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午的被手机吵醒,来电显示:小玲,按下键后传来的就是一串对于我这种还在与“周公打交道”的人来说,她说的简直就是“外星语”,我打断了她,说重点,小玲:就是陆总邀请公司的人七点去他家参加今晚的酒会,你到时候记得来啊,记得打扮得好看点。我“哦”的一声结束通话。
本来想挂掉电话再继续睡会儿,可就是怎么也睡不着,好不容易有个周末,你这个该死的小玲你打什么电话,我在心里默骂着。起来洗漱完后,来到了厨房看看还有什么吃的,打开冰箱看看都可怜,里面就一瓶牛奶还有几片发霉的面包,将就喝了牛奶,面包只好无情的请它进垃圾桶。
出了门,今天的目标就是超市,乘坐电梯到负一楼,走几步路就可到,超市人来人往,我随即拎了几袋方便面装进购物车,又提了一箱牛奶和几袋面包丢进去,边推着车边往里面丢自己看上的东西。没到一个小时车快满了,好了今天先逛到这。又是去排队结账,光是站在哪里等前面的大妈大爷们付钱走人,都等得我快要把车上的东西“开封”终于到我了,付完钱推着车又走进地下室,把东西搬回家,吃完了泡面,又开始补我的觉。
时间一晃一晃的来到了四点过,这回起来我是好好的打扮一番,虽比不上什么大明星出场的范儿,但好歹自己看着喜欢,我平时不太喜欢穿裙子。到今天不得不穿出去,还得踩着跟高跷似的高跟鞋,高跟鞋只要在五公分以上都我来说都是“高跷”整好一切出发后已是五点过,再花上一个小时到酒庄,也差不多了。
到了门口,一眼看到的都是些“大佬”服务员端着酒朝我走来,我拿了一杯,四处张望找寻小玲的影子,半天了还是没看到,打电话也不接,算了,还是自己欣赏这美丽的酒庄吧,这个酒庄给人一种很复古的感觉,很像“一座旧城”绕道了一半,大概是穿这高跟鞋,把脚磨红了,穿着很不舒服,于是我看了看周围人也不多,光着脚走一会儿,应该没人看到吧,起初走着很舒服,但不知道是走到了什么地方,地上的路感觉很硌脚,低头一看原来是铺上了鹅卵石,在旁边的椅子坐了一会儿,抬头发现天上的星星很美丽,尤其在这种很安静的时候。
就在这时有个人从我的右面走来,带走近了才发现是陆总,我急忙的穿上鞋,打了声招呼:陆总好,他只嗯了一声,我转身正要走谁知脚真的很痛走不了,怎么了?他说,没…没有。我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你不会崴脚了?不是,我只是穿不习惯高跟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