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快滚出去!”
“嘭!”
厚重的大门在我面前被摔上,激起一阵灰尘粉末。
我摸了摸鼻尖,面无表情地转身,继续上路。
“第几次了?”
书道百无聊赖的询问声在耳边响起。
“这种事情不都是你在记吗?”我翻了个白眼,没好气地反问道。
“刚开始还有点意思――时间长了自然就无趣了。”书道坦坦荡荡地说着,一点也不觉得自己以看别人笑话为乐的行为有多么的什么不道德。
“话说,你这都被人摔了百八十次的门了,还不打算放弃?”
书道又开腔问道。
我也再次赏了个白眼给它,并不说话。
没错,我现在的境况确实是有些糟糕。
为了要找到一个自愿与我换眼的人,我已经受了不少罪了。
虽然每一次我都有十分清楚地提出自己换眼的前提:
第一,完全自愿;
第二,相对的,我会帮助愿意与我换眼之人完成一个他有心去做却无力做到的事情――
而且是待我做成了事后,才开始换眼。
但因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理念,往往我一提出要换眼睛的事,人们的脸色就立马变了,再然后,我就被撵出来了。
撇去这封建的观念不说,一般人,又怎么会情愿因着要做到一件事情就将自己的双眼奉上呢?即便是有,那种事情想来也不是我这种小渣渣能做到的。
所以找眼睛一事就陷入了僵局。
我捏了捏眉心,思绪有些飘得远了――
还记得刚开始找眼睛时的情形是这样的:
“滚!”
“嘭!”
(没错,就是这么似曾相识。)
“哇啊!痛痛痛!这人怎么这么不讲理啊!都说了是自愿,自愿!不愿意也不用赶人啊!”
还有――
“哇啊啊啊啊!巧克力快跑!这家居然还放了狗!”
“汪,汪汪汪汪!”
“你们语文都是体育老师教的吗?!说了是自愿的啊!火气这么大小心短命啊喂!
哇啊――巧克力再快一点!”
再到后来,我也就学聪明了,只要一看势头不对,二话不说就脚底抹油,非常麻溜地跑路,也省的人家专门撵我出门。
在此期间,我也不是没有受过骗――因为我觉得,人家毕竟是要把眼睛换给自己的,那么还是先把答应帮他们的事情办妥了,再换眼睛,这样比较好,虽然我肯定是不会食言的,可是比起口头保证,还是这样做更能让人家放心不是?
但也就是因为有这样的想法,我被骗了三次。每一次当我照要求做到了以后,再提起眼睛的事,他们就会突然翻脸不认帐,更有甚者,居然,还想要灭我的口!不过好在有书道的外挂,每次都是有惊无险。
书道因为这件事骂过我很多次,但我还是不想改。
虽然第一次被骗后,我颓废了好一段时间,每每在晚上都会把自己蒙在被子里哭,可我并不觉得自己错了,那么既然我自己没有错,又为何要改?
我是知道失去眼睛的痛苦的。所以,在我拿去别人眼睛的时候,我希望,他们不要吊着一颗心。
至少,要让他们亲眼看到自己的夙愿终于了了啊。
“就你这死性子,活该一直找不到眼睛,再这样下去,小心等魔道完结了你眼睛的事还八字没一撇呢!”
书道恨铁不成钢。
不过好在,被骗了三次后,也就再也没有人答应要与我换眼了,不管是真是假,都再也没有人愿意了。
话说回来,这些年来,虽然眼睛的事情还是“路漫漫兮”,但换眼所需要的药材我却是找到了不少。
再加上因为平时没事的时候我就会去啃啃医书,所以,现在我的医术水平也是不可同往日而语了。
要是没了盘缠,我便就地搭个草棚给人看病,运气好的时候,还能遇到个大户人家,出一次诊,便可以大半年都不用愁。
也算是,终于可以自力更生了。
只是这找眼睛的事,真的是需要再加紧些了。
“咕咕。”
一抹雪白自远处飘至身前。
姑苏蓝氏的灵鸽又带信来了。
这些年来,我一直靠着以灵鸽互递消息的方法同蓝曦臣保持着联系。
一来可以从他那里了解不少现下的局势情况;二来,也可以比较轻松地获得洋洋的动向。
因为身上仍带着蓝家信物,所以灵鸽总是能在第一时间找到我,并带走我给蓝曦臣的回信。
还记得第一次收到灵鸽带来的信件时,我炒鸡炒鸡诧异,不过细致如蓝曦臣,早已贴心地在信中向我解释了一切,而且还回复了我托晓星尘给他带的信中的那个要求——
他说,他愿意帮我照顾洋洋。
“大哥哥都答应了,冰块脸怎么还不表个态啊……”
我拿着只有一页的信纸,不满地嘀咕到。
直到看到最后,我才发现了其中的玄机――
虽然只有一张信纸,但这并不代表只有一封信――
因为在信纸末端还突兀地缀了一个字:
“可”。
是蓝忘机那家伙的亲笔。
对此,我的评价只有一个字――
懒!
