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上一次陆时那帮学生会的整幺蛾子已经过去快一周了,最近为了让同学们全身心投入到学习当中,不被电子产品所影响,所以教育有关部门表示提倡“住校”。
其实林辰的家住的很近,爸妈工作的地方也就在校门口,根本不用住校,但林辰的爸妈也不是很想天天见到他们这个些许“中二”的儿子,所以干脆就直接不让他回来了,顺便看看能不能提高一下他这烂的要命的成绩。
因此林辰就住在了学校。
但陆时完全是自愿参加的住校活动,他是真的热爱学习,但也不想回那个“家”,平时都是自己住在附近一个小区的房子里,一般不怎么回“家”。
当然住校也算是有个伴了吧。
因为住校的原因,林辰大概掌握了陆时的一些生活轨迹和宿舍地点。其实就算他找不到,“陆时粉丝聚集地”里面也不是没有,甚至比他更详细,连某种未来的活动趋势都总结出来了,有这才华不用在学习上,全用在“追人”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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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不知道从什么地方传出来“陆时要和许浔一去隔壁“荷花塘”公园赏景。
确实,现在正处于六月中旬,荷花含苞绽放,美得不像话,是无法用简练语言所表达的,只得亲眼实见。
公园内———
许浔一本身就是一个阳光开朗的大男孩,在学校很受欢迎,当然也引起了我们陆大校草的注意,今天阳光正好,虽然略微有些晒,但这并不影响他今天打算和许浔一出来玩的心情。
远处是水天相接,一片茫茫。这里没有什么煤烟,天空干干净净,在温和的日光中,一切都像是透明的。
许浔一“在下才疏学浅,孤陋寡闻,不知如何描绘眼下这番美景,只得由请他人来此地大放异彩!”
陆时看着一旁的许浔一,笑道:
陆时“一碧数顷,荷香远溢,宿鸟幽鸣,真不愧是仙人作画。”
许浔一“哎呀!我装不下去了,这个大文豪太难当了,都没词了!”
陆时“书读百遍,奇迹自现……”
许浔一一边听着陆时背诵课文似的朗诵着此时的良辰美景,一边又享受着这傍晚的微风轻轻划过脸颊,吹去了一天的劳累与疲惫,带来的是轻松与温暖。
他默默的闭上眼睛,开始仔细感受这来之不易的休闲时光。
陆时转过身看着许浔一的侧脸,很好看,五官精致帅气,带着年轻时的青春稚嫩与因学习而磨练出来的意志。
陆时os:真好看啊……
许浔一睁开眼,扭头发现陆时正用那双好看的不像话的眼睛盯着自己,他略微感到有些许不自在,便露出了一个灿烂好看的笑容,道
许浔一“这样看着我干嘛?人家会害羞的!”
其实许浔一是个比埃菲尔铁塔还直的人,这么说只是为了缓解一下这尴尬的气氛。
陆时“有么,长得好看还不让多看两眼吗?”
这句话纯属是陆时嘴比脑子快,无意识说的,当然,许浔一也并不在意,因为他根本没考虑过自己的好兄弟会喜欢自己这件事,其实在他的世界中就没有通讯录这一说法。
许浔一“哈哈,你不是A市一中的大校草吗,怎么会觉得我长得好看呢?”
这个单纯的小男孩真的就是纯属以为陆时是在夸自己帅,殊不知它是真惦记自己的这番皮囊。
陆时“这世上好看的人很多,像你这样阳光的人怎么会不好看呢?”
陆时笑着反问道。
两人相视一笑,此时淡粉的荷花含苞绽放,微暖的晚风迎面袭来,仿佛一切又重回了春天。夕阳的余晖照的许浔一的脸庞,显得格外的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