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叙文的表达方式:叙述、描写、说明、议论、抒情。
1、叙述是指作者在文章中,对人物、事件和景物不加修饰地把基本情况交待清楚明白,使读者有个概括的了解,获得一个整体的印象。
2、描写 是用形象的语言对人物、事件、环境的形态特征作具体、生动的描绘,使读者对描写的对象获得真切、具体的感受和印象。
描写人物可以进行正面描写,也可以进行侧面描写。
正面描写包括直接描写人物的外貌、语言、动作、心理、神态等描写内容。间接描写就是通过描写其它人物的言行、心理或者环境来表现主人公。
说明 主要是解说性状。直接说明事物形状、性质、成因、功用等。
4、抒情 是作者在文章中抒发感受,表露感情的一种表达方法,着重于感情的抒发。抒情的方法有直接抒情与间接抒情两
5、议论 在记叙文中,议论不是主要表达方式,它只是在叙述、描写或说明过程中,直接表达作者的某种感受和评价,或者借以抒发胸臆。
记叙文要素是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起因,经过,结果。
一般记叙文是小学至初中的通用式,平时多练习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