懒死你得了!
不过看在那个万年冰块脸好歹也答应了我要求的份上,像我这样宽宏大量的人也不好说什么,对吧?:-D
眼下一切都预备好了――
按着原著剧情走,洋洋会受伤倒在义城,不过现在有蓝曦臣去照应;等到洋洋伤好后,他还可以在云深不知处呆着一段时间,一直等到剧情再次接轨后,再同蓝家的那些后辈一同历练――
不错,他们会去莫家庄,然后遇到被献舍的魏无羡,再然后,就一直这么调查鬼手调查下去了。
这么做是我经过深思熟虑后,才终于决定的:
首先,如果让洋洋一直呆在云深不知处显然不妥,蓝曦臣再怎么说都和金光瑶是结拜兄弟呀,兄弟之间相互串门也肯定是免不了的,一不小心说不定就被发现了——
虽然我个人觉得金光瑶所谓的“清理门户”不过是在仙门百家面前演的一出戏,否则,像金光瑶这样谨慎的人怎么会在没有确定洋洋死透了的情况下就收手呢?
而且,在原著中,洋洋伤好了之后也并没有去找金光瑶的麻烦,若是两人真的撕破了脸,让事情就这样平淡收尾可不是洋洋的作风。
但即便他们两人确实是在众人面前演戏,可要真让金光瑶光就这么明正大地在蓝家与洋洋见了面,为了不令人起疑,想来洋洋还是免不了要受些皮肉之苦——
我可……舍不得。
再退一步讲,就算不去顾及可能突然冒出来的金光瑶,有一个蓝启仁,也就已经够呛的了。
想到这儿,我不紧扶额,叹了口气:
洋洋,真是苦了你了。
所以,既然有这个可以出云深不知处的好机会,洋洋还是跟着出来为好。
再者,莫家庄事件后不久,蓝忘机就会和魏无羡一起探案了,两大主角凑在一起,主角光环什么的自然也不会差,希望有了主角光环的庇护,洋洋他也可以平平安安的~
我展开信纸,入目的,是蓝曦臣漂亮而又整洁的字迹。
这一次,灵鸽带来的消息,是我一直期盼而又害怕的――
金光瑶成为家主,清理门户。
虽然早已做好了心理建设,但我还是觉得心跳漏了一拍,连忙地接着往下读去。
――呼,还好……
蓝曦臣已经找到了洋洋并给予治疗,目前洋洋的情况非常好。
我心神微定,抚了抚信鸽柔软的羽毛,轻声道:
“哈,又要麻烦你跑一趟了……还请务必,将这封信完完整整地带回去。”
因为这封信,是给洋洋的。
我将这些年来的一切,都在信中说明白了,其中包括――
自己失去眼睛一事。
瞒着他并不是什么好办法,以洋洋的聪慧,推断出事情的前因后果只是时间问题。
而且,要是他再好巧不巧地遇到了晓星尘,照晓星尘的性子一定会把我将眼睛换给宋岚的事情全盘托出,再趁机教导洋洋改邪归正之类云云的。
与其让他从别人口中知道这件事,倒不如我亲自来说――
还有啊,我可不想等他知道了一切后又把我给宋岚换的眼睛挖了!
况且,跟着蓝忘机一起出去历练,可不是那冰块脸一个人答应就可以了的,我还得劝劝洋洋,好让他对这件事不要那么抗拒。
目送着灵鸽远去,我长舒了一口气,轻声地自言自语道:
“好啦,这下,我也该继续上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