里走。

河水凉丝丝的,寻欢踩着河底坚硬的石头,脚掌其实有点痛,可如果她说出来的话,赵永乐必然不肯再让她站在这里,所以她没说,反而用脚尖勾了勾河面,河水溅到她的裙摆上。

“阿欢不是说要捉鱼?怎么玩起水来了?”

赵永乐的视线一直都在寻欢身上,他从背后搂住寻欢免得她摔跤,弯腰握住她的脚,不赞同地将她的脚按进水里,“要站好,摔了哥哥以后就不让阿欢来河里捉鱼了。”

“好嘛——”寻欢顺势靠进赵永乐怀里,撒娇,“哥哥帮我一起捉,河里有鲫鱼对不对?我想喝鲫鱼汤。”

“好。”

波光粼粼的河面映照出高大少年的脸,尚且稚嫩的脸庞上是仿若成人的稳重与坚毅,他小麦色的肌肤与在他怀里的寻欢形成强烈的对比。

他像一片没有边际的旷野,而寻欢,是这旷野上唯一的一朵玫瑰。

吴敏儿在河对岸看着这一幕,比笔尖先动起来的,是她拿出手机打开拍照界面的手,因为内心隐秘的激动,她拍出来的照片有点模糊,这点模糊,却恰好为这情景增加了暧昧的氛围。

“哎?敏儿你在拍什么?”

“没没没,就是觉得难得来这一趟,随便拍点东西留个纪念,哈哈哈哈哈哈哈……”

“那你怎么流鼻血了?”

“!!!什么?卧槽……快快快,给我纸巾……我、我可能是被晒的上火了……”

一番手忙脚乱的小混乱过后,在寻欢和赵永乐要离开之前,吴敏儿到底还是画好了寻欢的素描人像。

她很有天赋,将寻欢的明媚天真都画出了七分,她决定将这幅画作为这次的写生作业交给老师,便加了赵永乐的微信,拍下素描照片发给了赵永乐,跟寻欢抱了一下,就互相道别了。

此时谁都没想到这样的偶遇还会有后续。

这个暑假之后,寻欢升上了六年级,而赵永乐收到了北城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他报的医学专业,他立志成为一名医生,因为他害怕,万一以后寻欢有个意外,他还是当初那个在医院里无能为力、只能颤抖的普通少年。

北城离大林镇有点距离,不过有直达的长途汽车,班次也多。

赵永乐开学后,除了第一周因为要适应大学生活而没有回来,之后都是隔三天就坐上四个小时的汽车回大林镇陪寻欢。

寻欢每次见到赵永乐都要委屈地哼唧半天,她又开始感到饥饿,可她不再告诉赵永乐。

小姑娘出落的越发娇艳,尤其是上了初中后,懵懂的少年们开了情窍,他们知道了自己克制不住定在寻欢身上的视线叫喜欢,一个个小心翼翼、又大胆热烈地围在寻欢身边。

寻欢却谁都不喜欢,甚至觉得这些男孩子没见过世面,如果他们离开大林镇,去了北城、山城、京都……走遍了世界,就不会再这样肤浅的说喜欢她了。

寻欢到了自命不凡又敏感自卑的青春期,她开始渴望离开大林镇,想要看大林镇外的天空。

上天似乎听到了她的诉求,因此让她的命运出现离奇的转折。

“阿欢,你……想见见你的亲生父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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