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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真是个好地方

穿越:这个王爷有点病

一个月后。

京城十里巷子搬来了一户人家。

搬家竟如此之快!

解元爹正式进入了挑灯苦读的状态,每日埋在书房,除了吃喝拉撒,绝不出门。

祝欢忍不住感慨,果真任何名次都来之不易,在现代她如果有解元爹的这个劲头和努力,一定是清华北大的好苗子。

王氏呢,则每天为相公精心准备平日饮食和补身汤,真真是一丝懈怠也无,连着祝欢都没空管了。

祝欢初来乍到,又还没有到入学堂,便每日带着两个丫头在京城闲逛。

祝家虽没有大富大贵,但女儿的衣食住行还是很精细的,买些零食首饰的银钱是给的足足的,王氏只嘱咐出门必不可晚归,不可去偏僻之处,因着对京城不甚熟悉,又派了解元爹的小厮知书和明理轮流跟班,便放她出门了。

这日,祝欢听说四方茶楼又出了新的画本子,就带了人去,找了个僻静角落,一边吃茶嗑瓜子,一边听的津津有味。

说书先生:“只听小王爷轻喝站住二字,折扇出手,那贼人便被打的已屁滚尿流。在场众人无一不为之叫好,好功夫!被救下的女子柔弱,忽跪在地上啜泣道,公子相助之恩,妾愿以身相许!”

祝欢“这情节怎么有点熟悉?”

路人“先生快说,之后呢,小王爷收下那女子没有?”

说书先生嗤笑道:“小王爷是何许人也?这些年来,他救过的女子没有一百也有八十,若是随便收人,庆南王府岂不是要填满了!”

路人“那他怎说?”

说书先生一敲抚尺:“当然还是那四个字!”

只听满堂哄笑:“不必,告辞!哈哈哈……”

采儿“这四个字怎么好似听过?”

香琴“帮我们抢回钱袋的那位公子也是这么说的!”

祝欢:……

看来大衍朝救人不言谢的风气是统一的。

这段说完,那说书先生正要退到后座喝茶歇息,又听有人调笑道:“小王爷今年也有十六七岁了,正是少年慕艾的年纪,怎的这些年救了那么多小娘子,没有一个入眼的?”

旁边有人道:“咱们这位小王爷就是长的太好了,又良善,救下的那些小娘子里,估摸有一大半都是故意在他面前被人抢了钱袋子的,他又总做不到置之不理,因此既要过得去自己心里道义,又怕招惹麻烦,就只好救了人,再急忙事毕拂袖去了。”

说书先生笑道:“这还要追溯到小王爷15岁到江南,当地刘巡抚带着儿子女儿在西湖泛舟宴请,那小姐故意差点落水,小王爷那时涉世未深,帮了一把,刘小姐又要送荷包,又要投怀送抱,可把小王爷吓坏了,心有戚戚,自那以后凡遇女子,便救完就走了。”

路人“哈哈哈!竟有此事!”

路人“也是经此一事,小王爷出门都要带着人了,本来武功卓绝,现在常带着侍卫,可就为了防女子,在特定的情况下救人了。”

祝欢听完,觉得十分好笑,默默总结。

祝欢这个小王爷有病!

祝欢自己把自己道德绑架太深的病!

就像很多人看到金子就想咬一口,这人是天生太善良,看别人倒霉如果不出手,就会内心控制不住的谴责自己。

以前知道圣母心,竟然还有圣男心。

京城真是个好地方,无奇不有。

祝欢带着丫头小厮出了茶楼,因离家不远,几人是步行来的,并未驾车,夕阳西下,走回府散散心也不错。祝欢让知书先去买只烤鸭,晚上想与解元爹和王氏一起吃。

正和采儿香琴谈笑间,忽听一声“让开!快让开!”

祝欢回眸看去,就见一匹黑马疾驰而来,正朝着她的方向。马上的男子表情惊慌,正在努力扯着缰绳。但黑马好似受了什么刺激,速度并不减缓半分!

死亡好像就在刹那间,祝欢只来得及一把推开最近的采儿,马蹄已经在她身前高高抬起!

采儿“小姐!”

香琴“小姐!”

祝欢心一横,反正也躲不开,就这么死了说不定会回到现代,于是她闭上眼睛,心肝颤动的等着那一刻。心里默念:求你不要踩到我脸上就好!

好像是风的声音。

身子一轻,似乎还闻到了淡淡的清晨带着露水的香味,并没有想象中的疼痛。祝欢:死了原来灵魂真的会飘起来……

或许像有些人车祸瞬间死亡一样,因为大脑已经停止,身体的疼痛脑神经感受不到吧!

“睁眼。”干净又清冷的声音在耳边想起。

这声音,她听过!

是那位美少年!猛地睁开双眼,祝欢发现自己已完完整整的站在街边,而上次救过她的那个少年公子见她回神站稳,立刻松开揽住她腰间的手,而那匹黑马已被马上的男子以掌劲拍颈,晕死横躺在路边。

第二次见到这少年,白衣折扇,他站在街边,傍晚的夕阳洒在少年的脸上,更显得眉目如画,清绝出尘。

香琴和采儿此时方才清醒,扑过来。

香琴“哇!小姐,吓死我了!”

采儿“小姐下次不要这样,应该是采儿救你才对!”

