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其人。
要说这沈沅是何许人也?
沈沅其人,
一个普普通通的16岁高中生,没有什么特长,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爱好。
如果非要找找她身上有什么闪光点,漂亮应该算一个—面容清秀(遗传她那个美人妈妈),小脸白皙(纯粹是因为懒,硬在家里捂白的),一双水润润的猫瞳(爸妈都是桃花眼,她大概是基因突变了),仿佛浸润万千星辉,眨眼间三分娇气七分乖巧,一副温良无害的模样总能吸引一波狂蜂浪蝶的保护欲,虽然她自己不大喜欢就是了。
这人挺……苟的,也是懒,喜欢宅在家里,看小说,追剧,吃瓜八卦,当然都是默默地,毕竟老宅在家里也没人一起分享不是,不过她也不愿意与谁谁谁分享。
沈沅,小名沅沅,一个差点就被扼杀在美人妈妈肚子里的早产儿,生来就青青紫紫的,差点吓死个人,保温箱里呆了有三个月,奇迹般地出院了,大病说不上,小病不断。最常呆的地方是就是医院了。
她爸妈对她要求不高,觉得这闺女儿能活着就是上天对他们的恩赐了,最初也是百般娇宠着,直到她十岁时候给她生了个弟弟,健健康康,惹人疼,也调皮的紧,不省心,反正把她爸妈的注意力全转移走了。
一开始她只是笑笑,松了口气,觉得自己不老是被盯着也轻松了不少。
后来,呵,一切都与她没关系了,要不是每次医院催着缴费,恐怕他们都要不记得还有一个病歪歪的闺女儿了。
沈沅沅呢?
也争取过,一哭二闹三绝食,装大度装乖巧,甚至是装病(本来就有)……当然以失败告终。
所有人的注意力集中在调皮爱撒娇卖痴的弟弟那里,她的哭闹迎来的是父母责怪的眼神。
最后,也就不勉强了,就各生欢喜吧。
她总觉得自己是多余的,越发小心翼翼,也不愿回家里看一家人相亲相爱,医院也变得比家里好了,于是慢慢也就养成了苟的习惯。
学校,医院,两点一线,干脆又在附近租了一间公寓住着。
学校去得少,也没人在意她的学习成绩,不喜欢总呆在医院,最长苟着的就是自己的小公寓了。
苟在家里追剧看小说,磕cp。
如果她没……一觉醒来睡在树林子里差点被什么叼走的话,她真的觉得自己前十六年的人生也能算是完美至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