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收盘子的侍从一看是鸣筝,忙向她行礼。开玩笑,这二皇女虽然痴痴呆呆,但还有个左相做靠山,息慢不得。
南宫子晏也战战兢兢向她福身行礼。
鸣筝没理他们,而是走到桌上的那两盘菜,斜眼一看发现那个侍从竟有恃无恐,呵,感情真把她当傻子了?
鸣筝招手把阳叫到身边来,看了看菜,又看了看那个还跪在地上的侍从。阳立刻心领神会,操起一盘菜不由分说往侍从嘴里猛塞。
多年来的相处是鸣筝和阳的默契已经达到了心有灵犀的程度。一盘菜塞完,那个侍从痛苦地倒在地上不断呕吐,而鸣筝则在一边慢条斯理地喝茶。
了吗?”扔掉盘子,阳冷冷对地上的侍从说:“知道错在哪
好一句模棱两可的同话,既不会暴露鸣筝,又达到了警告的目的。阳,好样的!
“知……知道了……”待从发着抖说。
“哼!”不再看侍从一眼,阳扶起鸣筝离开了。之后鸣筝都会让阳常往南宫子晏那里跑跑,发现经过一次教训后,那些侍从明显收敛了很多。然而他们自始至终不明白自己哪里惹到那个脑袋不好使的二皇女,但为了活命,仍不得不把各方面都做好,当然包括照顾南宫子晏的生活。
虽然南宫子晏的起居条件比起鸣筝和南宫福玉还差了一大截,但比起以前是好多了,她也就没再找那些侍从麻烦,可还是常会让阳去看看。这个习惯一直持续了十多年。
南照的女子十五岁成年,男子十四岁成年。按祖制,皇家女子成年后要搬出皇宫自己住,而且要开始上朝参与朝政。
但因为鸣筝这个二皇女的脑子是傻的,所以不仅小时候不能和其他皇女皇子以及官员子女一块在太傅那里学习,成年之后也没有接到上朝的通知。鸣筝倒乐得清闲,天天躲在皇帝母亲赐给她的宅第里摆弄药材,也不怕被别人发现什么。
原因有二;本来有两处宅子供她选的,可唯恐天下不乱的南宫福玉硬插了一脚进来,软磨硬泡下要走了靠近集市地段好的一处,只留下郊区冷冷清清的那一座。不屑于与她再争夺什么,鸣筝也就欣然答应了。更何况地喜静不真闹,在郊区也正和她意
另一方面鸣筝拒绝了宫里的侍从同她一起搬出来,而是把从侍从到侍卫的所有人都换成了她童子军的人,当然,他们现在一个个已不再是小孩子了。
通过这些年的努力密室里的医药与武功鸣筝已学了个遍。功夫的话她不敢自信的说是天下第一,但江湖上却没几个人会是她的对手。至于医药嘛,也可算是数一数二的,加上多年来她都拿自己试药,身体已或多或少有了抗药性,一般的毒药对她根本没什么用?但鸣筝只对两种药没办法,一种是迷药,另一种是春药。虽然天下万物相生相克,但对于迷药和春药这种纯粹是引起人普通生理反应而不会有所害的东西我还真没办法,就像吃了感冒药后不能再用别的药物阻止人犯困一样。至于试药,她就更不敢了。
十年前江湖上突然崛起了一个杀手组织,叫做冥。凡是委托组织里杀人的,只要出的起钱,没有不事成的。传闻冥杀人从未失过手,而且动作干净利落,绝不会留下蛛丝马迹,更不会透露雇主的一点点信息。但他们却有一个规矩:并不是所有的委托他们都会接