两人俱是泪眼汪汪。

祝欢“好了好了,我这不是没事吗,别哭别哭。”

祝欢看的心一软,摸摸两个丫头的脑袋,转头又对少年道:

祝欢“公子两次相救,姓名无论如何是要告知祝欢的。请不必担忧,我必不会纠缠,只想知道救命恩人的名字,有机会回报一二而已。”

少年踌躇了一下,眉眼略舒展,方才慢慢开口:

“闻人……熹远。不必回报,告辞。”

【从此刻开始,男主有姓名啦!】

祝欢……

祝欢又一次沉默,看着他远去的挺拔背影,久久无语。她是狼豺虎豹吗?

忽然,她哽了哽——这公子姓闻人,那便是皇室中人。莫非……

他就是传说中那圣男心的小王爷?

大衍朝属实地邪呀!

祝欢又怔了!

这时,之前那马上的男子查看完马匹,面容肃宁对祝欢道:“小姑娘,是我之过,多亏方才那位兄台及时出现,不然我可酿成大错了,在下先向你赔个不是,实在抱歉!”

他此时方才看清这个差点被他撞到的小女孩,眉目清秀小巧,玉雪可爱。心里更是暗暗后怕,这么一个娇娇女娃,若是真被马蹄踩中了,那怕是……

祝欢“公子,虽然我很想跟你说没关系,但刚刚若不是有人相救,现在我恐怕已命丧黄泉了。”

对圣男心小王爷温和有礼,对这罪魁祸首祝欢却没什么好脾气了。她还带着几分奶音的声音,话却说的又快又疾,祝欢从来就不是忍气吞声的人,何况这次真的很危险,自己死了就罢了,采儿和香琴还在旁边!她很生气!

男子听罢愈加惭愧:“确然,在下……在下十分抱歉。”心里暗想,这小姑娘生起气来着实凶巴巴的,但他有错在先,赔礼都是应该的。

祝欢听他态度诚恳,没好气的“哼”了一声,并不再搭话,却绕着那匹黑马看了一圈。此时天色虽已大暗,街边有灯火却看不清楚。她向路边铺子的老板借了盏油灯,仔细查看着。差点死在这马蹄下,肯定要搞个清楚明白!

“这马我已检查过,应无……”

祝欢“嘘。”

祝欢在黑马的左屁股处,趁着灯火,看到有一点银光时隐时现!她指了指黑马的左臀对男子示意。

男子一怔,这小姑娘还真发现了什么?他虽未看清,却也明白了事有蹊跷,便也蹲下身来,耐心的跟她一起仔细查看。最后,借来一把镊子,竟从马臀上拔出了一根银针出来!

祝欢“看来是有人要故意害你,这银针又细又长,初扎进去,黑马虽感一丝疼痛,却不至于癫狂。”

祝欢“但一旦马匹疾驰,有了大量的运动,这根针就会在它的臀部活动起来,让它难以忍受,才拼命的跑,想要摆脱!”

祝欢“不过也幸亏黑马只跑了一段距离,这根针被它的臀肉挤压之下,竟然又出来了一点,这才能看到。要是跑的再远点,银针完全被挤压出来,也就发现不了了。”

男子的瞳孔骤缩,如此阴毒之法,想害他的人还真是费了不少力气。

首先要能够接触到它圈养在自家的黑马,毕竟一旦出了马棚,再去扎针,黑马必然当场暴走,所以这下手之人应当是府中的。

其次,他家中不止一匹好马,能知晓他今日要骑这匹黑马出行办事的,也就是能安排或是接触他行程琐事之人。

再有,他府中的事务一直是分管安排,能知晓他隐私,又要能接触到马棚,所以必然不是一人所为!

男子再次躬身一礼,之前见她是个小女孩,只觉得歉疚,现在他却不敢再轻视,小小年纪如此心细如发,分析问题有理有据,实在不普通,遂又道:“多谢姑娘指点,今日我本欠你一命,你又帮我一回,这枚令牌请你务必收下,日后有需要相助的地方,请尽管来北平将军府找我,在下正是北平将军长子秦峰。”

祝欢愕然,京城的达官贵人可真多,一晚上遇到了两个!

此时她抬头仔细打量了一下面前男子,约莫二十出头的样子,自己站在他面前只过了他的腰部,应该有一米八几。一身黑衣,宽肩窄腰,五官出众,最好看的是那双眼睛,如黑曜深邃,整个人看起来坚毅又真诚,确实不像是个纨绔子弟。

男子递过一枚赤红令牌,雕刻的花纹棱角刚硬,中间上面刻着“北平”两个大字。祝欢想了想,也不客气,直接收下了。

祝欢“秦公子,既然事出有因,今日就到此为止吧。”

祝欢“我姓祝,如果有一天真的遇到了需要求助的事情,我可是不会客气的!”

祝欢粲然一笑,很是狡黠。

秦峰见她收下,松了口气,笑道:“义不容辞!天色已晚,你们都是小姑娘,自己回去也不安全,不若我送你们。”

知书“小姐!烤鸭买回来了,咱们回府吧!”

祝欢“不必。秦公子,我的小厮来了,京城治安一向很好,那我们就告辞了。”

知书气喘吁吁的跑回来,这鸭鼎记是京城老字号,口味又好,排队的人可真多!

【小剧场】:

知书内心os:好像错过了什么?

采儿“小姐,要把不必告辞拐回家吗!”

香琴“但他好像有点毛病。”

知书“你们在说啥?我听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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