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上海最有名的歌舞厅重逢。1999年,我穿红裙在台上唱《夜上海》,他点歌只听邓丽君。他没拿戒指也没买花,空着手问我愿不愿意嫁给他。我晓得他在开玩笑,微笑着摆手拒绝。
表演结束他闯入后台,把我压在化妆台上吻到将窒息,温热鼻息喷洒在脖颈间,他问我用的什么香,他想要给他老婆也买一个。
“先做吧,做完告诉你,你抵的我疼”
——————————
1997年香港回归,随着人流踏上飞机开始我的内陆流浪。我在山城遇见严浩翔,十六七岁的年纪正值青春,肆意微笑玩闹烦恼在眼里微乎及微。出租屋坐上去会吱呀作响的木床以及一台能放DVD的老旧电视机是我们的全部。闲的没事我们待在出租屋里看港电影,他指着抛弃女主的男人说混蛋,发誓自己绝不像他那样无情。我不说话偏头眼神看向正在说话的少年,突然勾住他的脖子献上一吻,被人压倒身下是吱呀响不停地木床。我额头满是汗吻上他的唇亲爱的严浩翔,我爱你。依靠着人讲出心里的爱意十指相扣他喋喋不休规划未来,我只是简单的听着。两个月后我向他告别去西北,他拉住我的手问我为什么,我摇头严浩翔我的灵魂是自由的,我永远无法停留。那你的那句我爱你呢不作数吗。他看着我的眼睛质问我。我抚向他的脸颊留下最后一吻,当然作数我的心是在你那里的严浩翔走的是灵魂不是心。我们告别在重庆车站,我把心留在了山城。
三年后我重新踏入山城,前往曾经的住所寻找爱人。出租屋被划上拆字模样,我蹲坐路灯下试图等待替代寻找。可能是上天的旨意他站在我面前,三年足够让少年成长,棱角分明的脸上充满了不相信,在我面前呆愣了半天迟疑的开口你回来了吗。我伸手向他严浩翔我回来寻你了。我们搬去了另外一个住所,每一天他都向我确认我是否还会离开。我轻笑心在这人又能走去哪里,四处流浪的我败给了山城纯粹的少年,这一次我不在做港片里的无情男主,我只做严浩翔的贺峻霖。
——
认识高三在读小男生那天我刚从酒吧出来,喝的烂醉试图去海边吹风清醒片刻,控制不住胃里翻江倒海扒着路边垃圾桶吐了出来。抬头就见他递过来一个手帕,擦擦嘴吧,他对我说。
故事情节老套烂俗,他扶我去海边我靠他肩上哭诉自己的悲催人生,他默不作声拍打我肩膀以示安慰。
黄昏时我们分别,留别是我给他留下一个吻,是感谢也是习惯性的留情,看出他微楞了下继而红了脸,扬唇轻笑可能这是他的初吻吧,挥了挥手里的手帕说,就当做信物了,下次记得来找我玩。
——
重金属朋克铆钉外套,摇滚吉他手拨片都冒烟,极致嗓音将气氛推到高潮,人群拥挤跳跃高举手臂。聚光灯照耀舞台投下影子,架子鼓重重发出声响,手拿麦克风脚打节拍露出自信笑容,台下传出阵阵欢呼。贝斯手最后一个音调结束表演,默契击掌庆祝结束,维纳斯乐队的第44次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