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个世间真有神明,请替我惩罚唐筱珍……”
“哈喽,听说你找我?”,我呈透明状,拍了拍这个正在忙碌且又很生气的小女孩,就在我的手触碰到她肩膀的同时,大脑马上传来她的全部信息和被告唐某的信息。
原告:万银月,24岁,某工厂某小职某员工,特有矛盾体,俗称人格分裂症,她一方面性子暴躁,又因为成长环境有所收敛,一方面又很善良,单纯,没心眼,特长是有很严重的共情行为,常常喜欢替人“着想”,这是人类中少有的能和别人感同身受的人吧。于是给人一种好欺负,很傻的感觉,因此常常吃亏。
被告:唐筱珍,31岁,和万银乐同职,性子软弱,爱耍滑头,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爱推卸责任,没当担,没脑子,没逻辑,没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哦呦,难怪万某这么生气,谁遇到这种搭档都会被气的够呛的吧。
事件原因:唐某因害怕承担风险,故意曲解万某的话意,并当万某的面向领导传达错误信息,导致万某一人做两人的事累的够呛了不说,还被领导批评!
这里我隐瞒了她们的真实信息,不过唐某确实很过分,因为通过我这几天在怨气集里的观察,唐某和万某的梁子不小,而且其他人也对唐某很有意见,也确实是唐某为人不仁。
你说,大家都是来打工的,为什么万某是年轻人,就得替她唐某多分担一些呀,而且,人家万某也没多拿工资呀,亏的当然是人家万某!
其实现如今社会招工规则有很大弊端,很多企业都是崇尚一人多事的招工规则,来达到大盈少利的目的,想纳人才多赚钱我没话说,但是像唐某这种没能力的人,就不应该留着……
而且,我是真的建议招工团体建立一个新规则,工资发放按照每人实际做事来发放,帮忙帮的多的,替别人做事做的多的,工资越高,这样,即培养了人才,也不用养闲人,岂不是一石二鸟的好事。
你说是吧,万银乐小姐。
其实也不用我惩罚,像现在的情况来看,唐某已经在工厂里失去人心,以后要是她真出事,是没有人会为她出头的,总有一天,她会栽大跟头,而这个大跟头就交给我们的司命星君来续写吧。
“喂老司,看到我发来的邮件没有……”,我向天庭致电。
“okok,收到!”,司命仙君回。
小朋友们,希望你们以后做个好人,千万别在恶魔面前装装哦……不然,最终报应到的还是你自己的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